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丽洁
我是一个肯尼亚黑人男子和一个堪萨斯州白种女人的儿子。
——贝拉克·奥巴马
面前的照片上有那个儿子,但我的眼睛却被母亲牢牢地吸引住了。第一眼就叫人吃惊——那个敦敦实实、肤色白皙的女人,穿着一双结实的凉拖,比左边那位柔韧轻盈的黑皮肤男人靠前了半步,端端正正地立着。她在镜头里抬着头,穿着深蓝色的手工织品,一只银色耳坠半掩在瀑布般的黑发里。她的下巴比大部分人抬得高。——这张照片摄于1978年8月,曼哈顿的一个屋顶上,20年后寄到了我的邮箱里。照片既给我们启示,也带来困惑。这个男人是26岁的贝拉克·奥巴马,芝加哥的一名社区领导,正在走访纽约。这个女人是斯坦利·安·邓纳姆,他的母亲。要说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强烈震撼,是不可能的。她早已被顺手就便地贴上了一个标签:堪萨斯的白种女人——在那个时刻不对这个老套提出疑问,也是不可能的。
总统母亲的情况被过度简单化了。在奥巴马生平的压缩版本里,她是一位堪萨斯州的白人母亲,跟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父亲有过一段露水姻缘。她是吃玉米长大的,是白面包,跟肯尼亚搭不上一点儿边。在《我父亲的梦想》,那段让奥巴马政治生涯一路上升的回忆录里,她是一个腼腆的小镇姑娘,迷恋上了才华横溢、魅力四射、喧宾夺主的非洲男人。在下一章里,她是一个天真的理想派、纯真的海外派。在奥巴马的总统竞选里,她是一个苦苦挣扎的单身母亲、领食品券的人,是偏离正轨的医疗制度的牺牲品,在她生命流逝之际,曾哀求过保险公司替她买单。在超市小报和因特网的异想天开的报道里,她是无神论者、马克思主义者、花儿嬉皮士、一个母亲——“抛弃”自己的儿子,或是骗得夏威夷州给她在肯尼亚生的儿子出具出生证,以防万一——哪天他要是想当总统了呢。
所有这些都不符合照片里的朴实形象。
收到照片几个月后,我为《纽约时报》写了一篇有关邓纳姆的文章,这是大选期间《纽约时报》刊登的有关奥巴马参议员的系列传记文章之一。这篇文章作为新闻报道太长,作为传记又太短,但读过的人都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有人说他们都流泪了。结果,我受邀写一部关于邓纳姆的书,花了两年半对她进行追踪调查。我开车翻越堪萨斯州燧石山,来到大萧条期间她父母长大的、昔日的石油新兴城镇。我在夏威夷待了数星期,她曾在那里17岁怀孕,18岁结婚,22岁离婚、再婚。我两度去印度尼西亚,她曾把六岁的儿子带到那里去过。孩子十岁时,她把他独自一人送回到夏威夷她父母身边。我拜访了爪哇岛尘土飞扬的村庄,她当时作为年轻的人类学学者,曾为有关农民铁匠业的博士论文在那里做过田野调查。我与雅加达玻璃大厦里的银行家打过交道。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因对小额贷款的研究而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早在此20年前,邓纳姆就已经在从事世界上最大的自力更生的商业小额信贷工作。我彻底搜寻了残破的实地笔记,几箱私人和工作文件、写给朋友的信件、相册、曼哈顿中城区福特基金会的档案及邓纳姆花了15年写成的上千页论文。我采访了几乎200个她的同事、朋友、教授、雇主、熟人和亲戚,包括她的两个孩子。没有他们的慷慨相助,我是写不成这本书的。
把邓纳姆描绘成堪萨斯州的白种女人,就跟把她儿子描绘成爱打高尔夫的政客一样不靠谱。这个标签有意无意地掩盖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故事——一个取了男性名字的女孩,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越南战争和避孕药之前的年代里长大,在二十多个州从法律上反对异族通婚的情况下嫁给了一个非洲人。24岁时,她带着儿子移居雅加达,当时的雅加达正处在血腥屠杀的时期,相信有成千上万的印尼人遭到杀戮。她成年后的一半时间都住在这个几乎大部分美国人都不知道的地方,一个古老、复杂的文化里,一个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她在村庄里工作多年,那里,一个未婚的西方女人是稀罕物。她沉浸在对一种神圣手艺的研究中,而这种手艺长期以来只有男人才配拥有。她作为职业妇女,更主要的是,作为单身母亲,带大了两个混血孩子。她喜爱自己的孩子,尤其相信她的儿子非池中之物。照奥巴马开玩笑的说法,她把他培养成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莫罕达斯·甘地和哈里·贝拉方特的混合体,却在52岁离世,对他将会成为什么人,将会做什么,已无从得知。
