杨红星
近日,贵州省贞丰县纪委通报,该县某中学挤占学生营养餐用于“陪餐教师”加餐,该事件相关责任人已受处理。据通报,2015年3月,贞丰县鲁容乡鲁容中学校长开会决定,用学生营养餐经费购买牛肉、鸡肉等,用于“陪餐教师”加餐,并由该校负责营养餐的政教主任具体实施。(4月23日〓新华网)
该校领导的出发点是想改善可能并不富裕的“陪餐教师”的膳食待遇,以便其能够更好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但囿于办学经费的限制,“无奈”之下采取了挤占学生营养餐的“下策”。
学校的做法明显是违法违规的,必须对其做出应有的处理。但一个不得不引起重视的现状是,旨在让农村学生受惠的营养餐,为何总会爆出各种问题?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要想更好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需要为该计划提供相关的制度保障,这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要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和落实,明确流程和标准,确保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用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四统一”制度的落实力度。将学生食堂的粮油、蔬菜等大宗原材料由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全面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原材料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管。
二是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受益学生实名管理制度。要确保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的经费“专款专用”,不被挪作他用,增加财务管理透明度。除了定期公示相关费用支出外,还可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营养餐经费落实到受益学生身上,不被截留。
三是探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督导、抽查等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究竟如何,不能止步于相关学校或主管部门的汇报材料。要通过建立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信息公开、督导、抽查等制度,使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形成“闭环”,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因地制宜制定和落实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当前,一些地区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如:河北、湖南建立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制度;广西实行领导挂点负责制度,做到“人盯项目,项目落实到人”,督促加快食堂建设进度;等等。这些相对成熟的制度设计,可供其他地区参考借鉴。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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