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保国、孙平在《当代传播》撰文认为,网络空间是伴随着信息科技发展而出现的一个全新的人造空间,“网络空间”目前已经成为与陆、 海、 空、 太空之后的第五空间。全球网络空间可以看作由众多不同的 “层” 自下而上重叠而成:
1.“传输设施”层。
该层由服务器、 路由器、 交换机、 终端接入设备以及将这些设备连接起来的有形或者无形的线缆组成, 支撑全球网络空间的信息传输硬件设施系统比如海底光缆、 根服务器、 数据库等。在这个层次, 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占据明显优势。
2.“信息软件运行”层。
该层运行于 “传输设施” 之上的软件, 这些软件构成并限定了用户使用网络的方式和能力, 微软、 思科、 网威、奥瑞克 (数据库) 、 苹果、 Google、 IBM 、 奥多比、 甲骨文等大的私人公司均占据全球巨大市场份额,许多小的软件公司和网络公司也非常活跃。美国软件产业已经属于成熟的产业, 涉及各个专业各个领域, 优势明显。
3.“数字内容服务”层。
即通过“传输设施”、“信息软件运行”两个层次传播的由具体用户所创造的内容。该层依然是美国占居绝对优势地位。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主要形式有: 网上信息发布、 网络出版、 数字化信息生产、 网站建立等。
按照以上层次,网络空间的结构框架可以清晰呈现, 在每一个层次上, 各个重要的主体也就自然显现,只不过叱咤网络空间的不再是原来的传媒集团,而是大部分诞生于 20 世纪末、 21 世纪初的互联网巨头。网络空间秩序则是由主权国家、 国际组织、 互联网产业巨头等多利益相关方根据现有规则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