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 赵海宁
摘 要:1992年中韩建交,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迅速发展。随着FTA的签署,中韩两国在经济活动中活力倍增,中韩两国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在涉外经济和商业活动中,双方通过谈判或函电协商达成协议后,大都需要另行签订一份书面文件—合同,以作为某项法律行为成立的依据。为证明此合同有效,一般缔约双方各持有一份,所以需要大量翻译工作。为准确传达双方的意思要求,笔者在合同翻译实践过程中,总结了合同翻译时经常出现的问题,以及典型案列。本文章主要围绕合同用语特点、合同句法特点、合同中常用表达、以及外来语展开分析。
关键词:合同;缔约双方;中韩翻译
1 合同的定义
合同(Contract),又被称之为契约或者协议,是对等当事人之间设立、更改、停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的成果,是多个意义表达一致的协议文本。拟定的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只有当事双方表达的意愿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通过此定义,我们可以归纳出合同的如下几个特点:①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特殊的一类文本——合同,可以将其列入法律文本,因而也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此外,合约文本内容的最具代表性特征---条款式行文方式也诠释了这一特点。②大量运用专业术语,文体正式严谨。合同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凭借其凝练,精简的语言和专用术语来实现。因此,这也要求合同的撰写要措辞严谨、精确,逻辑严密,切勿冗长,逻辑出现疏漏。
2 合同词语的特点
1.合同的严谨性与法律效力决定了其用语的准确性,正式性。因此,合同的翻译,切勿望文生义,或将其翻译得过于口语化。如:著作权人 (著作财产权人×)
2.大量使用专业术语和法律术语。合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份合同仅涉及一个专业领域的相关内容。中国合同法将合同分为15类,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谓是包罗万象。因此,这也决定了合同规定具体条款时会运用大量专业术语。此外,合同条款中规定缔约双方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时,也会涉及到法律术语。例如:“作为对第十八章第一条(公布)第二款的替代,各缔约方在可行的范围内。”从该译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涉及对缔约方义务的规定,具有较强的规约性和命令性。
3.常用词语的特殊译意。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的词语语义我们已习以为常,但是在合同这一特殊语境中又被赋予了特殊意义。因此合同的翻译,切勿望文生义,而是要根据上下文的内容,在准确把握文章大意的前提下,查找相关资料,力求原文与译文的对等表达,切勿受惯性思维影响,想当然下笔翻译,甚至导致误译现象的发生。由此可见,翻译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充分的准备工作方可保证译文的质量与水平。例如:市场准入(市场接近原则×)审慎例外(健全性例外×),从上诉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健全性例外”,“市场接近性原则”等词汇是日常生活中鲜有的词汇,也正因此,在合同翻译中,我们会凭借惯性思维想当然去翻译,从而导致误译的发生。因此,在合同翻译前,掌握一定的合同专用术语尤为必要。
4.词性的转换。合同的翻译过程中,若一味循规蹈矩追求词语的完全对等翻译,会使译文晦涩难懂,甚至对合同的具体实施造成影响。因此,为保证译文的流畅通顺,并更贴近原文,可通过词性的转换,来处理词性难题。例如动词转换为名词,形容词转化为副词等来实现译文的通顺流畅。通过词性的转换不仅更符合中文的行文习惯,而且使得译文更加地道出彩。例如:“设立或经营分支机构或代表处”该译文中将原有的名词性词汇“设立”“经营”转换为动词处理并将其前置,使其更符合中文“主语+谓语+宾语”的行文结构。
3 合同句法特点
1.从句式上来看,合同文多采用陈述句;从时态来看,合同一般为现在时,不用疑问句、感叹句等句式。
2.大量使用复句,且句式复杂,冗长。合同中长难句较多,并且多使用定语、状语、插入语等成分。句式的复杂性,词汇的专业性,导致在翻译中易出现误译、漏译现象。针对长句特点,特此提出以下译法供参考。
1)逆序法。所谓逆序法就是通过调整句子语序,先翻译原文的后半部分,再翻译原文的前半部。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有很多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等限制成分,这些限制成分往往成为翻译的“拦路虎”,在韩语中这些限制成分经常出现在句子的末尾,然而,中文表达习惯是先指明限制条件。因此,在韩译汉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语序,打乱原文顺序,甚至是逆序而译。例如:“③法人是指根据适用法律适当组建或组织的任何法人实体,②无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无论属私营还是政府所有,①包括任何公司、基金、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协会; ”
该译文中,采用了逆译的方法,将原文顺序打乱,先对法人简单下定义,再对其进行具体的解释,符合中文 “总分”式叙事方式。
2)增译法。中文虽以高度凝练,语意浓缩为主,但在韩译汉时,通过增译法,增加一些词,短语或句子,使得文章衔接更加自然,以便更准确地表达出原文所包含的意义。
例如:“如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改变竞争条件,与另一缔约方的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有利于该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则此类待遇应被视为较为不利的待遇。 ”
该译文中划线部分“则此类待遇”为添加成分,若省去添加成分,原文则为“有利于该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应被视为较为不利的待遇。”前后文衔接不自然,出现明显语意缺漏,由此可见,添加“则此类待遇”不仅使得语意更加完整,也使得过渡自然。
3)缩译法。所谓缩译法,就是提取句子核心主旨,略去所有修饰成分,将复杂长复句压缩,拆分为单句或词语的翻译方法。韩语高度发达的黏着语与追求短小精悍的中文恰恰相反,这也使得在韩译汉时,有必要将黏着成分拆分为中文的小短句。例如:“一缔约方可通过对另一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给予与其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满足第一款的要求。”
该译文中,划线部分“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是对原文的缩译部分。原文为“在形式上相同或者在形式上相异的待遇时”将重复的部分“在形式上”省略一部分,并且将原文的介词省略后,不仅避免了句子冗长,而且也达到了正确传达语意的目的。
4)分译法。所谓分译法,是指在翻译时,改变原文的句子结构,将原文中的某个成分分离出来,拆分成一个独立成分、从句或独立短句的翻译方法。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掺杂着大量的长难句,并且多使用定语、状语、插入语等成分,这些成分是正确理解原文的一大“难题”,因此,为解决这一“难题”,可以采用分译法对原句的结构进行分析和拆解,以更清楚地表达出原文意思。例如:“③缔约双方可就影响服务贸易、但根据第三条或第四条不需列入减让表的措施,②包括有关资格、标准或許可事项的措施,谈判承诺。①此类承诺应列入一缔约方的具体承诺减让表中。”
原文本为一个长复句,但在该译文中,将其拆分为两个独立的单句,并且,打乱了原文原有的顺序,按照中文叙事的逻辑顺序,按照次序①②③,依次拆分为3个单句,逐个翻译后再将其合译。
4 结束语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本。随着中韩两国经济的日趋活跃,合同翻译必将成为引人瞩目的热门课题。而今现状,却鲜有针对中韩合同翻译的研究,这也使得本论文的讨论尤为必要。笔者从合同的词语,句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虽整理归纳出合同常用表述,但个人认为合同文本翻译总体难度较大,译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也难以保障。即便是参考相关资料,也不能保证翻译的精准性。因此,这也对译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不断学习,积累,方可翻译出一份出彩的合同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