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好我们的“移动钱包”

2016-09-10 07:22程欢彦
检察风云 2016年14期
关键词:顾某何伟肖某

程欢彦

随着电商的发展,网络交易、线上支付越来越普及,手机在网购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据普华永道发布的全球零售行业报告显示,全球有超过一半的被访者通过手机进行网络购物,在中国这一比例更是高达88%。同时,有高达三成的中国消费者在网购时青睐手机支付。手机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甚至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手机依赖症”的逐渐蔓延,由手机导致的信息泄露、钱财被盗等问题也不断增多。如何把牢手机安全这道门,亟需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重视。

手机里存身份证照片 账户余额被盗空

5月8日凌晨4时左右,高某来到松江区车墩镇某网吧上网,后发现旁边座位上的孙某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手机则放在桌子上充电。高某起了歪念,悄悄地拔下充电线,将孙某的手机揣进了自己口袋。离开网吧后,高某找到朋友任某,把偷来的手机拿给他看,随后两人尝试着把屏幕锁解开。由于孙某设置的手机屏锁过于简单,两人试了几次后,竟然蒙对了!一个“Z”字型将手机成功解锁。接着,高某点进了手机屏幕上的支付宝应用,并没有要求输入任何密码,支付宝便自动登录了,显示余额有2260元。任某提议把钱转出来,但还缺少支付密码。高某随即翻看手机里其他的存储空间,没想到竟然在手机相册中找到了手机主人孙某的身份证照片!两人根据孙某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在支付宝里重新设置了支付密码,并将2260元转进了任某的支付宝账户。

清空完余额后两人还不满足,又“检查”了支付宝内绑定的银行卡,发现机主孙某在该账户上绑定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同样是利用重新设置的支付密码,两人利用充值的方式将银行卡中的600元转入机主孙某支付宝账户,然后又通过转账的方式转至任某的支付宝账户。至此,孙某的支付宝账户以及绑定的银行卡内的余额共计2860元,全部被高某、任某两人盗走。

留指纹更改支付宝密码盗钱财

2016年2月中旬的某日,刘启在网吧上了一夜网,凌晨3点多,他回到了自己的暂住处。推开门,刘启看见同屋的同事顾某已经在床上熟睡。刘启在自己床上躺下,想到白天的时候自己的银行信用卡又发来催还款短信了,可是自己的工资早已挥霍殆尽,也没有任何存款,根本找不出钱来还卡债。正在刘启为还款发愁的时候,他瞥见了顾某放在床头的苹果6手机,劉启心里一动,起了歪念。他记得自己去年拿顾某的手机玩时,在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里留下过自己的指纹,自己应该可以随意解锁并使用顾某的手机。

于是刘启蹑手蹑脚地来到顾某的床前,拿起了顾某的苹果手机。果然,通过苹果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刘启顺利地解锁了手机。接着,刘启开始了自己的“偷盗”计划。他点开了顾某手机的支付宝应用,想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顾某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里。但是支付宝转账需要密码,虽然刘启不知晓密码,这也并没有难住他。他点进了支付宝的“找回密码”功能,支付宝向账户的绑定手机号发送了验证信息,刘启根据手机收到的短信信息,成功地更改了顾某的支付宝密码。

进入顾某的支付宝账户后,刘启发现其账户关联的是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他尝试着从顾某的支付宝里向自己的支付宝转了35元。直接余额扣款,成功了,刘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第二笔,这一笔他转了1000元,直接从支付宝关联的中国银行卡里扣的款,刚转完,手机上就随即收到了中国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接着,刘启又转了1800元,银行同样也发来了转账的提示短信。转完这三次后,刘启删除了手机上收到的银行信息,并把手机放回了原位。

就这样平静地过了一两天,刘启发现顾某丝毫没有觉察。于是两日后的深夜,他又故技重施,再次从顾某的支付宝内转出了60元。刘启将四次“偷盗”的近3000元钱通过支付宝提现的方式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内,并将其用于信用卡还款、购买手机以及交付房租,很快就花费殆尽。然而,纵使刘启的盗窃手法再高明,纸终究包不住火。没过多久,顾某在使用支付宝转账购物时,被提示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发觉异样的顾某拨打了支付宝的客服电话询问,被告知自己卡内的钱通过支付宝转到了刘启的支付宝内。

