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敦旺,常 杰,侯永红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 郑州 45000850008)
河南省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介绍
黄敦旺,常杰,侯永红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 郑州45000850008)
为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肉、蛋、菜等产品稳定供应能力,财政部、农业部2011年开始在河南省实施“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项目”,重点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2014年项目更名为“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继续支持河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在河南省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建设。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在改善生产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投入,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较好、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畜禽养殖基地,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增强畜禽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支持畜牧业担保公司、合作组织开展贷款担保等融资机制创新,探索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的有效模式。
2.1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在项目安排上突出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集群化发展;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项目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合作社)现有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肉牛年出栏100~2 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 000只;蛋鸡年存栏1万~10万只;肉鸡年出栏5万~100万只;生猪年出栏0.5万~5万头。每个项目根据畜种和养殖规模补助25万~100万元。
2.2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
对全省范围内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风险补助。申请补助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应符合条件及补助标准如下。
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规定金额以上(2014年为500万元,2015年为1 000万元)。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规定贷款期限(2014年为半年,2015年为一年)以上的实际贷款数额在规定金额(2014年为1 000万元,2015年为3 00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按照符合条件的贷款数额的1%计算,单个担保公司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下列情况不属于补助内容:一是非养殖用途的贷款,二是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三是非正式金融机构资金借贷,四是发生的担保贷款与合作组织重复申请补助的。
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在河南省境内经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互助基金达到规定金额以上(2014年为50万元,2015年为100万元),为成员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规定贷款期限(2014年为半年,2015年为一年)以上的实际贷款数额在规定金额(2014年为500万元,2015年为1 00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按照符合条件的贷款数额的3%~5%计算,单个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下列情况不属于补助内容:一是非养殖用途的贷款,二是发生的担保贷款与担保公司重复申请补助的,三是资金质押单与银行贷款合同等不能形成有效证据链的。
支持河南兰考县建立畜牧业融资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支持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支持河南省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建立贷款担保风险基金。支持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按照“五化”要求(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进行标准化改扩建。
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补助资金:对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的风险补助只能用于补充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的风险基金。对兰考县和河南省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基金)补助资金按照其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用途使用。
4.1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4.1.1政策宣传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将河南省项目实施方案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各市(县)也采取适当形式对扶持政策进行宣传、公开。
4.1.2指标分配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各地畜禽存出栏数量、规模养殖情况,将补助资金指标切块下达市县。
4.1.3自愿申报申请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合作社),要按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标准等文件对现有条件进行评估,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提出需要财政补助的申请,填报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工商注册登记证书、土地使用证明、环评书审批文件或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4.1.4审查确定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补助的项目场(合作社)进行实地核查,按照分配资金指标及细化的实施方案,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养殖场(合作社),批复项目实施内容和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会同财政部门报河南省畜牧局备案(2014年以前由市县审核上报,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评审确定并批复)。县级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
4.1.5检查验收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即对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合作社),根据验收结果给予补助。省辖市、省直管县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评审验收评分标准为基础,采取“三对照”的形式(批复的项目申报书和资料、项目建设或采购正规票据和合同、实地实施现况)对项目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主要审查项目场是否符合标准化示范创建标准,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按时完成等,并将验收资料包括各场验收打分表、公示截图、施工现场照相记录、资金拨付凭证等装订成册,留存备查(2014年以前项目由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当地有关媒体上公示。
4.1.6资金落实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级畜牧、财政部门15天内将补助资金落实到通过验收的养殖场(合作社)。同时,将本地检查验收情况及项目总结报送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
4.2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项目
4.2.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均可向注册所在地畜牧部门提出补助申请,认真填写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金融创新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供登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证明(互助基金质押凭证)、担保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据、付息单据等证明材料。
4.2.2市县审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对担保公司、合作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实有关情况,行文上报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
4.2.3评审确定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补助单位、补助金额,并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上公示。
4.2.4资金落实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省辖市、省直管县财政、畜牧部门接到下达资金文件后,应在15天内将补助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
5.1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市(县)畜牧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履行申报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择优选择确定。市(县)畜牧部门对本地上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2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有关市(县)要及时批复项目实施内容,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内容。
5.3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在项目选择、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验收和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市(县)畜牧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注重项目档案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迹可查。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1-2015年共计支持1 01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06个、肉鸡规模养殖场115个、蛋鸡规模养殖场268个、肉羊规模养殖场351个、肉牛规模养殖场171个。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通过项目建设,改造扩建畜禽圈舍、道路等61.8万平方米,添置生产、消毒、疫病防控和粪污处理、管理设施设备2.1万套(台、件),改扩建粪便污水储存池、化尸池等22.94万立方米,72%以上养殖场(户)完善了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设施。
2014年对5家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12家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了风险补助,补助担保贷款106 501万元。2015年对8家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17家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了风险补助,补助担保贷款186 737万元。
7.1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预计201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达715万吨、410万吨、353万吨,分别较2010年(下同)增长12%、5.5%和14.6%。全省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05亿头、1 483万头、4 052万只和16亿只,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畜牧业大省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增强,河南省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7.2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以来,共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1 011个,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项目的示范、带动、引导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达到36.9万个,较“十一五”末增加3.5万个。生猪、肉鸡、蛋鸡和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84%、98%、78%和87%。
7.3初步缓解了畜牧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
项目实施以来,借力财政资金风险补助政策,积极支持河南省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等涉牧担保公司优化担保重点,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规模,提高担保效率,管控好担保风险,带头搞好担保服务;探索总结南阳、平顶山等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担保融资的成功经验,引导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建立担保互助基金,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据初步统计,2014、2015年通过担保公司、合作组织共向全省2 000多个畜禽养殖场(户)提供了贷款担保服务,落实担保贷款30多亿元,养殖企业贷款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