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文
史官与书的距离
·陈梅/文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大夫崔抒弑其君。这在奴隶制社会里是被看作“以下犯上”的作乱行为的。齐国太史在记史的简策上写下某年某月某日 “崔抒弑其君”的话。崔抒看了大怒,当场就把太史杀掉。太史的兄弟继续这样写,崔抒又杀。最后一个兄弟还是这样写,崔抒不敢杀了。
有一南史氏听说了这件事,也拿着写有“崔抒弑其君”字样的竹简,准备舍身去继续前几任史官的义举,半路上有人告诉他已经写成,他才放心地转回家去。
这里说的“太史”,是周代史官(或称“竹册”)的名称之一,此外西周史官还有外史、内史、左史、右史等名称,西周以后,史官名称更多。这类史官很早就有了,《汉书·艺文志》就有“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之说。但“古”到什么时候,人们就不太清楚了。
所谓“君举必书”,说明史官的职责是为国君记言记事,有点像后世的书记官性质。所以齐君被崔抒杀死后,齐国太史有权也有责任把这一真实情况记录下来。虽然这样会触怒崔抒,以致牺牲生命;但是,这对史官来说,又是义不容辞的。因为他们很讲究所谓“书法”,以此来为奴隶制社会里的最高统治者服务。如果有史官不遵“书法”,那就是失去了史官的职守,是会被人看不起的。惟其如此,齐的太史及其兄弟为保全名誉,哪怕面临死的威胁,也决不后退一步。
因为史官“直书其事”,所记的是真实的历史纪录,这种纪录,古人就称之为“书”(在古代,“书”的涵义与 “写字”不是分得很清的)。因此古书上提到书时,往往是和“史”连在一起说的,如《左传·襄公十四年》“史为书”;《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史不绝书”;《国语·楚语》“史不失书”,现今也还用“史书”这一名称。
自然“君举必书”,“书”的内容都是史官随时所记,因而文体散漫,一般都无严密的结构,且都不成篇章,这只要我们读一读传说为史官所记,后又经孔子整理的《尚书》中的各篇,就可体会到。
可以说,史官是中国最早期的“书”的作者,他们同时也掌管国家的藏书。《玉篇》上说:“史,掌书之官也。”这就是指史官。当然,他们是以国家名义掌管的,好像现今的“图书馆长”一样。这些书都属“官书”。除“官书”外,在奴隶制社会里,其他人都是无权收藏书的。
由于这些原因,那时想读书很困难,不要说普通的老百姓或“士”,即使是属于奴隶主阶级的一员,要读到自己想读的书也十分不容易,如鲁国的韩宣子,是卿,地位不能说不高,可是,他也只是因为受鲁国聘请到了鲁国,观书于太史氏,才读到《易象》与《鲁春秋》两部书。孔子出身于没落的奴隶主贵族,传说他也不得不向周的柱下史老聃问《礼》。这说明,那时的书是许多人都无法问津的。这是奴隶主阶级垄断书的一种手段。
史官既是中国最早期的作者,又管理着国家藏书,所以有的书上说他们很博学。但是他们一开始就依附于奴隶主阶级这张皮上,脱离生产,过着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缺乏实际感性知识,因而他们对中国的文化建设,守旧的多,创新的少,宣传的大都是奴隶制的陈腐观念。自然,有些书,赖他们之力而产生出来,为后人积累了研究奴隶制社会的资料。
不仅如此,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也应该说一说。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春秋末年,奴隶制社会里出现了拥有大批土地的贵族,这些贵族渐渐地变为新兴地主阶级,周王室随之逐渐衰败,奴隶制社会开始崩溃,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这时的史官,眼看着他们所依附的奴隶主阶级这张皮自身难保,便不得不寻找新的“衣食父母”,因而投奔他国。在出奔时他们往往顺手牵羊,连官书也带走,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就有南宫嚣等周史官 “奉周之典籍以奔楚”的记载。
这样,到战国时,封建社会形成,大批官书就从王室流落到了外面,私人也有书了。那时的惠施,就有书五车,他出门办什么事,总是把书装载车上同行;还有墨子一次南游到卫国,亲眼看到“关中载书甚多”。
从这点看,史官对于打破奴隶主阶级垄断书的局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时的史官,也转而为封建统治者服务了。但他们的职责、性质已与奴隶制社会里的史官大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