刘启擅自使用顾某手机,更改其支付宝密码,并以转账方式盗走顾某近3000元,因涉嫌盗窃罪,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借手机打电话盗刷信用卡近万元

2015年1月30日上午,何伟正在公司上班,手机忽然收到了一条建设银行的扣款通知短信。内容提示其尾号为4933的银行信用卡消费9876元。自己人在公司上班,银行卡也带在身上,从哪来的消费?何伟意识到自己的信用卡很可能被盗刷了,想到十分钟前同事肖某刚以手机欠费停机为由借用过自己的手机,何伟立马去找肖某询问。

听说何伟信用卡被盗刷了,肖某一脸惊讶,说自己只是拿手机打了个电话,让何伟不要着急,先打电话去银行把卡冻结,以免被再次盗刷。一边积极地出谋划策,一边支持自己去派出所报案,肖某的表现没有任何异常。何伟也就没有做过多的询问,赶紧去银行拉取了银行卡的相关明细并报了案。

那这9876元到底去哪了呢?何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的钱包平时都放在单位宿舍里,而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钱包内,最有机会接触自己银行卡和身份证的就是和自己住在同一宿舍的肖某。后经多次询问,肖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肖某以前曾在某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担任过客服人员,对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等都很熟悉。他就是利用这一点,打起了何伟信用卡的主意。去年8月份的时候,有一次何伟与肖某在宿舍内讨论信用卡的相关事项,肖某就悄悄地记下了何伟的信用卡卡号、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的CVV码。今年一月份,眼见自己信用卡还款期马上就要到了,欠的7000多信用卡额却无法还上,肖某就想到了盗用何伟信用卡里的钱来偿还。

1月30 日上午,肖某找到了何伟,谎称自己手机停机了,要借何伟的手机打个电话。拿到手机后,肖某躲进了厕所,在自己手机的第三方支付客户端里输入了何伟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CVV码、何伟的手机号以及何伟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就这样,肖某通过自己手机上的第三方客户端消费了何伟信用卡9876元,事后,肖某删除了何伟手机上的验证码信息并将手机还给了何伟。

肖某自己的银行卡是与其手机上的第三方客户端相绑定的,第三方客户端消费后,将扣除了手续费后的约9800元钱返还到了肖某的建行储蓄卡里。肖某用这种第三方客户端套现的方式,获得了近万元。肖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提升安全意识护好“移动钱包”

近年来智能手机加速普及,其在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承载了越来越多的功能。智能手机的移动支付功能,正在逐渐取代人们的钱包。随着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软件的日益普及,选择用手机进行购物、消费的人越来越多。利用手机及移动支付客户端盗窃钱财的犯罪数量也显著增多,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隐蔽,不易被察觉,等到被害人发现,其账户钱财往往已经被偷盗一空。以上几个案例中,不法分子都是通过被害人的手机,实行盗窃或盗刷。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依赖手机“便捷化”的同时,一定要重视手机所承载信息的安全性。

首先,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在设置手机解锁密码以及支付宝等支付软件的登陆、支付密码时,不要过于简洁单一,并避免使用电话号码、出生年月等易于猜测的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轻易破解。其次,加强手机支付账户的安全性,在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软件时,安全措施要做到位,诸如数字证书、密保问题等功能,都应该及时申请或安装。再次,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自己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个人身份证、驾驶证等信息尽量不要存储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中,以防手机丢失造成信息泄露,进而威胁相关账户安全。另外,不要随意让他人使用自己手机,一旦发生手机被盗的情况,记得第一时间致电运营商进行挂失,并补办手机卡。

除此之外,检察官还特别提醒大家,在使用手机和网络的时候,不要随意下载来路不明的程序及应用,不要随意连接不熟悉的wifi,不要随意扫不明来源的二维码,不要随意点击短信推送的广告链接。重视手机安全问题,避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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