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尼·里芬斯塔尔在法占区的申诉

2016-09-22 07:54徐之凯
读书 2016年9期
关键词:纳粹艺术

徐之凯

凡涉及德国纳粹文宣历史者,无不闻及莱尼·里芬斯塔尔(Leni Riefenstahl)的大名。作为德国屈指可数的女性导演,她所执导的反映一九三四年纳粹纽伦堡集会的《意志的胜利》(Triumph des Willens)与一九三六年德国柏林奥运会的《奥林匹亚》(Olympia),以其大气磅礴的画面设计与激荡人心的力量感成为纳粹宣传蛊惑人心的得力工具。“莱尼·里芬斯塔尔”这个名字在“二战”前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里,几乎成了希特勒德国纳粹宣传电影的代名词。然而在一九四五年五月八日德国战败后,这个名字在盟国占领的德意志土地上一度销声匿迹。

战败整整一年后,一九四六年五月七日,一封署名“莱尼·里芬斯塔尔”的申诉信发到了法占区,指名请求法占区长官柯尼希将军(Marie Pierre Koenig)做出回应:

我的将军:

我自心底里向您恳求,因为跟本人相关而被施加种种毫无因由的监禁,望您将我从这牵涉我母亲、丈夫及三个昔日同僚的绝望境地中救出。望您不吝赐机以亲自处置我的案件,因为这将是我可以一试以应付全部状况的唯一办法了。我们在四月十五日离开奥地利。我曾定居基茨比厄尔(Kirtzbuhel),在那里活动多年并完成了最近一部电影的拍摄。我们眼下被关押在巴登的布赖萨赫,一个已被摧毁85%的小城市,这里人烟稀少且人们只能在废墟中苟活。我们已无法获得最低的必要条件来继续工作。在离开奥地利时,我们只被允许携带每人一百二十马克的资金,如今早已耗尽。我们身无分文,且在德国没有任何银行账户,我们在此地的生活几近原始,以致需乞食方可不致饿死。因斯布鲁克的维维恩上校除了在押送至德国一事及政治观点等问题上对我们的大加批驳外不愿告知任何消息,我们只能提出要求,希望移还我们留在奥地利境内的财物。但至今日为止,我们的情况似乎并无改善的可能。我们甚至无法返回我们的合法住所。由于我们被禁止离开布赖萨赫,在这里的生活已无法支撑。

被隔离的事实也造成了我的影片《蒂芬兰》的困境,它被遗弃在基茨比厄尔,陷入一团混乱的境地,并且对于种种无可补救的破坏毫无保障可言,这对于我的精神状况来讲是一大灾难。这部电影是我的主打力作,它的成就对于我就像生命一样宝贵。这不仅仅是基于它在艺术观点上的独特价值而言,也是其高达数百万外汇的物质价值上的。我的健康状况在一场数年的大病后一直颇为堪忧。在这最后的时刻仍未能消除的情绪只会加重这种痛苦,甚至连我能否在艺术事业上撑下去也是堪虑的。

除我以外没有人能结束电影《蒂芬兰》的拍摄。一旦它因此失败当归咎于谁?那就是一些黑心的记者编造谣言对我所做的诽谤中伤。当我在美军指挥部时,有一条公示了长达三周的训令证明了那种种指责均是无稽之谈, 我也被完全恢复名誉获得自由。根据帕奇将军的命令,我获得了一份旨在确认训令公示期间调查真相的证明书,我会将副本随信附上。

二十年来,我全心全意心无旁骛地献身于我的艺术,我的生活除此无他。我在最为艰苦的奋斗过后方才艰难地获取成功。极少有电影艺术创作者能够达到我这样的成就。自一九三一年起,我的所有电影无一例外都经得起国际影评团体的评判,其中法、美、英方面尤甚, 均获得过世界最佳电影及顶级奖项的殊荣。国际奥委会也因我献给顾拜旦男爵以表彰他带给法国的荣耀的影片《体坛诸神》(Les dieux du stade)而授予我奥林匹克金牌。通过我的艺术,我只荣耀那些美好而健康的东西。成千上万的人为之欢欣鼓舞。而现在我囿于此地,贫病交加,几于乞丐一般,被剥夺了自由,一无所有,身负卑劣宵小无理的中伤诽谤。尤其是那些并未与我名号相关,从未作恶,更非纳粹党徒的人也跟我一起在这悲惨境地中遭到囚禁,更令我良心不安。

