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莹
摘 要: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突飞猛进的经济发展,显著提升的国际地位,都与强大的政府执行力密不可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性的进展,有效地保证和提高了政府执行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文章认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执行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政府执行力”。这是“执行力”概念第一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表明政府执行力建设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同时也成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1 政府执行力的几个重要内容
(一)领会力
提高执行力,首先要对所要执行的国家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政府的指示做到正确理解。一切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注意研究法律法令和上级精神,不仅要了解条文规定,而且要理解其精神实质。
(二)判断力
任何法律法令和上级精神,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如果对所处的环境、形势缺乏准确的判断,对本地区人民群众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缺乏准确的把握,那么政策执行起来的效果就很有可能与真正的上级精神背道而驰。党历来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因此,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自己具体的情况,对当前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深刻地把握,政策执行起来就会心领神会,上级精神就会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结合力
具有了前两个能力,才能够以正确的方式思考如何做好当前的工作,才能把政策落到实处。这完全依靠“结合”的能力。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精髓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上级精神同本地实际情况的结合。“结合”显示实践的强大生命力和理论的高度指导力,这有赖于各级领导的决策水平的提高与领导艺术的培养。
(四)持久力
正确的决策制定以后,就要坚决地把它贯彻下去。首先要坚定信念,工作中难免遇到各式各样的困难,关键是能不能克服、能不能矢志不渝的坚持下去。其次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最佳的方法和合理的途径,注重方法的灵活性和途径的多样性,防止形而上学。再次要坚定不移地依靠下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上级精神体现好、落实好。
2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涉及政府执行力的几个方面
(一)转变政府职能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仍然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經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二)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还在于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完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加强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就涉及到判断力和实现结合力方面。任何地方政府都必然有其具体情况,如果把上级精神生硬理解并生搬硬套加以应用,那就必然会带来政策执行上的负面效果,要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正确行使政府的执行力,就不能够凭着自己的主观意识不顾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武断决策,应该建立合理的咨询和评估机制,加强人民的监督意识并建立公示和听证制度。
(三)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这就涉及到政府执行力的持久力方面。在对上级精神做到良好的领会并加以判断和结合以后,就要矢志不移的贯彻下去,这就需要强大的持久力来保证实现。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依靠的就是行政执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做到有法可依。
(四)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和政府机构设置
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实现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这就涉及到纠错能力的培养方面。对于干部的绩效考核就是对其防错和纠错能力的监督。对于机构编制和行政效率的科学管理就是对行政管理全过程的评价和避免错误监督在组织设计上的实现。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就在组织结构上保证了预防和减少政策执行失误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3 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措施
(一)必须实现政府职能的强约束性
《行政许可法》通过立法将职能转变的要求转化为强制性的具体规则,这既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设定了可供实施和操作的现实渠道和途径,也为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职能转变情况提供了易于识别的判断标准。在政策执行与法律实施之间构建了有效的纽带,从而把上级精神的导向性、软约束性与法律的明确性、强制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增强了政策执行的操作性和监督性,也保证了其长效性和持久性。
(二)必须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
1988年改革开始实行“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对行政机关的职能界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规模都有很大的制约,但“三定方案”毕竟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中央多次提出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织、工作程序的法定化”的任务。因此,我国今后的政府执行力的加强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改革的成果更应上升为法律规范,以保证成果的可持续性。
(三)明确改革的有限目标,合理安排、有序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任何一项改革都要受到现实性的制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不例外。在中央和地方,改革所能达成的目标是有限的,不能指望通过模式化的改革解决所有的问题,满足所有的需求。政府改革会更多地向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方面倾斜,但限于各级政府财力以及方方面面条件的制约,这就需要把握好处理问题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序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努力加强结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对于能够给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带来实惠的一些领域的政策执行,要优先考虑。
(四)加快建立绩效预算制度与绩效审计制度
加强对政府政策执行力度的评价,是当代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其评价准则是伴随着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而出现的,它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包括政府执行是否有效,效果在哪里,在哪些方面应当调整,以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讨论提供基础材料;同时,在评价中,还能发现政府工作漏洞并加以改进,增强排错力。
综上四个方面,对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变革与转型,如果忽视加强政府执行力的必要性,可能会导致人们对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效果的怀疑,而且极有可能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期性。因此,在以科学发展观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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