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李某今年16岁,父母均是做生意的,所以家中的经济条件特别优厚,对这个独生子十分溺爱。李某常与学校的同龄人出入游戏厅、夜总会等场所。父母知道后,开始限制其外出时间和花销。某一天,独自回家的李某发现父母的柜子里有一摞钱,犹豫了一下,拿出几张来找哥们儿“潇洒”。父母回家后一时没有发现,李某胆子就大了起来。几天后,父母发现柜子里的1.5万元钱没了,于是就责问李某,但李某拒不承认。因李某家里经常来外人聚会,还有保姆在家,李某父母便报了案。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确定李某为嫌疑人,经传问,李某交代了事实。因数额巨大,李某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
[评析]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因小李盗窃自己家的钱数额巨大,最终处罚结果应交由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