邓纳姆活着的话,到2009年1月20日,她66岁。这一天是贝拉克·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第44任总统的日子。
邓纳姆是一个特立独行、叫人琢磨不透的人。2010年7月与奥巴马总统在椭圆形办公室的一段对话里,总统向我描绘,她既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又谙晓人情世故,聪明能干。他说她对待工作特别认真,却因有一颗亲切而慷慨的心,偶尔变得一贫如洗。她似乎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都不同寻常地率真坦诚。“她的底气来自于她容易被打动。”她的女儿,玛雅·索托罗·吴曾告诉我。但她又坚强而幽默。她可以为陌生人的苦难流泪,但激励子女时却又是一副铁石心肠;她在电影院里啜泣,转眼就嘣出一句俏皮话,那一针见血的讽刺让听到的人都难以忘怀。她多年都在帮助印度尼西亚各地村庄的穷人,其中许多是女人。她获得了信用,但不会花钱,老是跟银行家母亲借钱,债台高筑。无论是大处还是小处,她都活得勇敢坚强,可她害怕医生,这可能害了她。她害怕坐纽约地铁,从未学过驾驶。她的同事回忆,在事业的高峰期,她差不多如女王般出场——用蜡染布和银饰装扮自己,在一群年轻的印度尼西亚银行家随员的簇拥下,款款走入爪哇岛的村庄。那时的她对印度尼西亚的织品物、考古学、神秘象征物爪哇波状刃短剑如数家珍,身背一个黑包,里面装有实地考察笔记和一个热水瓶,瓶里盛着黑咖啡;她是美食小吃的狂热爱好者,如印尼豆豉、咖喱椰浆菜、茄子炖汤之类;她用幽默故事逗同事开心,有一天开玩笑说自己会转世投胎成一个印度尼西亚的铁匠,但一直又狡黠地声辩说自己“只是一个堪萨斯女孩”。
从她遗留的文件和朋友、同事的叙述中,看不见多少迹象表明她要着手改变世界。她心肠好得令人钦佩、令人感动,有时候也令人恼火。她的生活不简单,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她的生活会被误解、曲解或湮没。这里面有的是读者所熟识的压力和选择,尤其是女人所熟识的;这是一段即席奏鸣曲,跌宕起伏。“不管怎么说我不是吹毛求疵的人,也把自己的生活彻底搞砸过几次。”她曾跟朋友写信卖乖,这时候的她30岁,已跟第一任丈夫离婚,跟第二任丈夫分居,即将成为有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她很能随遇而安。正如朋友所说的,邓纳姆不断地“脱离中心”。她有着极强的价值观,并把这一点遗传给了孩子们。她既是理想主义者,又是现实主義者;她不是空想家,也非圣人;她相信能让人们过上好日子,重要的是要敢于尝试。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她朝这个目标所作的努力比我们中大部分人要多。可是,突然之间,她英年早逝。“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玛雅告诉我,“她只想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时间犯错误,更多的时间做好事……”
在《无畏的希望: 重申美国梦》这本书里,奥巴马写道,只有在反思中,他才领会到母亲的精神“无形之中”深深地“指导着我最终走的路”。如果说他的雄心是他对父亲的感情所激起的,是包括埋怨和想赢得父爱的欲望在内的情感所激起的,那么,同样这些雄心也是母亲与人为善、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信仰引导成型的。他研究政治哲学,是为了寻求对她的价值观的确认;他当上社区领导,是为了尝试运用那些价值观。
她应该得到安慰了。她一定很想知道自己在他生命中的位置,就像她告诉他的那样,“没有别的,我能给你的,只是一个有趣的人生。”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