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笑沛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旅游资源为支撑,洱海作为大理的重要旅游资源,在大理旅游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开发和维护好洱海旅游资源,对大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近年来,大理旅游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环洱海旅游的开发,但是当前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的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问题也日渐凸显。本文则依据当前环洱海旅游开发所产生的问题,通过文献查阅法、实地访谈法等方式提出了兼顾环洱海旅游发展、洱海生态环境和市场效益三者合一的开发模式。
一、湖泊开发模式的内涵
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发现,湖泊旅游开发的研究基本上包含着一些比较固定的论题:自然环境条件的污染、滨湖社区人文环境要素的改变,以及根据这些论题提出的应对措施。如叶小青,占勇明以南明湖为例,认为湖泊旅游的开发都要以“回归自然,尊重传统”为主题,旅游活动的展开也充分体现现代旅游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理念,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控制手段和技术措施,实现南明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赵敏燕, 蒙睿, 董文渊在文章中探讨了湖泊生态环境整治与旅游活动开发的互动机制, 并提出了一系列诸如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湖滨生态恢复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等,来促进二者良性互动的对策与措施, 使云南高原湖泊旅游满足生态友好可持续发展。基于以上学者对湖泊开发模式的研究,笔者认为当前湖泊旅游的开发不是追求绝对的保护生态环境,也不是依赖良好的生态环境进行无节制的开发,而是要通过旅游开发来改善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达到市场效益最大化,做到洱海、生态环境、市场效益三者的统一和谐。
笔者认为洱海旅游的开发要依托洱海丰富的旅游资源及其不同的旅游功能。在借鉴相关论文基础上综合得出,洱海旅游资源的旅游功能大致可分为(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是洱海景观资源,其具有观赏功能,其中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岛屿和湿地资源在绿化覆盖率和洱海水域净化方面展现的功能也比较突出;二是洱海游憩资源,其可以用来休闲、娱乐和学习等。通过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来发展休闲度假游,进而提升旅游市场潜力。三是洱海服务资源,其具有其它功能和服务功能。通过深度挖掘以上所述的旅游资源特色优势及其具有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扩大旅游市场效益,另一方面又可达到与生态环境的和谐。
二、环洱海旅游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湿地开发对洱海环境影响分析
近年来,大理州林业局联合多部门持续为大理增加湿地。目前已建成洱海月湿地、玉龙河湿地、才村、古生、龙龛、下河湾湖滨湿地等共1975亩。但是,随着环洱海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加、湿地开发不合理、洱海湿地保护相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使得洱海湿地保护治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抢占洱海滩地建房、周边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自驾游、背包客带来的旅游垃圾等一系列污染问题,消弱了洱海湿地的自净能力,加重了入湖污染的负荷,使得洱海富营养化程度增加,导致洱海水质下降。从云南网得知,今年4月,大理对洱海流域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喜洲镇桃源自然村53户在建户中,有13户占用基本农田,7户占用洱海滩地,1户占用洱海湿地,其违法建房行为严重影响洱海湿地环境。另外,环海交通运行量日益增加,又缺乏针对性的环保措施,从而导致由交通运行产生的垃圾对沿途湿地、洱海动植物生存环境和生态多样性造成一定干扰,影响了洱海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对洱海生态保护带来了挑战。
(二)岛屿开发对洱海环境影响分析
洱海岛屿利用其特色的农村风貌,岛屿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开发岛屿旅游,促进了整个环洱海旅游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洱海岛屿开发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景区原住居民从事旅游业人数增多,建房无法控制,必然对岛屿旅游资源、旅游环境造成破坏;例如南诏风情岛、小普陀上商贩秩序混乱,致使游客参观困难。洱海岛屿景区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停车场、厕所、治污设备等无论从先进性和数量上都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致使景区内垃圾不能够被妥善的处理,造成洱海环境污染。例如近几年来,沿洱海建设的亲水客栈也构成了污染洱海的一大隐患。此外,岛屿开发管理过程中权责不分明,一方面政府介入太多,另一方面由企业主导经营的景区景点在实际开发中仅注重短期效益,片面追求短期旅游产品的开发、客源市场的扩大、旅游收入的增加等,而没有站在岛屿景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友好开发,致使岛屿旅游开发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冲突。
三、环洱海旅游产品开发分析
环洱海旅游资源丰富多样,但具体的旅游产品开发仅仅是对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在对洱海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树立起“大旅游”观。(“大旅游”强调旅游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和谐有序,以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结果导致洱海旅游资源的浪费、生态环境的破坏、旅游产品较为单一、内容比较单调、游客重游率低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乡村旅游多以农家乐、小景点休闲为主;海岛旅游多以观光游览为主,游客参与性项目很少;洱海水上旅游产品以游轮观光为主,以及少数政府企业联合举办的环洱海自行车赛等游客体验型项目。以上旅游产品总体开发不深入,导致游客满意度下降。随着自驾车旅游者的不断增加,环洱海周边的服务区、停车场和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显得更加紧缺。
基于对以上环洱海旅游开发活动的分析,笔者认为当前洱海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循环。在短期的开发效益和长期生态环境保护的选择上,确实需要我们仔细思考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措施。
四、环洱海旅游开发的建议
通过对环洱海旅游开发活动与生态环境改变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未来环洱海旅游开发提出一些建议:
(一)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景区景点在吸引游客方面占据着重要的角色,景区旅游依赖的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所以控制景区的污染成为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的关键。严格控制洱海边房屋建筑的数量,禁止在洱海边出现“亲水客栈”等侵占洱海滩地、私搭乱建,破坏洱海资源等违法行为。从大理日报得知,大理州纪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于今年对洱海沿岸乱建房的督查中对洱海沿岸10个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已叫停洱海周边村镇2112户在建建筑物,取缔2800多亩鱼塘。另外还要大力完善景区周边酒店、客栈、餐饮等旅游服务行业的治污设施,如湖边饭馆经营户要自觉建截污配套设施,修建庭院污水处理设施等,力保不向洱海排放一滴污水。明确责任分工。政府参与规划、管理的旅游资源要以保护为前提,要大力投资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应及时解决景区资源恢复与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也可通过将部分旅游业收入返还到生态环境保护上,使得旅游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友好发展。当地政府各职能代表、当地群众代表、开发经营单位代表应共同负责景区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景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大旅游”背景下开发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的开发要在“大旅游”背景指导下进行,避免只对一个景区景点或一条旅游线路进行开发,自行乱开发、乱建设现象只会导致产品单一、内涵欠缺、重复建设以及资源环境的破坏等问题。旅游产品的开发充分利用环洱海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优势来丰富旅游产品的多样性。开发集观光、休闲、度假、教育、运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方面的需求。另外还可根据环洱海旅游资源、市场状况,考虑开发商务旅游、会议旅游、医疗旅游、度假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一方面可以改善淡旺季环洱海旅游发展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缓解拼凑人数这种粗矿型旅游带来的环境压力。只有站在洱海整体环境角度进行开发,才能达到保护洱海生态环境和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五、总结
洱海作为大理地区的母亲湖,对当地人民有及其重要的作用。而本文以旅游大环境为切入点,针对环洱海旅游的开发现状以及问题提出了建议,希望在以后的环洱海旅游开发过程中,不要只有发展经济的冲动,使得高原明珠——洱海的生态一次又一次的“受伤”。同时也希望这些建议对于未来环洱海整体环境的改善有所帮助!
(作者单位:大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