只有我的作品不应被最终放弃的意念,相信命运当给予我更好际遇的希望以及完成电影《蒂芬兰》的可能,给了我在如此绝境中继续生活下去的力量。

致您,我的将军,我将我最后唯一的希望寄托于您。

莱尼·里芬斯塔尔

附件(一)相关证明

第七军指挥部

美国军队第二局安保部门副指挥

AFO 758 日期:一九四五年六月三日

致各相关人士:

目前已确定,第七军指挥部已就莱尼·里芬斯塔尔做出相关调查,该人已在当日开释,并无任何控诉方保留对其的指控。

依照本军指挥官命令:帕奇

威廉·W. 奎恩(William W. Quinn)

G. S. C. 上校

第二局安保副主管

附件(二):(莱尼·里芬斯塔尔)宣誓后所做声明

现本人宣誓并声明如下:

一、我与阿道夫·希特勒从无任何联系,没有任何友谊关系,亦从未接受其私人命令。这些荒诞谣言均出自无良记者的散播。

二、我从不是纳粹党成员,亦非其所控制的组织的成员。

三、我从未在德国的电影业中担任公职,也并未在德国电影创作生产的组织构建上施加任何影响力。

四、我从不参与政治活动,也不通过讲话与写作方式参加上述活动。

五、我并未从阿道夫·希特勒或第三帝国处获得任何财政利益,鉴于此,我的收入较之于一九三三年前并无增加。我所拥有并作为导演的电影创作公司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已创办。

六、在我协助或创作的已拍摄完毕的新电影里,有七部早在希特勒掌权之前就已问世,只有两部是在其掌权后拍摄的。这些电影无一例外在艺术上和经济上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成功。

布赖萨赫,一九四六年五月四日

莱尼·里芬斯塔尔

正在法占区首府巴登巴登主持占领工作的柯尼希将军对此深感棘手,于是在五月二十一日将此信转交下属部门咨询意见。六月三日,这一纸诉信摆上了德国法占区行政总管、法国在德日常占领事务实际管理者艾米勒·拉丰(Emile Laffon)的案头。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拉丰指出,对于莱尼·里芬斯塔尔的说法不应全部轻易置信:一、虽说她发誓称与纳粹毫无关联,但相关纳粹高层如希特勒、戈林、戈培尔等都已死无对证。二、既然她声称自己的作品并非蓄意为纳粹宣传服务,宣称她对法国的热爱甚于对其的敌意,那么我们也可质疑:为何她从未拍摄一部宣扬法国文明的崇高与辉煌的作品呢?三、既然她清白如此,元首个人助理马丁·鲍曼(Martin Bormann)以私人名义资助她十万马克的举动未免也太不正常。基于此,拉丰提议:一、将莱尼·里芬斯塔尔及其家人移送驻有疑犯监管委员会的菲林根(Villingen)以加强监管;二、知会法国驻奥地利占领当局从速移交她在奥地利的三十万九千奥地利先令的财产;三、鉴于电影《蒂芬兰》的可观商业价值,应予以准许,直至有新的禁令下达为止;四、在她到达菲林根后对其财物进行清点,并由财物监管部门暂扣;五、通告德奥事务委员会相关决定,待有新证人证据后再行查实。根据拉丰的意见,一九四六年七月八日,柯尼希下达指令:

部门照会

主题:关于莱尼·里芬斯塔尔的处理措施

相关:一九四六年六月三日监管部门信件

总司令官批准监管部门所提建议结论。

莱尼·里芬斯塔尔夫人须安置于菲林根,并保证其物质条件得到满足。

监管部门须尽可能配合电影《蒂芬兰》所需摄像器材,艺术家所用道具器材不能被破坏或失窃,并将此决定知会莱尼·里芬斯塔尔夫人,向其表明这是在她向法国驻德最高长官致信后做出的决定。

柯尼希将军

法国驻德最高长官

至此,莱尼·里芬斯塔尔摆脱了困境,并在相对宽松的软禁条件下得以成功地在法占区继续自己的电影事业。然而综观其中过程,颇有可玩味之处。在战后一年的时间里,莱尼·里芬斯塔尔作为在奥德国人被遣返德境,在荒无人烟的废墟小镇衣食无着地战战兢兢了一年之久,方才递出申诉信,并且直指法占区最高长官,其中难免有“暂避风头”的考虑。而法占区长官看似“大方”地做出了满足其物质要求,并且指名要让其得到相应明确通知,其中让她“领情”的成分也相当明确。至于将其迁居以方便监管,暂扣其财物以做调查的目的则被刻意隐瞒,充分体现了法方在战后作为占领者的心态:一方面并不信任像莱尼·里芬斯塔尔这样的与纳粹相关者;另一方面也不放弃她作为知名艺术家的物质与文化影响力,希望以此强化对占领区的控制。双方都对对方刻意隐瞒了一些信息,但又按照各自的需求达成了妥协,这恰恰正是占领时代德国人与盟国占领者潜在关系的写照。

