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珊璐 步社民
摘 要:全美幼教协会发布的文本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深入的解读。顺应这个趋势,笔者对全美幼教协会1997年颁布的《教师专业伦理准则》和2005年修改、2011年完善的《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两个版本的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对比与解读,后者在内容框架、句式结构、词汇使用方面进行了调整,通过重视儿童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全面关注儿童、家庭和同事的个体性,重申保教人员的伦理责任,加固与儿童、家庭、同事的关系,以及强化语气的方式,让微调后的核心价值观变得更为明晰。
关键词:全美幼教协会;核心价值观;表述调整;启示
成立于1926年的全美幼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NAEYC)是全美乃至世界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幼儿教师专业组织,其宗旨是引领个人和团体为每一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努力,支持并鼓励个人以及团体开展具有建设性的教育活动,努力确保每一名儿童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1]。NAEYC关于规范幼儿教师行为的文本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酝酿,至今仍在适应新的变化并不断补充,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2]。NAEYC在1997年首次公布了《教师专业伦理准则》,对幼儿教师的保教行为、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与限制[3]。为体现与反映新的教育问题,该准则在2005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并更名为《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2011年,NAEYC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和现实的需求再次对其进行了重申和完善。
一、核心价值观表述的调整
《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的修订过程与其制定历程一样,倾注了工作者很多的心血。在制定之后的每5年里,其文本都会在年会上被递交到NAEYC董事会,接受成员的重新审订和更改建议。在修改过程中根据遇到的实际问题与教育需要,删掉过时的条目或增加新的内容[4]。有研究者指出,2011年修订的《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与 1997 年的版本相比,增加了 1 个新的核心价值观、9 个新理念、14 个新的原则,这些变化主要集中在对多样性的尊重、伦理义务和幼儿评估方面[5]。NAEYC通过开会讨论、收集问卷、访谈幼教一线工作者等方式对核心价值观进行了调整,核心价值观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内容框架、句式结构和词汇使用方面。
(一)扩充内容框架
1997年版本的核心价值观由6句话呈现[6],而经过完善后的2011年版本将核心价值观增至7句话(见表1)。其中,“尊重儿童、家庭和同事的差异性”(Respect diversity in children, families, and colleagues)为新增的一句。除此之外,2011年版还对核心价值观第四句的“文化”(culture)一词进行了备注,将它的含义延展为“深刻影响每名儿童发展及其与世界关系的民族、种族、经济水平、家庭结构、语言、宗教和政治信仰因素”(ethnicity, racial identity, economic level, family structure, language, and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beliefs, which profoundly influence each child’s development and relationship to the world)。
(二)完善句式结构
从表2可以看出,1997年版本核心价值观中以动名词开头的句式全部变成了2011年版本中直接以动词开头的祈使句。祈使句比较适合放置在倡导性和规范性的文本中,因为它不仅完整地表达出了句子意思,而且精炼了句子结构。
(三)调整词汇使用
笔者采用Wordsmith4.0软件对文本进行操作可以得到文本的词频、关键词、搭配等。语言学家指出[8],词频是文本能够呈现出的重要的数据类型,它能帮助人们辨别最基本的语言特征,这些特征往往包含话语的意义。该软件除了能够直观反映词频,还可以对某个字词进行前后搭配的检索来分析其语境和蕴含的情感。笔者主要使用该软件的上述两个功能来对比两个版本中的名词和动词的变化情况。
表3呈现的是Wordsmith软件经过文本数据处理后的1997年版和2011年版核心价值观中出现变化的名词信息,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出现的词语及其对应的频数。调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名词的数量增多,二是名词出现的频数变多。从右边一栏可以看到,编号5~12的词语都是新增的,分别是多样性、民族性、身份、语言、经济水平、结构、世界、信仰。查看原文,新出现的这些词是新版的核心价值对“文化”进行了备注的结果。词频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四个词语:儿童、家庭、同事、关系。值得一提的是,两个版本的文本中名词出现最多的都是“儿童”,但是出现的频数由1997年版的6次变为2011年版的7次,这个变化是增加了“尊重儿童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结果。“家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环境,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词频仅低于儿童,但是该词由1997年版出现3次调整为2011年版的5次,主要是对“家庭结构”和“家庭差异性”进行了补充。“同事”由1次变为2次,因为2011年版倡导尊重同事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关系”出现1次调整为2次。
