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丽蓉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以意逆志与隐含作者
——作者、读者与文本关系探究
支丽蓉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中国古代孟子提出“以意逆志”的概念,对于“意”与“志”的讨论涉及作者、读者与文本的关系问题,无独有偶,韦恩·布斯“隐含作者”概念与“以意逆境志”具有相通相异之处,通过对这两个概念的比较,达到对于作者、读者、文本三者关系更加深入地理解。
以意逆志;隐含作者;叙事学;接受美学
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艾布拉姆斯曾经提出,所有的批评必然要涉及到四个因素:作品、作家、读者和世界。这四个因素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无论从哪一个因素出发的批评理论,都必须同时考虑到另外三个因素的影响。每一种理论至多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某个方面,而没有哪一种理论能够一语道破其所有可能。在不同语境下产生的“以意逆志”和“隐含作者”两个概念就是对于作品、作家和读者问题的探讨。
孟子提出的“以意逆志”的说诗原则,是古典文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历代注释家立足于自己的历史语境,对这一原命题做了不尽相同的解释。“以意逆志”出自于《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1]对这句话的理解,立足于“意”与“志”这两个关键字上,到底是以谁的意逆谁的志?对这一问题,基本有三种解释。一种意见认为,以意逆志之意是作者之意,就是作者的创作意图,根据作者之意来推测作者之志,这才是就诗论诗。清代吴淇《六朝选诗定论缘起》云:“故以古人之意求古人之志,乃就诗论诗,犹之以人治人也”[2],今人敏泽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持这种观点。第二种解释认为“意”是说诗者之心意,表现读者对于作品的主观感受,汉代赵琪《孟子注疏》中解释:“意,学者之心意也。”除了这两种观点,还有一种折中的观点,认为意是作家作品之意与评者自己之意的结合。[3]这种解释看到了读者解读的必要性,又避免读者只凭主观感受来判断。
与意相关联,对于志的解释也莫衷一是。一种观点认为志是作者之志,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和思想,朱熹、吴淇等都释志为作者之志。第二种观点认为志是作品之志,李泽厚的《中国美学史》说:“‘志'是诗人的作品客观具有的。”[4]还有学者认为志是作品所记之事,可反映历史和现实。
于是,对于说诗过程中的以意逆志就出现了三种解释甚至更多,一是以作者之意逆作者之志,二是以读者之意逆作者之志,三是以读者之意逆作品之志。对于中国古典文学来说,“诗言志“是一条准则,”不平则鸣“通常是人们创作的起源,作品总是要抒发情感志趣。“诗”是写出来供读者阅读的,说诗将读者带入到诗中,分享作者对于诗的解释权,只是读者之意与作者之意所占的比率是多少,成为我们讨论的话题,不同的“意”终将到达有区别的“志”。
二十世界后半叶,芝加哥学派与新批评几乎同步发展,关系密切。它们都以文本为中心,但两者之间也存在重大分歧。芝加哥学派属于“新亚里士多德派”,继承了亚里士多德摹仿学说中对作者的重视。与该学派早期的诗学研究相比,布斯的《小说修辞学》更为关注作者和读者,旨在系统研究小说家影响控制读者的种种技巧和手段。于是,“隐含作者”这一概念就应运而生了。“隐含作者”是他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来的一个重要理论概念。这一貌似简单的概念,实际上涵盖了作者与读者的交流。他说:
写作时的作者应该像修谟在《趣味的标准》中描述的理想的读者那样,他为了减少偏见带来的扭曲,将自己看成“一般的人”,尽可能地忘掉他的“个人存在”和“特殊环境”。然而,这种说法降低了作者个性的重要性。当他写作时,他并非简单地创造一个理想的、非个性化的“一般人”,而是创造一个“他自己”的隐含的变体,这一变体不同于我们在其他人的作品中看到的隐含作者。的确,对有的小说家来说,他们写作时似乎在发现或创造他们自己。……无论他如何努力做到非个性化,读者都会建构出一个这样写作的正式作者的形象。[5]
“隐含作者”就是处于某种创作状态、以某种方式写作的作者(即作者的“第二自我”、“隐含的替身”),另一方面,“隐含作者”是文本“隐含”的供读者推导的写作者的形象。美国叙事学家西摩·查特曼在1978年出版的《故事与话语》一书中进一步发展了隐含作者的概念,提出了下面的叙事交流图,该图在叙事研究界被广为采纳,产生了深远影响:
叙事文本
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叙述者)——(受述者)——隐含读者——真实读者
由此可见,一个阅读文本的过程可以被分解为很多个步骤,文本在真实作者、隐含作者、隐含读者、真实读者之间穿梭。
孟子和韦恩·布斯在不同的话语环境下,都涉及到读者、作者与文本的概念。对于以意逆志和隐含作者这一对概念的比较,围绕着一个中心问题:读者和作者如何通过文本来到达对方。这个问题几乎包含了作者、读者和文本之间的所有可能,同时涵盖对于文本编码和解码的过程,产生多种解释的正是这种双向性。
