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人得职业病几率高,如何有效预防?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这10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苯、甲苯、正乙烷、二甲基甲酰胺、1.2二氯乙烷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生物因素(职业接触病毒、细菌等),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等。
针对几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你有某种职业禁忌症,最好不要参加相关的工作。否则,患职业病的几率比常人高。
苯:血象检查低于正常参考值;各种血液病;严重的全身性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上述这些人不宜从事苯作业。苯作业有制鞋企业的抹胶、抹天乃水、鞋面清洁、工艺品的彩绘、彩色印刷的上光、电子器件清洗、家具机械器件油漆,以及使用含苯天乃水、溶剂等。
铅: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病。患有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铅作业。目前铅作业企业主要有蓄电池的生产、组装;电子玩具焊锡;铅字排版;熔铅铸字等。
粉尘:活动性肺结核;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有上述疾病的人不能从事各种粉尘作业。
噪声: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HZ和2000HZ中的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存在上述疾病的人不宜从事有噪声工作。
据介绍,根据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不胜举,上述几项是目前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之一。
职业性健康体检是有效预防职业病的方法之一。
职业性健康体检,指工业企业作业工人体检。《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
上岗前体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不该(不能)从事的职业活动。
在岗期间定期体检是为了及时发现毒物或粉尘可能对机体产生的健康损害,从事各种有毒有害作业,都有特定的体检周期,一旦发现有与新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定期观察,不能继续从事危害作业。
离岗时的体检是检查评价作业工人离开企业时的健康状况,也是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健康状况的一次小结,可以避免作业工人因到其他企业后得职业病所引发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职业性健康体检与普通的健康检查不同,国家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规定有不同的体检项目,有些针对性的检查、检验项目普通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必须由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有职业性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职业病诊断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一旦诊断为职业病,劳动者能享受各种与工伤相类似的待遇和补偿,与此相对应,用人单位就必须负责职业病人的治疗和赔偿等。因此,国家对职业病的诊断有严格的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
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工人怀疑自己患职业病后,应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单位去做检查、寻求职业病的诊断。劳动者除了进行一般的医疗检查外,必须进行与所接触有毒有害有关的专项检查和辅助化验检查等,还必须提供接触有毒有害职业史、工种、作业工龄等。
由于目前有相当部分劳动者不清楚自己所患的是职业病,这些人到医院诊疗时,接诊医师或住院医师应本着为病人负责的态度,问清是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毒有害)接触史,如血象异常、再障、白血病的病人应询问是否有苯接触史,腹部隐痛、绞痛服药后不能缓解,应考虑与接触铅有关,肺部出现点状阴影应考虑是不是有粉尘接触史。病人如有明确的职业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应持用人单位的介绍信或与用人单位所签的合同书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并提交临床检查资料,单位车间空气检测结果、体检结果资料等。
职业病诊断由三人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根据临床检查资料、职业史、现场调查检测结果等做出诊断结论。确诊后,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诊断机构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摘自 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