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曼 阳 泽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重庆 400715)
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其接纳子女程度的影响
杨曼 阳 泽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重庆 400715)
文章通过调查分析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和对子女接纳程度,了解特殊儿童父母在这两方面的现状,以及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他们接纳子女程度的影响。研究认为,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几个方面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健康、家庭温暖、潇洒、理想实现、声望、地位、富有和权利;低龄段的特殊儿童父母比高龄段的更渴望潇洒;父母对低龄段特殊子女的接纳度高于高龄段特殊子女;家庭温暖、潇洒、愿望实现能显著正向预测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接纳度。
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接纳
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特殊儿童而言,他们能否被父母接纳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生活质量。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意味着他们对子女的认可、理解,以及在行为上愿为孩子的进步而作出的努力程度。并且,已有研究证实了,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能够显著预测他们的积极情绪体验,那些对特殊子女接纳度越高的父母,获得的积极情绪体验就越多[1]。可见父母对特殊子女高水平的接纳度不仅能改善子女的生活环境,还能改善父母的情感体验。因此探索提高父母对特殊儿童接纳度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幸福观是指人们对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追求幸福等问题所持态度的观念,它影响着人们对待事物的看法和态度,持有不同幸福观的人对待相同的事物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2]。接纳的本质就是对待事物的一种积极态度。因此,持有不同幸福观的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可能也不一样。尽管现在已经有很多研究指出特殊儿童父母的负性情绪、亲职压力显著高于普通父母[3],但在生活中不乏见到那些对待特殊子女、对待生活依然积极乐观的特殊儿童父母,显然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并不比普通父母低,甚至还稍高一些。虽然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很多,但众多因素中幸福观无疑是最根本的因素。然而,究竟是怎样的幸福观促使父母在面对特殊子女时依然保持积极的接纳态度呢?他们又是怎样影响父母对子女接纳态度的?这些问题至今没有答案。
综上所述,笔者将在探索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的同时,近一步探讨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接纳度与他们幸福观的关系。期望在未来对特殊儿童父母提供社会支持时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以及探索出提高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接纳度的又一条路径,改善特殊儿童的生活环境。
(一)研究对象。以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等三个省市部分特殊儿童父母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315份。有极少数父母由于他们只在部分人口学统计处漏填,在本次测查的两个内容的相关题项上无漏填,且符合有效问卷的填写要求,因此为了增加研究的外部效度,并未将这类问卷作为无效问卷处理。剔除人口学统计漏填过多,主要考察内容无效的问卷后,最终有效问卷为237份,占总问卷的47.4%。其中男性101人,女性131人;低龄组145人(27~40岁),高龄组87人(41~60岁);他们当中有118人为男性特殊儿童父母,103人为女性特殊儿童父母。子女障碍类型是听力障碍的84人,视力障碍的45人,智力障碍的81人,其他类型的19人(主要为自闭症)。
(二)研究工具。
1.特殊儿童幸福观量表。此次调查我们采用“当今我国主流价值文化”调查中专门针对我国公民幸福观调查的部分。在“当今我国主流价值文化”问卷中关于幸福观的问题是“您认为幸福的概念里最重要的是什么(可多选),”备选答案有:“A.权力;B.地位;C.富有;D.理想实现;E.声望;F.身体健康;G.潇洒;H.悠闲;I.其他”[4]。由于此次调查对象的特殊性,笔者再次以“您认为幸福的概念里最重要的是什么?”对20位特殊儿童父母进行访谈,依据访谈结果对原有备选答案做出调整,最终备选答案为:A.权力;B.地位;C.富有;D.理想实现;E.声望;F.健康;G.潇洒;H.家庭温暖。采用Likert5点量表作为计分方式,得分越高,说明父母认为该方面对幸福感的贡献越大。
2.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接纳度调查表。该量表共有13个项目,分为3个纬度,分别为理解、认可、行为适应。也采用Likert5点量表作为计分方式,得分越高,说明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越高。量表总体一致性系数为0.895[1]。
(三)数据处理。使用SPSS19.0进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
(一)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的总体情况。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8个方面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健康(M=4.64)、家庭温暖(M=4.56)、潇洒(M=4.01)、理想实现(M=3.63)、声望(M=3.13)、地位(M=2.70)、富有(M=2.55)、权利(M=2.14)。
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接纳度的总体均分为4.01,说明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接纳水平较高。
