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现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0)
寻租阻碍中国自主创新
——基于制度视角的分析
○ 卢现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寻租腐蚀创新的机能,寻租阻碍中国自主创新。图洛克认为中国与印度是人类文明古国,长期富强不起来的原因就是这两个国家的制度把社会的精英都引导到寻租上来了。在国外学者关于寻租影响中国创新文献基础上,探讨寻租阻碍创新的传导机制,即为什么寻租比创新更有利和寻租不利于创新的多重效应,分析寻租阻碍创新的制度性根源和组织性根源,最后提出如何从寻租有利向创新有利转变。
寻租;自主创新;制度;组织
从李约瑟之谜到科斯之问(“与英国18世纪、美国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中国工业革命在技术创新上稍逊一筹。中国自主创新的困难在哪里?”)都表明一个事实,我国自主创新存在着困难,我国创新的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或者说,我国实际的创新远远低于潜在的创新。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对世界的科技和创新发展的贡献是不对称的。这是一个需要中国学者去研究的大课题。学者们对中国创新不足的原因分析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分析寻租及寻租行为对中国创新的影响,重点探讨寻租影响创新的传导机制,并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制度性和组织性根源。
历史上以一个国家中产生的重大科学成就超过全世界科学成就的25%以上作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的标准,近代世界科学中心先后经历了意大利(1540-1610 年) 、英国(1660-1730 年) 、法国(1770-1830 年) 、德国(1830-1920 年) 和美国(1920 年至今) 这五个中心的转移。这是日本学者汤浅光朝研究得出的结论。 为什么近代科学只在西方兴起, 而没有在中国、印度兴起? 在科学革命前达14个世纪的时期内, 为什么中国文化能够比欧洲文化更有效地了解自然并能运用自然的知识造福人类? 这两个问题就是著名的李约瑟之谜。对于李约瑟之谜有多种解释,李约瑟的解释是“封建官僚制度”。
在解释李约瑟之谜的各种观点中,有一个因素被忽视了,那就是寻租。寻租对中国自主创新的影响在国外学者的分析中多有零星的分析。从历史上看,寻租这种现象一直在我国存在。
1.图洛克命题与科举制
在图洛克看来,中国与印度是人类文明古国,为什么长期富强不起来?就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制度把社会的精英都引导到寻租上来了。我们把这称之为图洛克命题。图洛克是最初几个在经济体制框架内分析极权主义社会的寻租活动的研究者之一。极权体制就是一种寻租体制。把人们引导到寻租上的条件就是寻租比从事寻利(创新)或生产性活动更有利,换言之,在这种条件下创新或生产性活动是不利的。
作为寻租理论之父,图洛克通过对旧中国的长期观察后得出结论说:“在中国,那些想要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人,几乎所有的才能和精力都花在了获得或者维持权力的惠顾上。生活虽是不确定的,但是对赢者而言获利颇丰。物质上进步缓慢也是这个体制(寻租体制)的特征。”〔1〕官本位的历史是中国最沉重的包袱,官本位与寻租的关系以及这两者的结合对创新的影响确实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官本位与寻租是一对孪生兄弟,没有官本位,寻租不可能作为一种广泛的现象存在,若不存在寻租,官本位也就没有价值。
寻租不利于创新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本的使用和浪费上。图洛克和鲍莫尔都把科举制界定为一种寻租制度。〔2〕其特点为,一是科举制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导向是为“上层建筑”选择人才,而不是为“经济基础”选择人才,它使中国潜在的企业家变成政治企业家,最终演化为追求非生产性的既得经济利益的活动。二是科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形式是公正的,但其考试内容导向是非生产性的(四书五经),而不是生产性的(数理化)。三是如图洛克所说,科举制使“几乎所有的才能和精力都花在了获得或者维持权力的惠顾上”,它把社会的精英引导到从政上来,从而大大地降低了人们生产性的努力,并且使社会把过多的资源用于非生产性知识的投入和积累。
2.工业革命、寻租与人才配置
