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年以来,彭州市纪委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先行先试、提速加力,着力在改革完善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注重提升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断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拉开了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的序幕。
坚持精准定位,优化委局内设机构。“更名”——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管理室更名为组织部,研究教育室更名为宣传部,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更名为信息中心。“增设”——将原来的案件检查室一分为三,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执纪力量进一步增强。“撤并”——撤销行政效能监察室,职责划入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综合监察室,将执法监察、纠风等职责划入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余职责划入办公室。
围绕“两个为主”,规范提名考察程序。明确提名条件。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人选要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干部。拓宽干部来源。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从纪检系统内和纪检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建立备用人选库。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人岗相适、优化结构、增强功能的原则,从适合拟任职位的人选中,提出初步建议人选,会同市委组织部等进行考察。目前,市纪委正会同市委组织部,挑选人员分类组建备用人选库。
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一是整合派驻力量,解决“不敢监督”的难题。将全市55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片设置为4个协作组,协同开展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改变派驻机构势单力薄、单打独斗的局面。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解决“不能监督”难题。协作组除了重点对成员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外,还要完成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办信办案、和干部推荐选任以及其他临时性任务。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解决“不会监督”难题。建立议事协调、定期报告、述职述廉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