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燮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
人大工作正面临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的严峻挑战。我们要确立大数据时代的学习观和科学方法论,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上海要努力做到“四个率先”,即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关专家分析了上海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我国国际经济地位快速上升,为上海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经济出现增速减缓,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对上海经济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特别是国家进一步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决策,为上海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上海发展仍面临不少瓶颈制约和挑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传统模式不可持续,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等压力大,社会矛盾化解难度仍然较大。
在今天的世界里,不确定和变化将是一种常态,我们要学会适应并驾驭;以不变应万变之策是把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改变“以自我为中心看问题,以自己的价值观思考问题”的习惯。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篇布局。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年目标是:转方式、调结构取得重大突破;“四个中心”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初步形成;人的全面发展水平和社会和谐程度明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要聚焦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增强国际航运中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国际贸易中心服务功能和国际地位,大力发展各类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基础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提升国际贸易中心服务功能和国际地位,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先行先试;成为全国大宗商品定价中心、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打造时尚购物之都。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过程中,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的定位和工作要求,即“三个牢牢把握”的总要求,一是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二是牢牢把握产业变革大趋势,三是牢牢把握集聚人才大举措。韩正书记在第十届市委第八次全会上指出:“上海要建设的科技创新中心,一要具有全球影响力;二要聚焦科技创新,突出创新驱动发展;三要充分体现中心城市的聚焦辐射功能”。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代表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们将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把服务国家战略和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有机结合,把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四个中心”建设有机结合,把全面创新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把集聚科技人才与集聚创业人才有机结合,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进军。上海市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梳理出本市涉及科技创新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主要有14部,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综合性科技类法规,第二类是专门性科技类法规,第三类是涵盖科技创新内容的非科技类法规,并进行了重点法规实施情况评估,提出了“2定”、“3修”的具体立法项目,即制定《上海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制定《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改《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有关专家认为,自由贸易园区将加快由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服务贸易发展;加快由贸易功能为主向贸易功能与投资功能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投资便利化、自由化;加快由在岸业务为主向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离岸功能的拓展;加快由贸易自由政策为主向贸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政策等联动转变,体现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自贸区将探索转变政府职能新路径,探索进一步扩大开放新模式,增强带动区域发展新能级。自贸区法制建设主要涉及法律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几个关系,一是法律的阶段性与改革开放前瞻性的关系,二是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开放可变性的关系,三是法律的普遍适应性与改革开放需求的特殊性的关系。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勇于实践,迎接挑战,精神振奋,敢于担当,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就一定能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可复制、可推广”和“预留制度创新空间”的视角,主动把握三条原则,一是预留制度创新空间,处理好改革的阶段性与法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二是科学厘定条款内容,把握好中央事权内容与地方事权内容的立法侧重点;三是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积极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条例在自主改革、法无禁止皆可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注册便利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五大金融创新、六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公平四保护”、进一步增强透明度等十个方面形成了“亮点”。