历史上中国错过了工业革命,今天我们又到了这个转折点。“与英国18世纪、美国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中国工业革命在技术创新上稍逊一筹。中国自主创新的困难在哪里?”这是科斯提出的问题,我称之为科斯的中国之问。如果我们在技术创新上达不到当年英国、美国的水平,我们又会错过工业革命。为什么英国最早发生了工业革命?这与英国的制度变迁有关,在工业革命之前,英国的寻租及腐败也非常严重。对权力的制约及相关的制度变迁使英国在工业革命之前遏制了寻租。就像诺思所讲的那样,到18世纪西方国家建立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建立了使私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并激励人们从事生产性努力的制度,这时寻租已经不划算了。寻租在西方国家被遏制正是制度创新、工业革命、市场经济等共同发展的原因。如兰德斯认为,人才的不同配置是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生在英格兰,而不是法国的原因之一。〔3〕图洛克还从寻租角度重新解读了工业革命,他认为,工业革命只是克伦威尔革命的副产品:革命胜利之后,国会执掌权利,国会中人员众多,寻租需要打通更多的关节,也要耗费更多的成本,因而寻租行为逐渐被放弃,大量有才干的人为了赚钱开始进行发明创造,工业革命就爆发了。没有制度变革也不会有工业革命。制度的创新可以大大地提高寻租成本,使寻租成为一种不划算的事情。〔4〕
布鲁克斯、黑吉德拉1988年设计了寻租竞争与科技竞争的动态比较模型,他们发现,中国古代的制度背景下出现的是寻租竞争而不是科技竞争。这与图洛克和鲍莫尔等人的分析是一致的。〔5〕
3.中国是缺制度还是缺企业家
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中,我们的创新到底是缺乏制度还是缺乏企业家?其实潜在的企业家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存在,问题是这个国家有没有好的制度,如有利于创新的包容性制度使这些潜在的企业家变成创新的企业家。爱尔兰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在1755年的研究中指出,在18世纪的中国城市里有着数量众多的企业家,但严重缺乏开展自主创新所需要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文化。〔6〕
这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文化是什么?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中国长期没有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人的收益得不到保障,谁也不愿意去创新,所以山寨文化和模仿(实质上是变相的私人寻租行为)就是理性选择了。由于体制的原因,到现在我国企业只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而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不足。有利于山寨的制度环境不可能有原始创新。
二是中国在不同时期,政府也曾经想加大资金投入解决中国创新不足的问题,但是在集权体制下我们习惯于自上而下地配置资源(包括科技资源),由于自上而下的路径是低效的,所以政府加大投入也没有解决创新不足的问题。我们不是缺乏企业家资源,而是缺乏把企业家资源转化为创新的制度体系。这种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不仅不利于创新,而且会把企业家引导到寻租上来。
4.为什么我国总是自上而下
从制度层面看,历史上,王安石变法就是在“在上面控制资源配置而不在下面确立产权”。中国历史上的创新组织方式一直强调自上而下,而忽视自下而上及市场、民间在创新中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缺乏发明,而是由于制度和组织方式方面的原因,我们的发明没有转化成创新。在中世纪,中国整个经济中大量的发明居然明摆着没有成为经济增长和工业扩张的基础,即便在国家繁荣的时期。商业确实很繁华,但是,非农业产品的生产方面似乎没有发生剧变,它们没有从工匠的商铺进入到工厂。和罗马一样,尽管其技术性工艺的数量惊人,然而,这似乎从未在工业部门的意愿上形成任何相当的创新,以便运用这些知识。在中国,游戏规则同样不太有利于生产性企业家精神。〔7〕
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工业革命?为什么我们没有从工匠的商铺进入到工厂?从租金理论的角度来说,工业制成品的附加值高于原材料的原因在于制造业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例如较高的固定成本和熟练的技术工人等等。如何通过制度为这个转变创造条件非常重要。重商主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使制成品生产和出口的国家能够获得垄断利润。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专利制度。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新知识的创造并给予保护,该制度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断绝了竞争者进入某一经济活动的通道,如特许经营权等。第二,对殖民地的争夺和控制。宗主国利用从殖民地进口的原材料加工并出口制成品是有利于财富增长的,所以,宗主国阻止殖民地及其他落后地区也发展本土的制造业。第三,对技术工人的培养和争夺。最为常见的办法是限制国内技术工人的出国,同时招纳他国技术工人,如英国、俄国等。第四,建立贸易保护制度。该制度对于制造业的意义,最为典型的是李斯特等所极力主张的关税保护制度,这是出于保护幼稚工业的考虑。