(二)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子女特殊类型上的差异。表1中可以看出不同特殊子女类型的父母在不同幸福观上的差异不显著。特殊儿童父母对不同特殊类型子女的接纳度差异也不显著(F=1.561,P>0.05),但从均值上看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对视力障碍子女的接纳度最高。
表1 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子女特殊类型上的差异(M±SD)
(三)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及对子女接纳度在年龄上的差异。将子女年龄划分为低龄组(6~15岁)和高龄组(16~22岁)两组,父母年纪划分为低龄组(27~40岁)和高龄组(41~60岁)。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考察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及对子女接纳度在年龄上的差异(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对不同子女年龄段的父母而言,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的8个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说明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并不会因为抚育特殊子女的年限增加发生明显变化。在父母对特殊子女接纳度方面,表现为低龄组子女的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显著高于高龄组子女的父母(t=3.28,p<0.01)。
在幸福观包含的内容中除“潇洒”在父母年龄段上的差异显著外,其余几个方面的的差异均没有达到显著水平。表明特殊儿童父母对权利、富有、家庭温暖、声望、健康、理想实现和地位等几方面的态度比较稳定,不随生活状况的改变发生显著变化。在“潇洒”这一方面的差异具体表现为低龄段父母对潇洒的渴求显著高于高龄段的父母,t值为2.15,p值小于0.05。
表2 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年龄上的差异(M±SD)
(四)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父母性别上的差异。为了解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父母性别上的差异,本研究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结果显示,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父母性别上差异不显著影响,P值均大于0.05(详见表3)。
表3 特殊儿童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性别、民族上的差异(M±SD)
(五)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民族上的差异。本次调查中汉族父母有215人,少数民族父母有12人。分析结果表明,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仅在健康这一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t值为-6.66,p值小于0.001,s少数民族的均分为5.00,汉族均分为4.62,研究表明,虽然,少数民族和汉族人都重视健康,但是少数民族的人民比汉族人更重视。在对子女的接纳度上,汉族父母的平均得分为4.04,显著高于少数民族父母的平得分3.60(t=2.04,p<0.05)。这表明,汉族父母比少数名族父母更愿意接纳特殊子女(详见表3)。
(六)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学历水平上的差异。本次调查父母的文化水平在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父母有197人,大专14人,本科9人,硕士及以上学历11人。使用方差分析,探讨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在他们学历水平上的差异,发现不同学历水平的生活价值观没有体现出显著差异。而在对子女的接纳度上,则表现为学历水平越高,对子女的接纳度就越低的显著差异(F值为11.305,p值小于0.001,M高中及以下=4.07;M大专=3.90;M本科=3.87;M硕士及以上=1.34)(见表4)。
表4 特殊儿童幸福观、对子女接纳度在学历水平上的差异(M±SD)
(七)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对其子女接纳度的影响。用相关分析,检验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对其子女接纳度的影响。从表5可以看出除权利、富有这两方面外,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所包含的其余5方面,均与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接纳度显著关。
表5 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及其对子女接纳度的相关分析
(八)特殊儿童父母对于子女接纳度与幸福观的回归分析。采用逐步回归分析法,进一步了解特殊儿童父母,对特殊子女接纳状况与幸福观之间的关系。以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为被解释变量,以幸福观中的理想实现、健康、潇洒、家庭温暖、声望和地位等五方面为解释变量进行初步回归分析。初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地位、声望、健康三者对接纳的贡献不显著(p>0.05),据此剔除这三项,以家庭温暖、潇洒和理想实现为解释变量,再次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家庭温暖、潇洒、理想实现这3个方面都可以有效预测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率为17.0%(见表6),表明特殊儿童父母的幸福观是他们对子女接纳度的重要预测变量。
表6 特殊儿童父母亲子接纳与幸福观的回归分析
(一)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的总体状况。此次研究结果表明: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包含的八个方面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健康、家庭温暖、潇洒、理想实现、声望、地位、富有和权利。这一结果可以看出,特殊儿童父母对健康最为重视。其次是对家庭幸福的期待和潇洒生活的期盼,对金钱、权利地位的要求不高。
