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婧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1)
基于VAR模型的四川农产品贸易与农民增收关系的实证研究
龚婧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101)
本文从四川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出发,构建VAR模型,并运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方法,探讨了四川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在长期内,四川农产品出口贸易每增长1%,将带动农民收入增长1.05%;四川农民收入每增长1%,会促使四川农产品进口增长1.78%。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结果表明:四川农产品出口、进口分别直接和间接对农民收入的冲击存在正向效应,并且在初期都呈递增趋势,长期趋于稳定。因此,提高四川农产品贸易对农民增收有积极作用。
农产品贸易;农民增收;VAR模型
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使农民收入问题再度成为我国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尤其在促进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提升国内消费需求的过程中意义重大,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凭借其地理优势,大力推动农业发展,农产品贸易规模也不断扩大。1996—2014年间,四川农产品进出口额从3.65亿美元增加到12.10亿美元,年均增长12.18%;其中出口额从3.13亿美元增加到7.47亿美元,年均增速7.30%;进口额从0.52亿美元增加到4.63亿美元,年均增速41.60%。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农业的科学发展,四川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四川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从1996年的1453.42元增长到了2014年的8803元,年均增长26.61%。由此可见,四川农产品贸易规模与农民人均收入都分别呈扩大和上涨趋势,那么这两者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是否存在相互促进作用,或者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存在,是贸易促进收入还是收入促进贸易?如果是贸易促进收入,那么这种关系能否持续?
对于上述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王德文、蔡昉[1](2003)通过将农业贸易开放程度、农民收入和城市化等指标建立回归方程研究得出:中国农业应该利用自己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并通过我国加入WTO之后带来的广阔的国际市场,扩大出口来使农民的收入提高。林毅夫[2](2008)将农产品价格结合农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研究认为:将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因为这样才能使农产品供给减少,需求增多,农产品的价格上涨才可能有机会。国外学者Kanj Hamade[3](2015)运用对比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得出:农业的技术创新会提高农民收入,并且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使农业生产更集中化,但是农业贸易自由化在增加农业产量的同时将使商品价格以更大的幅度波动,促使农民选择农业低投入的方式和安全的农产品生产的市场形式。姚晓垠、孙艳秋[4](2015)通过构建VAR模型,从现代协整理论出发得出: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都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因此应该积极通过促进扩大农产品的对外贸易来使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纵观已有文献,大多学者都以整个国家为研究对象来探讨农产品贸易和农民收入两者间的关系,且以定性研究为主,而选取某个特定地区开展的实证研究不足。本文选取四川省为研究对象,构建四川省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之间的VAR模型,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的方法,实证分析四川省农产品贸易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为四川农民增收提供有效路径。
近10余年来,四川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规模日益增大。农产品进出口额从2004年的到5.70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2.10亿美元,年均增长10.21%。其中,农产品出口额从2004年的4.36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7.47亿美元,年均增速6.48%;农产品进口额从2004年的1.34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4.63亿美元,年均增速22.32%。与1996—2014年近20年间相比,农产品出口增速加快,但进口增速大大减缓,进而拉低了进出口增速。与此同时,四川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从2004年的2580元增加到2014年的8803元,年均增速达21.93%。但同样慢于1996—2014年间的增速,这说明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其增速将面临瓶颈,需要新的经济因素去刺激农民收入增长。
与广西、云南、重庆等西部省份相比,2004年四川农产品贸易规模仅次于广西,但2004年之后被云南超过,且与云南和广西的差距越拉越大。在2012年和2013年中,农产品贸易额也被重庆超过。可见广西、云南、重庆农产品贸易增长速度较快,而四川农产品贸易增速则较缓(如图1所示)。由此可知:四川农产品贸易需结合四川自身的农业特色不断发展壮大。从农民收入来看,与其余三省相比,四川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前列,在2008年之前一直是最高的,但在2008年之后,便被重庆超越,但与其余两省相比增长速度还比较快,与期初紧随其后的广西省的差距逐渐拉大(如图2所示)。
图1 农产品贸易额
图2 农民人均纯收入
1、指标选取
(1)农产品贸易指标。为了反映四川农产品贸易状况,本文选取农产品出口贸易额(EX)和农产品进口贸易额(IM)2个指标。考虑到每年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可能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误差,本文通过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进行换算来处理农产品出口贸易额(EX)、农产品进口贸易额(IM)指标数据,具体见表1。
(2)农民收入指标。本文选取四川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指标(Y)来反映农民收入状况。为了能更准确地反映四川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本文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来剔除物价水平影响因素,对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进行处理,具体见表1。
