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丽江 674100)
清代滇西北童蒙教育研究
秦小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丽江674100)
童蒙教育又称为启蒙教育,清代童蒙教育从形式上可分为义学、私塾、村塾等,清代前期滇西北童蒙教育以义学为主,至中后期私塾占据主导地位。清末教育改革,义学、私塾多改办为初等小学堂,因滇西北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私塾一直延续至解放时期。
清代;滇西北;童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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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童蒙教育也称之为启蒙教育,清代童蒙教育分为义学、私塾等。义学也称“义塾”,指依靠官员捐款或地方公款、收取地租等形式而设立的蒙学,招收对象多为贫寒子弟;私塾又分为家馆、村学、冬学等。清代滇西北儒学教育发展迅速,经过百余年发展,培养了大批士人,为童蒙教育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师资。至清光绪年间教育改制,童蒙教育发生了重大变化,义学、私塾等被近代式小学堂取而代之,至此,新式童蒙教育开始登上清代滇西北教育的舞台。
清代剑川州童蒙教育是滇西北旧式童蒙教育的典型代表,剑川童蒙教育大致可分为四类:“其一,地方官绅获退居林下的乡贤自设的家馆;其二,有一村或相连几村自愿结合推荐较有地位的头面人物作学董,延请塾师,择文昌宫等寺庙宇为馆址办学;其三,地方文人塾师自己设馆,招收学子授业;其四,有季节性举办‘冬学’以及只在晚上学习的‘夜学’。”[1]尽管清代滇西北旧式童蒙教育发展迅速,成果显著,但存在发展不平衡,区域间差异较大等问题。
清代滇西北童蒙教育可分为旧式教育和新式教育两类。就旧式教育而言,主要包括为义学、私塾等;而新式教育主要包括官办、私立等。
(一)清代滇西北童蒙旧式教育
由于滇西北地处于边陲,在清代前中期启蒙教育以官方设置义学为主,经过百余年的儒学教育,至清代中后期滇西北私塾逐渐兴盛,在启蒙教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1.清代滇西北义学分布概况
义学又称“义塾”,是明清时期乡里筹办设置的一种免费义务教育,专门招收十五岁以下的儿童入学,属于启蒙性的小学教育。义学是清代滇西北地方官员发展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终清一代,滇西北地区兴建义学84所,其中鹤庆州义学18所,剑川州义学13所,丽江府义学43所,中甸义学5所,维西义学5所[2]。
表1 清代滇西北义学统计表
续表1
续表1
从以上统计可看出:清代滇西北地区义学设置在时间上主要集中在康、雍、乾时期,而另一个创设高潮期则在清光绪年间。在义学创办中,官方起到主导作用,民众捐资助学处于从属地位;从地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丽江、剑川、鹤庆等地,其中丽江创办义学40所,占清代滇西北的半壁江山,而中甸、维西等相对较少。
2.清代滇西北私塾教育概况
清代滇西北地区私塾数量巨大,成为兰州、中甸等地童蒙教育的主流,而义学较为发达的剑川、鹤庆、丽江等地也多有分布。
私塾大多一校一师,均由一位先生在同一书馆分组分级教授,学生年龄悬殊,学无年限。剑川私塾产生于明洪武年间之前,且与书院、义学等长期并存。丽江私塾于乾隆年间广泛创立,而兰州私塾创立晚于义学,清朝乾隆末期,兰州罗土司聘请李廷讳,从开文教,自此夷风渐化。其开办私塾则主要集中在光绪至民国前期。兰州私塾以村塾为主,家塾和馆塾数量较少。[3]
尚未资料能够准确显示出清代滇西北地区私塾的确切数量, 从一些资料记载来看清代滇西北私塾数量并不少,剑川州私塾数量要超过44所。“1931年,剑川县教育局对全县私塾进行改良。1935年,又对全县44所私塾强行取缔,但均未绝迹。”[1]至1920年鹤庆私塾尚有50余所。[4]泸水的六库、干河、基准、木楠、花竹坪、称杆、登埂等地私塾广布[2]30。从兰坪县署呈云南省教育厅的报表中可知,当时设置初等小学56校,而实际只办了38所[3]44。中甸县城升平镇及华丰坪、茨中、茨古、奔子栏、托顶、果念等村均办过私塾学堂。[5]由于私塾历史悠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对传播汉文化和启蒙儿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末滇西北童蒙新式教育概况
清末国事日拙,为了笼络人心,推行新政,颁布了中国近代第一部系统教育章程《壬寅学制》和第一部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现代学校教育体制《癸卯学制》,为发展近代教育奠定了基础。作为边陲之地的滇西北,也积极参与近代教育改革,但区域发展并不平衡,有些地区新学代替旧学改革一直持续到解放时期。依据办学出资类型,清末滇西北地区童蒙教育可分为官办和私立两种类型。
1.清末滇西北官办童蒙教育
引致手足搐搦症患者发病的主要原因,在于患者细胞外液环境中以离子形式存在的钙元素数量显著减少,且在此基础上诱导患者的神经系统兴奋程度显著加剧,血液环境中的镁元素数量显著降低,继而出现病理性症状[5-6]。