已有研究指出,老年人每天锻炼1小时左右有利于他们主观幸福感的提升[5]。同时,还有研究指出,越是年长者越认为健康是幸福生活的一大组成部分[6]。结合上述内容,幸福观成为个体对幸福与否的判断标准,在年老多病的人的幸福观中,健康占据了重要地位。作为特殊儿童家长,家中子女长期遭受身体或精神方面疾病的困扰,而父母长期面对疾病中的子女最大的渴望就是子女以及家人的健康。因此,健康在他们的幸福观里自然占据了重要地位。
家是这个社会的基本单位,作为家庭的主要建设者和维护者,绝大多数父母都会以家庭为重,渴望建设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据调查,绝大多数特殊家庭的父母为了便于照顾孩子,不得不选择父母中的一方辞职照顾子女,而另一方则承担家庭经济负担。这种分工的结果就是,夫妻双方的时间基本上奉献给了家庭,比一般父母缺乏娱乐休闲的时间,长期处于这样的压力情景下,他们对潇洒自在生活的渴望更加强烈,更容易回想起曾经比较潇洒的生活[7]。并且,与年轻人相比,年长者更加倾向于稳定的生活状态,不愿有太多的变动,而潇洒恰恰是对一种新鲜生活的向往,从这一层面上也说明了为何年长者对潇洒的期望值比年轻者低。
本研究中,调查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在父母年龄的差异时,与高龄组的父母相比,低龄组父母对潇洒的渴求水平更高。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异,与不同年龄组父母的人格特点和心理适应期有关。已有研究指出,年龄能够作为人格特质的调节因素,年长者与年轻者相比具更强的尽责性,年长着对开放性的需求比年轻者的低[8]。作为特殊儿童父母,越是尽责就越愿意为子女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可见与年长者的父母相比,年轻的父母对个人自由空间的需求更为迫切,对潇洒的渴求也更高。
至于名利、地位、富有及理想实现等,虽然对它们的获得对家庭也有益处,但体现出的思想观点却更倾向于个人本位,而不是家庭本位。但在中国千百年来重视家庭本位传统关观念的影响下,更强调夫妻双方的承诺与责任,强调对于子女权益的维护[9],因此特殊儿童父母作为家庭核心力量,更加重视家庭的建设,对名利、地位和理想等的重视程度要低于对家庭温暖、家人健康的重视程度。
(二)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接纳度与其幸福观之间的关系。对特殊儿童父母对子女的接纳度和幸福观进行两两相关的分析之后,发现除权利和富有两项外,其余6项与接纳均有关联,在进一步回归分析之后,发现家庭温暖、理想实现和潇洒这三项对接纳的解释率达到17.0%的水平。
有关研究指出,在那种民主、温暖的家庭氛围成长的孩子比在溺爱、控制的家庭氛围中成长的孩子有更强的责任感。然而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形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10]。因此子女自身责任意识,恰巧可以反映出他们父母的责任意识也比较强。在本研究中,特殊儿童父母对家庭温暖的重视程度能显著正向预测他们对特殊子女的接纳度。对子女的接纳度越高,意味着父母更愿主动了解、理解子女,主动为适应孩子的生活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调整,这些无疑是父母责任感的体现。
在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推崇尊重本心,不以物喜的精神。而对理想的执着则体现出了人们对本心的执着。这种良性的执着恰巧体现出一个人的自信度。已有研究已经证实,个体的自信度与个体一般效能感和心理健康显著正相关[11、12]。叶科、应贤慧等通过对300余名大学生的调查发现,被接纳度越高的人心理健康水平越高[13],而被接纳度高的人往往更容易容纳他人。江琴娣在其研究中也证实了特殊儿童父母的自我效能感与他们对子女的接纳度显著正相关[2]。可见,特殊儿童父母对理想实现的重视度,体现出他们较高的效能感和心理健康水平,进而间接影响了他们对子女的接纳态度,最终表现为越是重视理想的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接纳度越高。
在对恐婚症的人格特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该群体对自由潇洒生活向往度比较高,与此同时,他们对婚后可能出现的各种自己可能无法胜任的事务表现出较高的恐惧。这种看似不负责的表现,实际上是一种苛求完美的性格。因为恐惧做的不够好所以选择逃避。而这类群体如果真正进入婚姻后,会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付出更多[14],当困难不可避免时,更容易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应对。那些对潇洒渴望度高的父母与此相似,在他们追求潇洒的背后隐藏更多的是责任感,因此面对他们需要抚育的特殊子女这一不可回避的责任时,会表现出接纳度也高。根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的心理分为三部分:自我、本我、超我。超我是有道德判断和价值观构成,本我是人的各种欲望,自我则介于本我、超我二者之间,起协调作用[15]。对特殊儿童父母而言,应该接纳爱护特殊子女是他们道德的体现,但在接纳特殊子女的同时他们牺牲掉太多的精力,比一般父母少了更多的娱乐休闲机会,本我的一面遭受压抑,因此就会对子女接纳度越高对于潇洒自在的渴望就越强烈。
(三)父母对低龄段特殊子女的接纳度高于高龄段特殊子女。
(四)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中的家庭温暖、潇洒、愿望实现能显著正向预测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接纳度。
(一)特殊儿童父母幸福观各个方面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是:健康、家庭温暖、潇洒、理想实现、声望、地位、富有和权利。
(二)低龄段的特殊儿童父母比高龄段的特殊儿童父母更渴望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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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占峰]
G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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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438(2016)07-0144-05
2015-12-09
杨曼(1989-),女,贵州清镇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特殊教育教学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