而德国战时一代更深层次的特性无疑在莱尼·里芬斯塔尔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借纳粹上台的时机,她成为一个“精明的利己主义者”,机械地为自己的目的而奋斗,并且巧妙地回避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这一申诉信揭示了她的立场其实在战后也并未发生根本的改变。她强行将“艺术”与“政治”分开,将自己包装成一个与时代绝缘的纯粹艺术家,撇清与纳粹的一切关联,否认自己与纳粹有任何关系,否认希特勒政权对她有任何公开的支持。但是明眼人如拉丰便看出,她并没有拒绝包括纳粹党的所谓“私人捐赠”“拍摄便利”在内的暗中支持,并没有去支持那些她自称“喜爱”甚于“敌意”的非纳粹国家。其实除去明面上的直接帮助,拍摄《意志的胜利》时无限的拍摄预算,十六名摄影师三十六架摄影机加上无数调光器材同时拍摄的物资条件,上万人组织游行配合画面的浩大人力;拍摄《奥林匹亚》时一人独揽奥运会拍摄,协调全部播放记录的特权,纳粹上台后电影审查严密的情况下对她作品的一路大开绿灯,已经昭示着她与纳粹的合作早已超越了所谓的“从属”“友谊”等关系,达到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她的能力为纳粹所用,并且事实上享受着纳粹因此所给予的恩惠,乐于以纳粹提供的“方便”推进自己的“艺术”,就这一点上来看,尽管她可能的确并不信仰纳粹教条,的确单纯向往着纯粹的艺术成就,但她对于纳粹的价值早已超越了普通党徒及追随者。而在战后,她第一时间获得了当时对情况尚不了解的美国占领军的证明书,在被遣返法占区之后又极力寻求到了法占区长官的支持,这样不遗余力寻求达成“艺术成就”的“处事”才能,与当年因拍摄风格博取纳粹青眼时,又有何不同?一九四五到一九四八年期间,除了在法占区的软禁,她辗转于盟国的各个监狱,受到各方面的讯问,被占领机构判决四次,但最终因没有确实证据,只被判为受罚轻微的“纳粹追随者”(fellow traveler)。占领结束后,她又被各方面起诉五十次,但都因证据不足而胜诉。曾负责调查她的美国官员巴德·舒尔贝格(Budd Schulberg)回忆对她的审问时说:“她对着我照常唱歌跳舞。她说:‘当然,你知道的,我被如此地误解,我并不是个政治人物。”中国古诗云:“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她的不同在于她将自己的艺术高高挂在纳粹的战车上,因纳粹得逞带来的宣传势头而自以为是地归功于艺术,而当纳粹败落时,则将失败的悔恨归咎于政治。她在最终回忆人生时,也将过错全数推在当初与希特勒的见面上:“这是我一生最大的灾难。直到我死的那天人们还会继续说‘莱尼是个纳粹,而我要坚持说的是,‘但她又做过什么呢?”她始终没有意识到“艺术无罪”并不代表自身无罪,而她镜头下的辉煌壮丽,她所追求的“荣耀那些美好而健康的东西”,则正是日后黑暗的毒气室与集中营堆积如山的尸骨的畸形反射。她的良心始终只针对着艺术,而不是活生生的人,这使得她可以在纳粹遮天蔽日的卐字旗下欣喜地调动摄影机,使得她可以在战后继续心安理得地筹拍自己的电影,并为了艺术的追求理直气壮地向法占区最高长官提出申诉。她坚信自己“全心全意心无旁骛地献身于我的艺术,我的生活除此无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艺术才能正在为罪恶的事业服务,也否认自己应该为此负责。就这一点上说,除了手上并未直接沾染鲜血,她与臭名昭著的阿道夫·艾希曼并无不同,只不过后者机械服从的是元首的命令,而她不顾一切效忠的是艺术而已,为此,任何条件、任何手段都可以借助,任何机会、任何助力都可以争取。一九四六年法占区的一纸申诉告诉我们的恰恰是,那一代德国人的悲哀,并没有随着战争真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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