(1)普通童蒙教育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清政府通令各省开办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剑川州在金华书院首次开办模范高、初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宣统元年(1909年)、宣统三年(1911年)将金华书院、乔后书院、甸南育才义学馆、沙溪兴教义学馆改成剑川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剑川新式教育改革至民国元年再度进行大规模实施,“东岭、巩北、西湖、羊岑、弥沙、兰州等地,均改为乡镇书院、书屋、义学馆为初等小学校。”[1]85
丽江府在光绪三十一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分别创设官立高等小学堂、石鼓初等小学堂。[6]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为感化红教喇嘛,教授年幼僧侣教徒习识汉文,在福国寺、指云寺、文峰寺、玉峰寺、普济寺各设初小堂一所。[6]71据《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教育志》记载: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五年间,“在城乡共设立初等小学堂29所,高等小学堂1所。”[6]71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鹤庆县第一所两级小学校——鹤庆公立高等小学堂在原玉屏书院故址正式创立,该年招初小一年级学生,至1912年春招高小第一班[7]69,开启鹤庆创办新式教育的先河。
光绪三十三年阿敦子弹压委员夏瑚奉命兼管怒、俅两江事务,他察看怒、俅江的情况后禀请清政府,“宜筹费设学,以广教育也。”要求在怒、俅两江“设官、兴学。”[8]宣统二年(1910年)以借民房、充公寺的方式在贡山的菖蒲桶、茨开两地各创办了一所汉语学堂,这两所学校在当地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其学校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9]
民国二年,兰坪县奉令将各地私塾改称初等小学,并向云南省教育厅报告,其中初等小学有56校,而实际创办了38所。[3]44可以看出兰州地区新式学校蓬勃发展之势。
(2)专门童蒙教育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丽江设蒙养院,其宗旨为蒙养家教合一,以蒙养辅助家庭教育。保育教导三岁以上至七岁儿童,附设于敬节堂或育婴堂。[6]63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中甸江边境开办蒙养小学堂,光绪三十三年蒙养小学堂改为初等小学堂,同年中甸厅同知阮大定在中甸县城创办蒙养古宗学堂,宣统二年改办为小学校。[10]
光绪三十三年丽江知府继续先、县学务总董周炜遵照清朝廷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办学宗旨,“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的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创设两所女子学校,一所在箐公祠,另一所设在节义祠。教员皆由举贡生员充任,启蒙教育阶段着重认字,描红摹贴,读书背诵,随着年龄增长知识加深,开设国文、算学、史地、格至、乐歌、体操等科。考虑其后走向社会,增设家事一科,学习缝纫、刺绣、洗涤、烹饪等家事教育。[6]83两校学生合计30余人,是丽江女子教育的开端,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1910年,鹤庆商人张泽万先生之妻袁氏,自愿捐资且在张家旧宅的东大楼上设学,专招女子就读,当时只招初小第一班女生20余人,[4]75开启了鹤庆女子专门教育的先河。
2.清末滇西北童蒙私立学校的发展
清光绪年间,法国传教士在鹤庆黄坪乡均华村下大坪开办男、女天主教会学堂两所,专收天主教徒子女入学,学生免收书籍费和学杂费,对特别贫穷的学生,还可免费享受行李和伙食。教会学堂有学田出租,租金用于办学,男学堂每年在校生30余人,女学堂20余人,课程以讲授《圣经》为主,后逐渐增设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美术、体育等,教员多为中国籍天主教徒。这两所学堂存在长达半个世纪,其办学一直持续到1949年6月鹤庆解放前。[7]清宣统三年,赵灼捐资开办鹤庆南区私立小学。同年2月,舒良佐等开办鹤庆中区私立小学。[7]
滇西北地区私塾教育存在较早,明代剑川在没有创建学宫之前,私塾占据主导地位。而在明代丽江木氏土司家中已有私塾,但此时的私塾教育仅局限于贵族内部。经过清代早期的儒学发展,为地方私塾教育培养了大批师资,其中有些私塾教师享誉乡里,如杨绰,道光时期丽江文人多出其门,出进士举人近十人;李天叙、王重儒、段珪、杨宣杨伦等成为地方私塾教育的骨干;[11]文明村举人李廷俊及其弟李廷伟、其子李昶、其侄李天叙等、白沙段文魁、义尚村李献廷、木芝园等都是远近闻名的私塾教师;剑川之寇岩江、寇鸣鹤、寇珩、杨哲士、杨雅、杨继元、赵彬、赵联元、赵潘等[1]60。怒江则派剑川童生尹佐汤、张自铭二人充任教习[8]。中甸师资除当地汉族外,还有纳西族、藏族、白族等,曾出过极少的增生、廪生和秀才[5]27。
清代滇西北地方官员对义学师资选聘及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选延塾师以六年为期,如果教导有成,塾师转作贡生,待其教授弟子熟悉通晓诗书之后,准其报名应试。三年无成,该生发回;另择行文兼优之士递补。”[1]63