从传统观念来看,作者占先天优势,作品是作者的产物,对于文本的解读要做到知人论世,才能把握作者意图。由此得出,以意逆志是以作者之意逆作者之志,隐含作者是由真实作者所创造的。随着文学批评的发展,作者的意图不再是文学阐述的终极目标,而逐渐肯定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或者肯定文本的自足性,文学作品在不断的阅读中获得生命力,文学作品的意义得到发现和增添,文学作品形象也得到补充和丰富。立足于此,可以理解为,以意逆志是以读者之意逆作者之志,隐含作者也是由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推测出来的作者形象。
但是,如果强只调作者的权威性,会忽视读者的能动性。如果过分重视读者感受,又会产生主观偏见的嫌疑。对于这种问题。新批评做出了回答,《意图谬误》[6]提出,真实作者的意图不仅是不可获得的,而且是不必要的,并不能作为文本阐释的法则和最高标准,真实作者在创作中是在场的,但是在阐释中永远是缺席的。浅薄的作品也许更容易被作者控制,但伟大的作品往往超出作者主观意图的范围。而读者因人而异的相对主义,只研究作品产生的效果而不是作品本身,容易产生“感受谬误”[7]。要强调文学自身形式因素的研究,讲文学作为独立自足的本体存在。这种新批评的观点已经跳出读者与作者的范围而直接关注文本本身。
从共时角度来看,作者、读者、文本这三种要素在阅读过程中处于同一互动时刻,虽然文本是作者事先完成的,但是作者、文本和读者三者的碰撞是同时发生的,作者和读者同时参与到文本中。从历时角度来所,任何创作和解读都具有历史性,都代表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作者的创造属于完成时态,我们需要结合语境进行探究。作者创作以抒发感情和表达思想,传统文学观点对于作者的阐释肯定了把握作者创作意图的可能,但我们不能将作者视为不可挑战的权威,接受美学肯定了读者的能动性,确保交流的可能,新批评指出意图谬误与感受谬误,跳出读者与作者来考察文本。不同的批评范式对同一问题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需要寻找更普遍的准则来评价阐释过程。随着理论范式的发展,对于读者、作者、文本三者的关系,需要更多的研究角度,但是每种角度都需要论证自己解释的合法性。
[1]孟子著,万丽华,蓝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203.
[2]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36-37.
[3]顾易生、蒋凡.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00:116-117.
[4]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194.
[5]布斯著,付礼军译.小说修辞学[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77-78.
[6]戴维·洛奇编;葛林译.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568.
[7]戴维·洛奇编;葛林译.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591-616.
Understanding by heart and Implied Author——The Relations of Reader, Text and Author
Zhi Li-rong
(College of Literature,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710000,Shaanxi)
The concept of ”understanding by heart”,which was put forward by Menci,is connected with the relations of reader,text and author.The concept of“implied author”,which was put forward by Wayne Booth in The Rhetoric of Fiction(1961),has the same influence on this problem.It will make us have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is problem by comparing these two concepts.
understanding by heart;implied author;narrative studies;aesthetics of reception
I207
A
1671-864X(2016)09-0063-02
支丽蓉(1991-),女,汉族,陕西宝鸡人,文学硕士,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西方文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