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明确将推动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据介绍,社会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将分级分类逐步实施。提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于2016年年底前普遍建立该制度,提倡在民政部登记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该制度,提倡市、县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有条件的也应建立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