“十三五”规划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也纳入了人大工作。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立足城市创新转型和规划理念方法创新,在总体思路上落实“两规融合、多规合一”,在规划内容上考虑“发展趋势与上海实际相结合,国家战略与公众意愿相统一”,在规划视野上坚持“立足市域,面向区域”;在发展模式上突出“底线约束、弹性适应”,“底线约束”就是适应生态文明时代城市发展的要求,以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严控人口总量、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城市运行安全为底线,聚焦发展目标对城市发展的策略进行控制与引导;“弹性适应”就是面对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建立空间留白机制和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构建富有弹性的空间策略和管理机制。同时,在技术方法上加强大数据在规划中的应用;在工作内涵上突出公共政策属性。笔者在人大调研、论证以及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学习交流中提出,要关注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脉;在城市规划中要从重形态提升为重功能,城市规划要重结构生成,重生活品质,重风貌保护,避免“同构化”、“扁平化”、“碎片化”,凸显城市天际线,在城市中尽量能“触摸四季变化”,不忘上海城市规划中的三条传承线,即“历史文化名城”、“水系城市”和“工业文明城市”。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审议正在积极推进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承载与延续着中华民族与城市发展的文脉。上海在文明演进、城市发展的漫长岁月中,积累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深厚、形态繁多,几乎涵盖了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涉及的所有门类,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就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上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濒危情况日益严重,许多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因社会环境的变化逐渐失去生存土壤,后继乏人,濒临失传。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和认识高度不够。各级保护工作机构普遍“有建制无编制”,保护缺位情况时有发生;传承人缺乏保障和激励,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保护工作经费总量不足,基层配套情况不均衡。三是社会化保护水平较低,保护氛围仍未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领域众多,需要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目前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政策环境还不完善,宣传和教育工作薄弱,社会参与情况总体还不活跃。四是合理利用有待发展。上海独特的文化、经济、科技、信息、商贸、流通等优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融入生活和创新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市场环境,然而目前相关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机制引导和法治保障。上述问题都亟须地方立法加大针对性的扶持力度,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针对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地方立法应当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凸显保护理念。面对现代生活的冲击,许多优秀的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陷入了后继乏人、濒临失传、生存环境遭到破坏的困境,《条例(草案)》强调“保护”的重要性,本着“积极保护、系统保护、分类保护”的立法理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抢救性保护、传承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同时,《条例(草案)》对保护的内容和对象予以界定,即明确将有价值的、能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保护范围,并强调“保护”与“发展”并重,通过合理利用、融合发展等举措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二是完善传承机制。“没有传承就没有保护”,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征,是保护的核心内容。政府有责任切实保障传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权利义务,完善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和社会传承等多元传承机制。要认识到民族性、民俗性、民间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特征,研究探索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教育模式相融合,积极创造条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使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地延续发展。三是强调社会责任。尽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导力量,但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公民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义务。只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认知,扩大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相关工作的渠道,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传承与人们的生活相融合,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条例(草案)》依据上位法,结合上海实际,创设性地提出了传承与教育、生产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单位的权利义务、融合发展等内容,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细化、补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和传播、经费保障等有关内容,体现了上海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上海高等教育发展和加强高等教育投入与经费监督管理受到重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的新特点。截止2013年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为68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37所,高职高专院校31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10所,市属高校58所。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4.62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63.96万人,成人和网络在校生为30.66万人。近年来,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各类在校生规模稳步扩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高等教育管理体系逐步理顺,高校空间布局不断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发展需求逐步对应,基本形成了以内涵建设为目标的高等教育发展生态。但是,以“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25~64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例”等国际通行指标为例,上海不仅明显低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还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高等教育与上海城市未来发展的契合度和支撑度有待提升。上海高校办学特色不鲜明,同质化办学倾向比较明显。上海下一步将以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构建普通高校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体系,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笔者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建言:要加强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要进行优质教育资源整合,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要有教育家;要促进上海高校的学科建设,提升上海高校在全球的影响力;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的创新能力,知识传授和能力培训并重,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引导高校积极投入科创中心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问题往往是人大代表聚焦问题之一。