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献芬
【关键词】依法治校 规范办学
创新管理 实践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A-0046-02
随着国家全面改革的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的现代化,依法办学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以及《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推进意见》)均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致力于构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而当前,中小学校存在办学思路功利化、管理方式行政化等问题,教师对“法”的认识存在偏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等现象仍有存在。从教育自身看,现代教育不仅是教育观念、内容、手段的现代化,更要依法办学,做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教,使教育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一、校长依法治校,奠定依法办学之基
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育质量,影响着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的综合实力。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想,是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首先,校长应该树立依法治校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是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校长在全面贯彻方针、政策,全面进行学校管理时,唯有依法科学管理才能适应现代学校发展。因此,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
其次,校长应该强化依法治校的责任。校长应明确依法治校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从过去主要依靠权力、运用行政手段的“价值式”管理,逐步转移到依靠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实行管理,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最后,校长应提高依法治校的素质。校长依法治校的前提是校长专业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明确了校长的道德使命、办学宗旨、角色定位以及专业发展的实践导向和持续提升要求,倡导教育家办学,是管办评分离之后,校长适应学校建设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其中,校长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尤为重要。校长作为依法治校的实施者,除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外,还必须具备法律素质。法律素质高的校长能够改变教师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思维和心理,自觉地运用法律去透视与学校有关的事物,用法律的思维去剖析与处置学校管理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依法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依法决策,保证学校的改革、发展稳步推进。
二、教师依法执教,保障依法办学之本
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是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的时代需要,是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需要。但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出现自觉或不自觉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反映出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为此,《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第一个规范就要求教师做到依法执教。教师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
(一)以法固德,不断增强教师法治能力
学校应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工作,将法律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在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要强调法制化、规范化的操作过程。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当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遏止违法行为,创设法治育人环境。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五小学(以下简称金城五小)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及教职员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使教师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二)以能促德,杜绝教育违法事件发生
教师的法律素质与人文素质密不可分,教师只有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与高尚的情操,才能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才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校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金城五小多年来坚持实施“九个一”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制定了《金城五小教师专业化发展规划》《金城五小名师培养规划》,建立了“以校为本、以组为本、以师为本”三大机制,引导教师终身学习,提高教师的文化素养、思想素质,倡导爱与责任的教育方式,同时还开设了心理课,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为教师减压,促进师德建设,杜绝体罚学生、乱办班、乱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现象。
(三)以评扬德,营造良好依法执教氛围
学校应建立法制教育制度,将法制教育列入必修课或考核内容,完善教师评聘考核等管理机制。以督导评估为手段,实行评价动态管理,学生、家长、社会各层面齐监督共评议,形成长效机制,使师德建设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金城五小以学生发展为主体,初步构建了“大美教育评价”体系,对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方法、过程、效果等进行评价,多方面考评教师,定期开展“十佳师德标兵”“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最美教师”“感动校园人物”等评选活动,传播正能量,营造依法执教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创新管理,铸就依法办学之魂
《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建设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等现代学校制度,致力于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学校只有依法创新管理才能适应教育变革的要求。依法创新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要全
学校应打破千校一面、千人一面育人模式,切实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依法制定出台具有本校特色的学校章程,以章程为根本,建立一套全新的学校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包括教学、教研、学生、教师、资产、财务、后勤、安全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机构、组织程序、办事程序、议事规则,形成符合学校发展规律,体现学校办学思想的制度体系,使学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制定制度的目的应是帮助学校与师生发展,是师生共同参与制定的,这样才能使师生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真正具有实效。同时,学校应随着时间推移、时代变迁及时对各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为学校管理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民主管理要活
民主管理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它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以主人翁姿态对待学校管理,燃起工作的热情。学校应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与校内民主监督机制。要依法完善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产处置及重大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要进行论证、评估,确保决策的可控性;要进一步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依法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金城五小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教代会制度,选准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校园节庆、家委会、热线电话、“悄悄话”信箱、调查问卷、教代会提案等多种形式,为学生、家长、社会架起参与学校管理的桥梁,广泛征求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促进学校管理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三)法治教育要实
学校应创新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法治教育方式和模式,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以及环保、交通、宪法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第二课堂,让法治从社会生活中“自然而然”生成,让学生在体验、实践中直观、形象地接触或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培养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金城五小将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利用传统节日、特殊节日开展环保、交通、宪法、食品卫生、禁毒等主题活动,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还聘请政治觉悟高、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以学生、家长委员会为纽带,把法制教育向家庭、社会延伸。
(四)评价体系要优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育人为本,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兴趣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确立本校育人方式、人才培养要求,对照要求开展学生发展、学校管理、教改教研、教学质量、师资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监测评估,对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评价体系。金城五小针对学生的学习品质、综合素养、成长过程、快乐活动等方面,摸索构建的“大美教育评价”体系,力求评价的主体、标准、维度、方法多元化,在评价中发现和发展师生多方面的潜能。目前,学校制定了《“尚美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尚美少年”评价体系》及相应的评价指标内容等。
多年来,金城五小秉承“求真,崇善,尚美”校训,树立“美融五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及“全面发展,各成其美”的育人理念,一直在依法治校的路上探索与实践。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广西中小学常规管理十佳学校、广西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教育法治任重道远,依法治校工作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规范的过程。学校应立足于早,防患于未然;立足于勤,抓科学发展;立足于恒,抓持续发展;立足于新,抓特色教育。促进学校创新管理最终落脚于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每一位老师快乐高效地从事教书育人工作,让校长与学校发展同成长!
(责编 秦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