2、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的所有数据均为年度数据,选择的样本期为1996—2014年。但由于早期年份的统计数据不全,1996—2004年四川农产品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为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及蜡;食品、饮料、烟草;生皮、皮革、毛皮及制品;木、软木及制品、编结制品;木浆、纸浆及纸制品这七类产品的加总额。本文的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四川统计年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中国统计年鉴》。由于取对数后,能够消除时间序列中的异方差现象并且不改变其原来的协整关系,所以在进行分析之前,先对Y、EX、IM这些变量取对数以提高拟合度。本文所
有分析都借助于Eviews7.0完成。
表1 1996—2014年四川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和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
表2 单位根检验结果
3、模型设定
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四川省农产品进口、出口与农产品收入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所以构造结构化模型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是一种非结构化的模型,并且该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都可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项的函数来构造模型。该模型常用于研究相关时间序列系统和分析随机扰动项对变量系统的动态冲击,从而解释经济冲击对每个经济变量的影响①。所以本文构造VAR模型来研究四川省农产品进口、出口与农产品收入之间的关系,其一般形式为:
Yt=A1Yt-1+A2Yt-2+…+ApYt-p+B0Xt+…+BrXt-r+着t
t=1,2…,n
其中:3个内生变量为LnY、LnEX、LnIM,A表示相应的系数矩阵;p、r分别是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滞后阶数;εt是随机干扰项。
表3 GB相关性检验结果
表4 JB正态性检验结果
4、实证检验
(1)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的数据为时间序列数据,通常这些数据都是非平稳的。如果直接对这些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就可能导致伪回归,所以需要对相关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变量LnY、LnEX、LnIM序列都是不平稳的,不符合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但是将这些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处理之后,即ΔLnY、ΔLnEX和ΔLnIM的ADF统计量都小于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所以拒绝其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该序列平稳。因此LnY、LnEX、LnIM都是一阶单整序列,满足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协整检验来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
(2)协整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来检验系统中变量的协整关系。在此之前,必须确定VAR模型的最大滞后阶数。滞后阶数要足够大,才能反映检验模型的动态特征,但模型的自由度会减少,直接影响模型参数估计的有效性。如果太小,误差项的自相关问题又相当严重。因此需要在自由度与滞后阶数之间综合权衡。本文通过Lag Length Criteria方法,并结合样本量的个数来确定滞后阶数,最终将滞后期确定为1。由于模型中存在滞后被解释变量,所以用GB统计量检验序列的相关性,用JB(Jarque-Bera)统计量检验残差是否服从正态分布,结果分别如表3和表4所示。
由表3的LM检验得知VAR(1)的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由表4的JB(Jarque-Bera)检验可知残差序列服从正态分布。所以VAR(1)的残差为白噪声。
以上相关检验保证了VAR系统的稳定性,接着对LnY、LnEX和LnIM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以验证它们之间是否具有长期并且稳定的关系。检验结果见表5。由此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LnY、LnEX和LnIM至多存在2个协整关系。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可得标准化的协整方程为:LnY=1.05037LnEX+0.560498LnIM
由协整方程可得:四川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与四川农民收入各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且无论是进口贸易还是出口贸易,都与农民收入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具体来看,出口贸易变量前的系数为1.05037,大于进口贸易前的系数0.560498,因此农产品出口贸易对农民收入的相关程度高于进口贸易对农民收入的相关程度。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就需要建立方差分解模型来得出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基于VAR模型进行方差分解,分解结果见表7。
表5 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
图3 LnY对LnY的脉冲响应
图4 LnEX对LnY的脉冲响应
图5 LnIM对LnY的脉冲响应
(3)Granger因果检验。上述通过Johansen协整检验证实了四川农民收入与农产品出口贸易、农产品进口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为了进一步研究其具体关系,需要运用Granger提出的因果检验法。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见表6。
由表6可得:在5%的显著水平下,四川农产品出口是四川农民收入的Granger原因,四川农产品出口贸易每增长1%,将会带动农民收入增长1.05037%。另外,四川农民收入也是四川农产品进口变动的Granger原因,四川农民收入每增长1%,会促使四川农产品进口增长1.78413%。但是四川农产品进口不是四川农民收入变动的Granger原因。这可能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口农产品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导致本地农产品的需求减少,农民收入没有因农产品进口而提高。
(4)脉冲响应分析。为进一步反映四川省农产品进口与出口对四川农民收入的动态影响,需建立脉冲响应函数。脉冲响应主要用于衡量来自某个内生变量的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对VAR模型中所有内生变量当前值和未来取值的影响①。
图3是四川省农民收入经过自身的冲击之后的一个响应,可以看出其冲击带来的是正向效应,且这种正向效应在这10期中都趋于平稳,只是在第2—6期中有轻微的下降,在第6期之后又逐渐增加到期初状态。由此可知,它自身的冲击不会随着时间的增长呈放大效应,会一直维持原态,所以在长期内一个正的农民收入的冲击会增加农民收入,只是影响不显著。
图4是四川省农产品出口对四川省农民收入的冲击,在1—10期中,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都为正,并且前5期中,这种正向冲击带来的响应持续增加,后面5期中便逐渐稳定。这表明四川农产品出口的增长在长期内会对四川省农民收入起到拉动作用,并且在短期内效果更明显。
图5是四川省农产品进口对四川省农民收入的冲击,与农产品出口冲击类似,都是正向效应,只不过进口的冲击是间接的,是由其收入本身的滞后一期或出口的滞后一期在VAR模型内部传递导致的。从图中也可以看出,其冲击是比较微弱的,几乎不会对四川省农民收入起到拉动作用,只不过在短期中对农民收入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方差分解。上述利用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了四川省农民收入对四川省农民收入、四川省农产品出口、四川省农产品进口的扰动冲击变化的响应。但是要
