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竞争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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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柳赛迪智库互联网研究所
微信开放平台接入了很多应用,这些应用借助微信的入口、流量和用户关系获益。同时微信也作为运营中枢,与各种应用形成合作关系,并凭借接入规则执掌生杀大权。但若需保障市场良好秩序,仍需监管介入,促进开放平台健康发展。
一方面微信拥有海量用户,包括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根据腾讯第二季度财报显示,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到8.06亿,比去年同期增长34%,微信支付用户达到3.5亿,其中2016年春节期间发出320亿红包,同时,微信企业号注册用户也已达到2300万。
另一方面微信通过合作、自建等多种方式,提供增值内容服务、信息分享和消费、人际沟通和交流、产品创新和就业机会、低门槛的金融创新及基于O2O的服务转型等,在娱乐、资讯、社交、创业、金融、生活服务等领域具备广泛的社会影响。海量用户和覆盖面较广的服务集成使得微信根植于智能设备的开放生态系统土壤肥沃,突显出巨大社会和商业价值,不断吸引了大量新兴和传统服务产品、个人企业寻求产业机会、深挖开放平台的潜在价值。
比如微信应用号里的第三方服务就接入了嘀嘀出行、京东、美丽说、58到家、大众点评等应用,同时微信生态中平台、媒体、服务等领域的初创企业仍然获得投资方支持。
2016年7月,“微信封杀易到”事件也成为互联网圈的热点新闻,易到针对微信13小时内随意开关屏蔽的行为表示,微信应放弃其“内部制定规则、闭门执行规则、开后门给自己人”的文化。
此类封杀事件屡见不鲜,例如微信早前封杀了淘宝链接、支付宝红包,还封锁了部分音乐分享链接等。另外在公众平台中,腾讯的封杀政策更是连自己也无法解释清楚,2015年滴滴快的合并后,微信还封杀过Uber公众号。
但是腾讯业务线既宽且深,其内部业务或腾讯投资的企业,几乎与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直接竞争,因此即便微信平台的构建理念是开放合作,但是面对利益冲突,微信出于商业考量仍会定向封闭、封杀竞品应用。
不过微信这一高质量的营销渠道是企业嘴边的肥肉,即便微信破坏了平台规则,一般也没有企业会轻易放弃这个平台,比如支付宝红包被封杀后推出了红包口令应对,易到也表态并不会告别微信。
从商业角度来说,企业为保护自身生态、未来发展进行博弈和竞争,保障利益并为员工负责,皆为企业使命和责任所在。互联网企业之间互相封杀并不新鲜,其中以阿里和腾讯这两家中国最大的流量平台之间的互相封杀最为频繁,正是因为阿里不能让微信成为移动电商渠道和平台,腾讯则不能让阿里接入自己的社交关系网。
但是当前互联网已度过原始积累期进入规范化发展,面对不正当竞争的互联网企业发展乱象,需要更多规范和监管。比如,针对开放平台,应督促平台制定公开公平的服务公约并贯彻实施,设立举报渠道和监管处罚机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总之,除了平台自身在打造生态系统过程中,需要权衡企业营销权益和用户体验,寻找两者的平衡点外,也应该加快构建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监督监管体系。只要边界确立,企业自能照规矩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