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众筹监管问题研究

2016-09-10 22:04董晓雪
时代金融 2016年24期
关键词:股权众筹法律监管互联网金融

董晓雪

【摘要】所谓众筹,本意是筹集大众的力量,实现梦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了,众筹越来越火,现如今股权众筹慢慢发展,尤其在软件网络公司计算机和通讯消费产品、媒体等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本文分析了当今中国众筹行业发展及出现的问题,众筹平台,投资人,发起人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中国股权众筹提出建议,并指出未来中国众筹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股权众筹 互联网金融 法律监管

一、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审核标准无法律依据

一些平台,先在自己的平台上与众筹项目发起方沟连,一起做套方案。再找一些相熟的、有高发行量、收视率的传统媒体,报道,波次放大传播效应,形成现象级传播。会出现股权筹资目标不过千万元,最终超筹意向金却超过50亿元。这样的事情不断在业内发酵,引得更多不轨者纷纷效仿,带来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在互联网众筹中,对于一个项目的真实质量,项目发起人很清楚,而投资人知之甚少。除此天然的不对称,项目发起人还可能故意隐瞒关键信息造成认为不对称,譬如,担心投资人不把资金投给自己而不把项目弊端告诉投资人;或担心核心技术或是商业机密泄露,而有意隐瞒。如此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使得一些好的项目因没有公开核心技术而被忽略,某些差的项目因隐瞒了风险而被推崇。标的不了解,势必会给它很高的风险溢价。

(二)投资者认证不同及平台管理方式不同

不同平台的投资者的认证资格不同,对于资产的认证,如“大家投”就没有资产认证限制,“人人投”中没有严格的审查,这就很难对投资者进行保护。又如平台原始会采用邀请制发展投资人,对个人投资人要求年收入不低于50万人民币,个人净资产达到1000万人民币。如今该门槛有所下调,改成家庭净资产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家庭年收入50万人民币以上。如此的规定,对于投资人的资金规模有限制,而股权众筹的最新定义特点是“公开、小额、大众”,为扶持小微企业,这就与之违背。而在天使汇,不允许以本轮投资额十分之一以下的投资额参与投资,也就限制了散户的投资。

(三)股权众筹股东身份难以保证

股权众筹股东数量很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以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在很多种筹项目中,众筹股东虽然是公司股东,但几乎很难形式公司股东权利、参与股东表决权和投票。而股权众筹,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率也很有可能更有保证,因此很多人愿意参与股权众筹,非常期待公司分红,但他们根本没有决定分红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股权众筹的法律定位没有明确,有灰色地带。

(四)退出机制缺失或单一

目前为止,京东东家、36kr、天使汇、天天投等平台,皆以“不承诺退出方式,投资人直接持股任意时间退出”为单一退出机制。实际生活中,通常股权投资回报期在4~7年,目前股权众筹行业成功退出的项目为数不多。股权众筹平台与各省(直辖市)的股权交易中心合作,探讨完善的股权交易与转让服务,增加投后退出通道,将成为股权众筹平台吸引投资人的重要核心竞争力。

二、对我国股权众筹建议

金融最重要的两个要素是渠道的连接能力,互联网能够大大改进连接能力;第二是风险甄别能力,这也是金融机构的一个核心竞争力。通过对现在股权众筹的监管问题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平台监管及建立合格领投人

无论采取何种监管框架,各国都是以众筹平台作为监管抓手。鉴于股权众筹涉及证券发行,绝大部分国家对众筹平台采取牌照管理,一些国家未对众筹平台设立新的牌照类型,例如英国,通过对现有法规进行微调将股权众筹融资纳入监管,如果平台的业务活动不涉及受监管行为就无须持牌,但如果从事活动涉及受监管行为,则需要自己持牌或与持牌机构合作。一些国家则为众筹平台设立了一类单独牌照,例如法国、美国、日本,将其定位为“集资门户”,其标准明显低于金融业务牌照,因此,持牌金融机构通常可自动开展股权众筹业务而无须取得监管部门许可。在股权众筹行业中有很多是高科技对的领域,需要有核心技术的保密,这样一来,就需要有领头人机制,发起人与专业的投资人在线下详谈项目的细节,领头人进行专业的调查及分析,如果项目好,可以释放投资信号。

(二)安排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场外证券市场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通知,明确了公募众筹与私募众筹的区别,对于股权众筹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向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方向发展。将额度根据股权众筹的额度分为两个层次,两者均需要满足资质、信息披露,对于金额少的一层,还有额外的披露和报告监管要求,免除省以下的注册,这样免除了重复审核带来的成本。优质项目是一个众筹平台的生命,每个项目匹配到合适的人,这些人还要用合理的机制让他输出自己的资源来兑换成现实利益。为防止投资人的信用风险,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建立起名誉机制,对于有不良记录被记录黑名单,通过禁止投资,还需与银行共享,不过,具体由谁建立及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需要进一步讨论。

(三)创新退出机制及确保资金安全

股权众筹平台与股权交易所加强合作,为投资者股份转让提供便利,解决股权投资的流动性问题。目前,京北众筹在此方面走在了全国股权众筹平台的前列。海尔小帅影院与下一轮投资者签订融资协议,协议明确,海尔小帅影院首轮众筹投资者获得返本退出的自主选择权,这开创了股权众筹又一新的退出模式——本金退出。之前的跟投人可自主选择退出与否,一是继续持有全部股权,另一种是本金退出但增值收益可作为股权继续持有。下轮融资、股权交易中心转让、并购增发以及IPO等全渠道退出模式选择。

退出是天使投资资金流通的关键所在,只有完成了有效的退出才能将初创企业成长所带来的账面增值转换为天使投资人的实际收益。可以选择的退出方式包括:VC接盘、并购退出、管理层回购、IPO、破产清算等。此外,京北众筹成为国内第一家分别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众筹平台。投资者除以上退出渠道外,还可以将所持股权在这两家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投资退出渠道更丰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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