表6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表7 农民收入的方差分解
从表7可以看出:农民收入波动在第1期不受其他波动的影响,在受到四川省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波动冲击后,其反应在第2期才显现出来。但是相对于农民收入自身的冲击,农产品出口和进口的影响相当微弱。从第3期开始,四川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波动的冲击便要强于农民收入自身的波动冲击,并且在第5期开始稳定下来,稳定在64.89%左右。而四川农产品进口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冲击直到第9期才强于农民收入自身。总体上看,四川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变化的贡献最大,在该模型的动态变化中相对重要性最大。农产品进口与收入自身对四川农民收入的贡献持平,并且四川省农产品进口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一直相对较小,这与上述四川农民收入对农产品进口的响应不强烈的结论是相互吻合的。
1、结论
本文选取1996—2014年为样本,在VAR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方法,对四川农产品贸易与农民增收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其一,从长期看,四川省农产品出口、进口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并且农产品出口每变动1%,将导致农民收入同方向变动1.05037%。其二,四川农产品出口的增加将拉动农民收入的提高,而四川省农民收入的提高将会带动农产品进口,带动效应为1.78413%。其三,农民收入对自身的冲击存在正向效应,其冲击不会随着时间的增长呈放大效应,而是一直维持原态。因此在长期内一个正的农民收入的冲击会增加农民收入,只是影响不显著。四川农产品出口直接对农民收入的冲击存在正向效应,其增长在长期内会对四川省农民收入起到拉动作用,并且在初期带来的响应持续增加,随后逐渐稳定,说明在短期内效果更明显;四川农产品进口间接对农民收入的冲击存在正向效应,其冲击比较微弱,几乎不会对四川省农民收入起到拉动作用,只不过在短期中对农民收入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四,四川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变化的贡献最大,在该模型的动态变化中具有重要性。农产品进口与收入自身对四川农民收入的贡献持平,并且四川省农产品进口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一直相对较小。
2、政策建议
(1)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规模。由于四川农业生产以粗放的家庭生产为主的特征比较明显,导致目前四川省无论在西部地区还是在全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规模都还比较小,不能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但是本文已充分证实四川农产品出口的增加会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所以需要进一步利用四川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扩大农产品出口的规模,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
(2)增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四川的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没有达到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还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定位。但是随着人工成本的上升,农业的生产成本也随之上升,较之于国外现代化生产的农产品,价格便偏高,质量偏低,进而冲击四川省的农产品市场,使其市场份额降低,需求减少,本地的农产品就会滞销,农民便不能增加自己的收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培养相应的农业技术性人才,并对购买农业基础设施的企业或个体实施一定的税收减免,鼓励他们实行机械化生产,进而促进农民增收。
(3)进一步加强四川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四川出口的农产品主要为中药材、蔬菜、羽毛羽绒、茶叶、丝绸、苎麻、猪肉和杂交水稻种子,但是其中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目前都处于萎缩状态。而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及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所以需要进一步发展特色产品,打造农产品的品牌。目前四川农产品正在打造的十大品牌分别是:中国名茶核心区、中国白酒金三角、蒙顶山茶、米易阳光、绵州九宝、广元七绝、双流冬草莓、巴食巴适、攀枝花芒果以及安岳柠檬。因此,应该大力进行农产品品牌建设,同时发展绿色农业,力争让其成为国际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
(4)对农业实行供给侧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的比较优势已在不断锐减,比如劳动力优势和资源优势,并且农产品过剩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包袱,但是传统的“需求侧管理”发挥的效果不明显,需要从供给这一角度去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调整供给的结构。对于产能过剩的农产品可以加大对其消化的力度,并且把剩余资源用到优质农产品中去,优化结构,将成本降下来,使农民收益增加。其次,便是转变农产品供给的方式。农民是主体,政府应该提供适合农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引导农民种植,让农民最后能够根据盈亏来自己决定。最后,便是培育农业土地的“新动能”。由于长期以来追求产量,导致土地的复种指数很高,而且过多地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使土地质量下降,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外对农产品的质量需求也在增大,尤其现在都更青睐有机农产品,有机市场正在逐步扩大。所以要想更好地发展农产品,需进一步从供给侧改革,提高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资源的配置效率,全面提升供给质量,满足需求,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注释
①樊欢欢、刘荣:Eviews统计分析与应用[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1]王德文、蔡昉:宏观经济政策与农民增收[J].中国农村观察,2003(4).
[2]林毅夫:农民增收要有新思路[J].江苏农村经济,2008(6).
[3]Kanj Hamade、Giulio Malorgio、Peter Midmore:Contrasting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Approaches to Rural Development Analysis:The Case of Agricultural Intensification in Lebanon[J]. 2015,66(2).
[4]姚晓垠、孙艳秋:我国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问题的实证分析[J].中萍乡学院学报,2015,32(1).
(责任编辑:刘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