清代滇西北义学教学所使用教材一般是《三字经》、《百家姓》、《幼学琼林》、《四书》等,主要是让学生读书识字,习礼明义。而私塾依据学生层次不同,课程安排也有所区别,在初学阶段,课程一般有蒙学和经学两种,蒙学主要是“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家文》、《千家诗》;程度中等就教《幼学琼林》、《声韵发蒙》、《古文观止》;程度较高的则学四书五经、诸子著述。同时对程度较高的学生,每七天或十天进行一次作文练习,由塾师给学生命题,作文全批全改。诗词习作也是必修课程,其方式是先从对课入手,由三言五言再到七言,入门后再按平仄韵撰写,另外熟读以至背诵《幼学琼林》及练字写字。清代童蒙教育培养的宗旨要求学生成为“爱民、出仕必做良吏、忠厚正直、守法”之士。
因清末教育改革,其课程开设、教学内容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学科设置更为广泛,主要涉及自然、算术、修身、历史、地理、音乐、体操、图画等。另外蒙学课程设置也体现教育的近代性:修身教科书、珠算入门、珠算教科书、工学教科书、中国历史、中国地理、文法教科书、幼学德日体操等。[1]112实际上远在怒江等地创办的学堂与内地基本一致,“今一创办,似须将体操及一切儿童教育,同时并举,俾易开通。”[8]在《奏定学堂章程》和学部提出的教育宗旨中,均要求培养学生成为“尊君、尊孔、尊亲”的人,注意军事训练,懂得有当义务兵的责任,学以致用之,成为大清帝国的“忠臣顺民”,而教材中已含有“尚公”、“尚武”、“尚实”的内容。
清代滇西北地区童蒙教育主要分为义学、私塾等教育形式,其方式不同而经费来源各异。义学为官方所创设之学校,经费一般由官方提供,但也不乏个别义学是民间筹资。
表2 清代滇西北民族地区义学经费来源比例统计表[12]
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官府出资与官员捐俸占义学经费来源的59.5%,而平民捐助仅占23.8%。这说明清代滇西北启蒙教育中官方占据主导地位,而平民捐助等处于从属地位。
私塾经费来源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村中自筹、学生学费或土司资助。村中自筹经费者多为村塾,由于经费有限,塾师生活较为清贫;有些私塾在家开馆设学,学生的学费成为教师的经费来源;土司延聘的私塾,其经费为土司资助。就生活条件而言,土司资助的生活条件相对较好。《剑川教育志》反映出私塾教师生活的清贫:“赵潘少年时代,跟其父赵联元到上兰设塾教书。他们父子仍像当地白族人民一样,仅住在白天用来烧饭,晚上烤火取暖的‘白灶’上面;相逢尽是穿戴麻布的劳动者;吃的都是‘双弓米’稀粥,亦即漂在碗底历历可数的稗米。”[1]112兰州村塾师资来源为村中士绅获邀约办学户选出学东,由学东到内地延聘师资,其待遇“除供给粮、油、菜和柴外,年底约给大洋60元。”[3]而怒江新式学堂教师薪水也十分有限,“教习每员每年备送薪水银五十金,粮食八石,以资口食。”[8]
清代滇西北童蒙教育采取官学与私学相结合的方式,清代滇西北辖区共设置义学84所,而私塾数量巨大,尚难有准确统计。清末滇西北地区童蒙教育与全国童蒙教育一样,进入了转型期。因地域差异较大,转型改制并不同步,出现教育发达地区新学优先改革,而落后地区旧学持续发展。在教育改革之时,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取缔旧学,有些旧学的存在持续到解放以后。总之,清代滇西北地区童蒙教育发展推动了汉学的传播,提高了滇西北地区人们的文化素养,促进了民族融合,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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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雁影]
On th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in Northwest Yunnan in Qing Dynasty
QINXiao-jian
(LijiangTeacher’sCollege,Lijiang,Yunnan,674100,China)
Free private school,home school and village school are major forms of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in Qing Dynasty. Free private school was popular in early Qing Dynasty and later,home school replaced its dominant position. During the education reform in late Qing,most free private schools and home schools were converted into elementary schools. However,because of the unbalanced development in the northwest area in Yunnan,some home schools continued till the liberation in some backward areas.
Qing Dynasty; northwest Yunnan;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2015-06-14
云南省教育厅2014年科研基金项目(2014Y518);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青年项目(QNXM-201406)。
秦小健,女,河南淇县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教学史,课程与教学论。
■学前教育理论
G619.29
A
2095-770X(2016)01-0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