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扶贫不能全靠卖苦卖穷

2016-09-12 17:45邱锐
凤凰周刊 2016年20期
关键词:网店众筹农户

邱锐

当下,互联网创业热潮早已渗透至每一个角落,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搭建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逐渐融入农村发展。一些贫困地区也寄望搭车“互联网+”,脱贫致富。

在很多人看来,“互联网+”扶贫,能够形成一种“双赢”局面:对贫困地区农民来说,网络可以让农产品直接对接市场,大幅减少流通过程中间环节,让收益更多地归属于农民;对城市居民而言,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意味着终端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农产品。

基于此,在2015年11月中央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电商扶贫”已被正式纳入精准扶贫工程。该文件还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此外,财政部、商务部还曾于2015年公布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200个示范县名单,中央财政计划安排20亿专项资金进行对口扶持。各地方政府也争相在出台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做电商。

“互联网+扶贫并不只是让农民开网店。社会应当正确认识互联网在扶贫工作中的位置以及发挥自身作用的条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区发展项目主任廖玲说。

廖玲曾到多个贫穷地区调研,并负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农村生计扶贫项目。在接受《凤凰周刊》记者专访时,她表示:“互联网+”扶贫的基础还是建立在当地农产品过硬的品质上,让消费者建立起信任,形成口碑传播。而个别地方通过打“苦情牌”来销售贫困户农产品的做法,在短期内有效,但若长期如此,有可能透支社会爱心,并不利于扶贫的长远效果。

“互联网+”扶贫是未来大趋势

《凤凰周刊》:最近兴起的“互联网+”扶贫和传统扶贫方式相比,有什么新特点?

廖玲:与传统扶贫模式相比,“互联网+”扶贫关注的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不同环节。传统扶贫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小额贷款。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这家银行向贫困农民发放小额贷款,以小组联保代替担保,让农民可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第二种方式是实物资助。比如“国际小母牛组织”。将家畜作为“礼品”资助给贫困农户,农民获得家畜后,通过发展养殖业来增加收入,项目周期结束时,受益农户须将等价值家畜传递给下一家。第三种扶贫模式则是技能培训。比如教贫困农户手工艺技能,发展特色工艺产业等。

三种传统扶贫模式各有优缺点,但共同点都是关注农业生产过程领域,解决如何让贫困农户获得资源开展生产的问题。

而“互联网+”扶贫则是解决销售端问题,可大体被分为两类:一是众筹扶贫。比如,某人有很好的农业生计生产方案,需要资金支持,于是通过互联网发起众筹,由认同该方案的社会爱心人士共同捐资支持。众筹成功后,贫困户获得生产资金,按照生产方案产出农产品后,他会按众筹的约定,将部分产品回馈给支持者,部分产品销售。这种方式相当于农产品预售。另一种是电商扶贫,也就是贫困农户已经生产出农产品,直接通过电商平台,将农产品卖到全国各地。

农产品众筹扶贫和电商扶贫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向群众募资,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等特点。所以,更能够准确地预判市场的反应。

总的来说,一个扶贫项目的成效如何,最终还是取决于农民手中农产品变现的那一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扶贫项目能够倒逼传统扶贫模式的发展。

《凤凰周刊》:为了发展和鼓励“互联网+”扶贫项目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诸多文件和措施。现在许多农民也在开设网店。那么,一个“互联网+”扶贫项目的成功要素有哪些?

廖玲:“互联网+”扶贫项目潜力非常大,应该是今后扶贫工作的大趋势。据我了解,已经有生鲜网店在“双十一”期间,销售额超过千万。不过,一个“互联网+”扶贫项目的成功与否在于能否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硬件条件。比如,道路、物流、仓储、电力、网络都要达到要求。特别是物流,所以,像很多交通不便,快递只能到达乡镇一级的地方其实很难做“互联网+”扶贫项目。

第二个条件是人才。无论是众筹,还是开网店,都需要专业的技能。这里说的人才包括两类:懂电商的人才、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互联网+”扶贫项目一定要有理解互联网规则的人来牵头。