表4展示的是1997年版和2011年版中动词的相关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动词的数量增多,二是出现了动词的替换,三是个别动词出现的频数增多。对比左右两栏,首先,“学习”和“影响”都是新添加的词语,NAEYC把“熟知儿童学习的知识”囊括进了幼教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体系中,同时把影响儿童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因素全部放置在了对“文化”的备注中。其次,旧版的“帮助”(helping)一词在新版中由“意识到”(recognize)取而代之,由帮助孩子和成人发挥他们的全部潜能变成意识到孩子和成人可以发挥其全部潜能。最后,把关注点放在词频上可以看到“尊重”一词由2次调整为3次;“意识到”由1次变成2次,尽管它的频数变化不大,但是这种微调背后的价值取向值得深思;“发展”也由1次变成2次,因为新版补充了“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
二、核心价值观的明晰
时间的积淀、实践现场的反馈和NAEYC年会上的集思广益给《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的完善甚至整个美国的幼儿教育伦理建设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虽然2011年版本的核心价值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但是它让NAEYC一直倡导和强调的核心价值观变得更加明晰,其专业性、严谨性和与时俱进性会照亮越来越多的幼教从业者,同时给《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后续原则的可操作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重视儿童的主体性和主动性
从前文“儿童”的词频变化中足见NAEYC对儿童地位的重视以及对童年价值的再一次肯定,虽然它的频数变化不大,但是在核心价值观部分对它进行再次强调反映出NAEYC坚守“以儿童为本”核心原则的决心,坚定“绝不伤害幼儿”的信念。“发展”的词频变化体现出NAEYC呼吁保教人员将核心价值定位在儿童发展上,即一切工作以促进儿童的发展为出发点,这也是支持其主动性发展的表现。值得一提的是,核心价值谈及儿童发展与学习,这表明儿童不是被动的发展,他们可以主动地进行学习,这强调了儿童主体性的地位,要求保教人员谨记要让儿童真正成为幼儿园活动的主人。此外,核心价值把“帮助”换成“意识到”,体现了NAEYC呼吁幼教从业者把教育的主体地位还给儿童,尽可能地让他们独立成长和发展。保教人员并不是帮助他们,而是有知晓儿童具备这种自我挖掘潜能的意识,然后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的潜能最好地发挥出来。卢梭在《爱弥儿》中说到“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9]。核心价值开门见山地指出了童年的独特性和珍贵性,正是其不可逆转性才需要我们去认同它的价值。这就要求保教人员不仅要意识到童年阶段的重要性和不可复制性,还要赞赏童年的价值,甚至敬畏童年。
(二)全面关注儿童、家庭和同事的个体性
经过将近15年的探讨,NAEYC提出一个全新的核心价值观——“尊重儿童、家庭和同事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此外,“文化”的备注提到“民族、种族、经济水平、家庭结构、语言、宗教和政治信仰”,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儿童的发展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同时尊重家庭和同事的文化背景也是对他们个体性的关注。全面的关注包括尊重儿童表达的权利,及时关怀他们的需求,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包容他们之间的差异等。从新加的这些词语中能感受到微调后的核心价值观对个体性的重视,不管是概括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还是具体的影响文化环境的每一个要素,都是个体特征的表现。
(三)重申保教人员的伦理责任
核心价值作为开山之石,从文本中对“尊重”的再三提及可以看出其传达出来的对保教人员从业理念和具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伦理意味。尊重他人不仅是对其人格的敬畏,也是对其价值的肯定,如果不尊重儿童、家庭、同事等学前教育领域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教育奠基事业就无法立足,更谈不上进步。发展一词的调整重申了学前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儿童发展,《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最后一部分的第一句[10]说到“我们承诺绝不伤害幼儿”,因此,保教人员要尽全力重视、关爱、呵护儿童,并坚决与虐待、忽视、伤害幼儿的行为斗争。
(四)加固与儿童、家庭、同事的关系
“儿童、家庭、同事、关系”这四个词的频数都变多的事实表明,NAEYC提倡保教人员除了重视儿童,还不可忽视家庭和同事的重要作用。在《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后文列出的准则中包括了四部分的专业责任,每种责任针对一种专业关系[11],其中的前三个便是与儿童、家庭和同事的关系。它与核心价值观中再一次强调的这三对关系高度对应,足见建立并维持与儿童之间良好的师生关系、与儿童家庭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及与同事之间的合作关系的重要性。本着促进每一名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的目标,幼教工作者如果可以完美地处理好这几对关系无疑可以成为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助力。
(五)强化语气