上海当前生态空间接近底线,城市游憩空间相对匮乏。上海未来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降低碳排放,锚固国土生态基本格局,加强环境保护和整治。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强化共同生态基底建设和区域生态廊道对接,加快构建区域性生态空间网络。完善市域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外环绿带、楔形绿地等生态空间,有效改善生物多样性。推进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和滨江滨海的湿地公园等大型区域型公园建设。主城区结合外环绿带、楔形绿地以及城市更新推进公共绿地建设,优化城市结构,并实现人均公共绿地倍增。笔者在人大有关会议上提出:上海城市发展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从环境状况看,资源环境制约趋紧,新老环境问题并存,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点明显,环境保护问题十分突出。要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城建、农业和社会生活六大方面,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因子的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加强气象、社会心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力和科技支撑,从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上统筹协调。要急事急办,有“制”有“约”;顶层设计,综合治理;有效执法,加强力度。要做到“堵”与“疏”的结合、“分兵把口”与“综合治理”的结合、“建立机制”与“落实责任”的结合、“源头控制”与“加强执法”的结合。还要确立“绿色”理念,改进生活方式。
“养老”已成热议话题。“养老”问题是在人大工作中备受重视的民生问题之一。上海在积极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努力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定价机制,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笔者也积极建言,“一个老人是一座宝库”,“要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的风尚”,要积极解决“养老床位”的具体问题,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居家养老,强化属地责任。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在人大工作中备受关注。急救医疗服务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城市的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目前,上海院前急救机构包括1个市急救中心和9个区县急救中心,下设急救站127个,救护车总量为668辆,急救从业人员约2300余名,2014年上海院前急救有效呼叫受理数71.4万,出车率64.2万,救治57.8万人次,行驶总里程1343.2万公里;全市设有急诊科的医疗机构为107家,2014年提供急诊服务1500万余人次。在急救医疗服务上目前的挑战是:第一,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第二、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第三,医疗机构总体上处于较高负荷的工作状态;第四,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健全;第五,作为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特大型城市,上海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压力较大。笔者在审议中认为,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社会急救理应“三位一体”;应强调“急”、“救”及其“能力”三个关键词;力求“分级、分流”;高度重视特大城市突发事件的急救;要有“全社会的响应度”,包括红十字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积极回应。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问题进入了视野。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动脉,公交状态是城市生命体征的重要指标;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的节点之一,是平安城市建设的重大关注。这个问题直接维系城市的有序运营和百姓的安全出行。人们既看到上海城市公共交通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大客流管控、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应急机制运作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状况的较大改进和有效应对,也看到公交安全管理问题对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来说依然严峻,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有效地应对了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但也同样增长了运营风险;在高峰时段公交超负荷运行已成为一种“常态”,而公交的超负荷运行大大增加了发生出行安全问题的概率;如果把当前上海公共交通的“体量的庞大”与这个系统的客观的“脆弱性”联系起来思考,更令人担忧。笔者认为,一是要科学把握城市公共交通的“轨道交通、地面交通和市内水上客运”的内在结构;二是要采用“大数据”的信息管理方法,有效地加强对“大客流”的精细化管理,要凸显便捷,如方便转乘,更好地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相互衔接;除了“节约时间”,还要精确显示运营时间,以便掌控时间;要有客流动态疏导。乘车避让高峰需要精确的信息引导,通过手机是做得到的,问题是信息要跟得上。三是要有应急预案,应对日趋多样化的公交运营网络、庞大的出行总量和设施总量给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带来的新的挑战,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
商业转型升级问题进入了人大工作的视野。面对商业转型升级问题,笔者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积极提出应对举措:要提倡有创新意识和功能探索,有忧患意识和趋势分析,有前瞻意识和顶层设计,有民生关注和民生情怀。一是要既要看到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的融合,又要重视“实体商店”对于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的“都市风光”的重要影响,其实,购物是一种体验,是一种休闲和“文化享受”,是旅游的有机组成,城市商圈是城市的一道美丽的人文风景。二是要应从互联网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方式变化的两个方面来看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三是要在新旧业态转换的过程中,应重视“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淀。
体育与一座城市的联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笔者在人大调研中认识到:中国要从“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体育与上海这座城市的联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一要关注“体育与文化民生”;二要完善“体育与品牌赛事”;三要重视“体育与体育精神”;四要演绎“体育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培养“30分钟体育生活圈”,“让体育融入生活”,探索市民运动会“以民生为根本,以民众为对象,以民乐为目标”,要关注“健身与养生”、“体育健身与生命质量”,研究和践行“产权市场如何服务于体育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体育文化”。 (作者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