现在有些地方,鼓励所有农民都开网店,这是值得商榷的。许多农民基本不使用互联网,电脑也很少使用,更别提通过互联网卖东西了。他们直接开网店,或与电商接触,失败风险非常高。

第三个条件是要有有较为成熟的互联网平台,现在国内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电商平台供愿意开设网店的人选择。

对于“互联网+”扶贫项目来说,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硬件条件更需要政府来满足。互联网平台是市场发挥作用的部分。人才和社会资源嫁接则是NGO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

“卖苦卖穷”无助脱贫

《凤凰周刊》:在许多网店中,农民的贫苦面貌似成为一个“卖点”。许多电商平台会打出“某地农产品滞销,请大家帮帮老乡,让他们有一个好的收成,保证他们的生活”的口号。你如何评价这种现象?

廖玲:据我观察,主要有两种“卖苦卖穷”方法:第一是“农产品滞销”型,通过各种图片和说明,表现村子很穷,农产品滞销了,请大家快来购买农产品,解决老乡的生计问题。还有一种是“贫苦人群”型,主要打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亲情牌。

这些项目其实也是在帮扶贫困的农村家庭增加收入,但如果不从贫困原因来分析,纯靠“打苦情牌”的方法是不可持续的。解决某地贫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是把一次滞销农产品卖出去之后,这个地方就富裕起来了。而且,消费者的“爱心”也是有限的,不能过度透支。事实上,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决定是否购买的最重要理由是产品质量,而不是某地的贫困和可怜。

更严重的是,“卖苦卖穷”不仅没有起到帮助贫困户的作用,还会导致社会质疑。2016年5月,有媒体报道广东某地菠萝滞销,当地一位合作社社长告诉媒体,如此的贱价烂市至少20年没有见过。鲜有收购商登门,果农欲哭无泪。

一家运营了多年的天猫店看了新闻之后,着手帮助当地农民卖菠萝,1天卖出了60万斤。然而,就在一周后,这家店铺主页面上贴出道歉信,说因为农民坐地起价,成本高涨,代办掺杂三分之一熟果,导致发货和品控出现严重问题,损失至少50万,店铺关闭,公司面临破产。最后,农户没有摆脱亏损,还背上骂名;商家赔了本;消费者收到的,是烂菠萝。

所以我建议,进行“互联网+”扶贫,要仔细分析造成当地贫困和农产品滞销的原因,并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上来。

《凤凰周刊》:那么,“互联网+”扶贫的正确方向是什么?

廖玲:其实,我们需要更加准确地认识互联网在扶贫过程中的作用。互联网的优势在于能够为农民开放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如果农产品质量非常好,互联网能够提供农户一个非常广阔的平台。但互联网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销售贫困户手中的农产品更重要的还是依靠线下的努力,也就是其过硬的产品质量。

此外,互联网还有一个劣势:和菜市场买菜不同,互联网将消费者和农产品隔离开来,消费者很难直接鉴别农产品质量。后果就是同质化竞争。所以,在解决产品质量之后,信任问题则是“互联网+”扶贫项目成败的另一个关键点。

在民众对国内食品安全普遍担忧的背景下,即便农产品的质量非常好,如何提高农产品的口碑,让消费者相信这些扶贫项目的质量仍不容易。对一些大型农场和农产品公司来说,他们可以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做鉴定,出具各种检验证书。但“互联网+”扶贫项目扶助对象多为小农户,难以承受鉴定的费用。

目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正在引入“参与式保障体系(PGS)”的标准,尝试解决这一问题。简单地说,该体系就是让农业专家、消费者、农户以及N GO等农业生产的利益相关者,组成一个小组。各方会参与到农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并以此建立起一种彼此信任、互相沟通和认知交流的基础关系。

该体系还计划先选择本地消费者,特别是参加了众筹项目的消费者加入生产小组。通过他们的监督,提高项目农产品的质量,也通过他们的口碑,让全国消费者信任某一“互联网+”扶贫项目产品的质量。

猜你喜欢
网店众筹农户
离婚时能否分割网店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研究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农户的社会资本对农户民间借贷的影响
关于众筹筑屋规划方案的设计
中国式众筹升级记
全国42%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
众筹圆梦
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