新版的核心价值观运用祈使句拉近了协会倡导者和幼教从业者之间的距离,使承诺人很自然地把自己置身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实践中。这种句式结构上的变化更能够感染受众,呼吁受众按照倡导者的意愿行动。此外,祈使句能够把说话人想传达的命令、请求、劝告、警告、禁止等意思强烈地表达出来。核心价值观部分的语气转换体现出NAEYC对全行业更强烈的号召力和对幼教从业者更坚实的呼唤。
三、对我国制定幼教专业伦理规范的启示
核心价值观不同于个人价值观,它不是个人的某种偏好,而是专业人士共同遵守的一些重要意向和声明[12],作为伦理操守的基础,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NAEYC 《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核心价值观的变化、新旧两个版本的文本特点、演进过程中逐渐凸显的价值取向,启示我国在建设幼教专业伦理规范体系的过程中,应让幼儿教师行业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国家性的有强制力的幼教伦理规范。
(一)发挥幼教行业的引领作用
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由此足见幼儿教育行业的重要性。拉尔夫[13]曾说,“每一个致力于获得专业地位的行业都尝试发展出一套专业伦理守则”,NAEYC颁布的幼教伦理规范是协会所有成员对保教人员伦理两难的关注,对应然理想状态共识的表达,对价值取向和原则的赞赏,对以幼儿为本立场信念坚定的结果。我国拥有大量的幼儿教育一线教师和教研员,其行业引领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广泛听取他们对于建立职业操守的思考和建议,支持和采纳他们关于完善行业规范的意见等方式进行。通过整个行业的带动,幼儿在保教人员创设和维护的环境中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更和谐的成长。
(二)加快建立国家性的伦理规范
NAEYC在成立之初就有针对性地加强保教人员的伦理操守建设,还创办了相关杂志向多个领域的学者和幼教一线人员征集他们对制定规范的宝贵意见和第一手材料。此外,在规范颁布后的实施过程中,经过NAEYC年会的协商和讨论,文本进一步得到了修改,不断完善的文本逐渐凸显出越来越核心的价值和原则。纵观我国现在的处境,国家层面没有幼儿园教师伦理规范,只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的表述上更加强调的是文本各个条目之间的整齐与对仗,在六项规范当中分别用四字成语来进行表述[14],分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15],对幼儿教师的独特性考虑不足[16]。NAEYC在创建和完善整个幼教伦理规范体系的过程中,其颁布主体的权威性、制定步骤的严密性、价值立场的专业性和坚定性、核心主题的永恒性、文本内容的与时俱进性和号召的强烈性都是我国在加快建设自身伦理规范过程中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三)统一学校规范的方向
虽然我国国家层面的伦理规范暂时处于缺失状态,但是学校层面的幼教专业伦理规范还是大量存在的。但是学校规范体现出的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很少有伦理操守能够体现出幼儿教育领域的行业特殊性。以某个幼儿园的《幼儿园教师工作守则》为例:“说话轻一点、语言美一点;思维活一点、做事勤一点;理由少一点、度量大一点;行动快一点、效率高一点;态度好一点、抱怨少一点;微笑多一点、脾气小一点;眼界宽一点、知识多一点;赞美多一点、批评少一点;立志高一点、理念新一点;理解多一点、指责少一点”。该文本不仅没有突出幼儿教育行业的特点,还缺乏操作性。
参考文献:
[1][4][16]姬生凯.NAEYC幼儿教师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的演进与启示[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 2014.
[2]Feeney S, Freeman N K. Ethics and the Early Childhood Educator: Using the NAEYC Code[M].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1999:34.
[3]Morrison G 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Today[M].Columbus, Ohio: Merrill Publishing Company,1988:44.
[5]王小溪.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2013.
[6][7]NAEYC.Code of Ethical Conduct and Statement of Commitment[EB/OL].http://www.naeyc.org/files/naeyc/image/public_policy/Ethics%20Position%20Statement2011_09202013update.pdf,2011-05.
[8]钱毓芳.语料库与批判话语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0(3) :199.
[9]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0][11]NAEYC.Code of Ethical Conduct&Statement of Commitment[EB/OL].www.naeyc. org/positionstatements/ethical conduct.,2013-10-20.
[12]FeeneyS, Freeman N K.幼儿教保人员专业伦理[M].张福松,杨静,陈福美译.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7.
[13]拉尔夫·多戈夫等.社会工作伦理事务工作指南[M].隋玉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2.
[14]袁贵仁. 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师德建设[J]. 求是, 2004(17): 55-56.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EB/OL]. http://www. moe. edu. cn/, 1993-10-31.
编辑 朱婷婷 校对 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