在欧洲国家开始为企业和个人创造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时,中国还是习惯于自上而下的配置资源。中国的官本位与寻租的相互强化是中国历史上难以实施好制度的重要原因,也是为什么我国的资源配置(包括技术创新)总是自上而下的原因。这表现为,一是商人在中国的地位向来不确定,且宋朝伟大的发明并非市场诱因的结果,而是通过政府赞助、甚至命令而产生。这些发明很少被商业化。宋朝之后的明朝和清朝,政府的掌控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一切的基础仍然是不变的榨取式制度逻辑。和大多数控制榨取式制度的统治者一样,中国的专制君主反对改变、要求稳定,且基本上畏惧创造性破坏。〔8〕二是创新的支配权的归属问题。创新的支配权是在政府还是在民间将会决定一国的创新潜力发挥的程度。创新者要成功就需要机会和决策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这种支配权是在政府的,但后来就下放到民间了,也就是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但是,在中国,技术进步经常是由政府发起的,并且得到政府的许可,这在唐宋时期的官僚体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要让当局放弃直接支配权,那么寻租就不复存在了。
巴拉兹:“要想更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中国主要缺的不是机械技术或科学态度,也不是充分的财富积累,而是广泛的私人企业家。这里没有个人自由和对私人企业的保护,没有保障除了国家权力之外的权利的法律基础,没有除了地产之外的其他投资方式,无法保证人们免受官员肆意征敛之患,以及免受国家的干预。但是,也许最大的抑制因素是国家官僚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声望,它从一开始就摧残了资产阶级使自己与众不同,意识到自身作为一个阶级存在,并且为争取在社会中具有自决地位而斗争的任何努力。因此,那些准备并且勇于承担风险的自由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史上从来就是十足的例外和另类。困扰中世纪中国工业增长的障碍之一是以下事实:人们在工业上找不到受尊重的财富,因此不得不沿着欠生产性的路径去追求财富。”〔9〕就像帕累托讲的,人类有两种劳动方式,一种是生产与交换,另一种是掠夺与冲突。中国在历史上就没有走出掠夺与冲突的阴影。
中国一直延续了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历史上我们是自上而下的配置资源,建国后,计划经济体制更强化了这种配置资源的方式。在产权分析和寻租理论的标题之下,经济计划者对经济的无知、短缺经济现象、软预算约束和经济职位的任命制被放在一起来解释前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分配模式,在这个制度下,分配稀缺资源不是无知的模型所预测的那样随机,而是根据统治精英的寻租活动。安德森和波特克提出把苏维埃制度解释成一个寻租社会。科斯的这些分析对于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适用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投入不仅低效,而且是有利于寻租的。前苏联人在科学研究上的投入比美国多,但因为他们是中央计划体制,所以取得的进展很小。在那里,实验室中所有最聪明的人都在钻中央计划体制的空子,而只有第二层的人在从事实际研究。〔10〕社会把过多的资源用于非生产性上,就会降低一国的创新能力。
在大多数国家和在大多数时期,有才能的人总会选择寻租活动,而选择企业家活动则是相当罕见的例外情形。作为一种职业选择,寻租似乎拥有某些与生俱来的优势。〔11〕为什么寻租会有优势?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是我们理解寻租阻碍创新的关键所在。反过来讲,只有那些寻租不利的国家,自主创新才有可能。研究寻租不利于创新的传导机制,我们必须先研究两个问题,一是在同样的社会条件下,为什么寻租比创新更有利;二是寻租不利于创新的多重效应。
1.为什么寻租比创新更有利
一是奥尔森现象,在奥尔森看来,任何组织在原则上都可通过两条途径为其成员谋取福利,一是通过生产与交换使全社会的财富增加,从而使其成员按原有份额分配到更多的产品;二是在既有的总产量内为其成员争取更大的份额。一般经验表明,很少有组织选取前一条途径。〔12〕前者叫做蛋糕,后者叫分蛋糕。若没有制度约束,大多数组织都会选择分蛋糕,我把这叫奥尔森现象。如果一个社会分蛋糕比做蛋糕有利且持续较普遍存在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寻租社会。欧洲国家在产业革命之前,寻租也是有利的,只是后来的制度变革遏制了寻租。为什么寻租的回报比较高、甚至比寻利还要高?也就是为什么非生产性报酬高于生产报酬?一个社会不可能都是寻租,也有寻利和创新。寻租,被定义为“任何占用资源的再分配活动”,寻租降低了经济增长,因为寻租活动显示了提高回报的程度。其内在作用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立这样一套寻租体系可能需要固定成本,比如一套法律制度。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会说建立一套有利于寻租的制度体系,但是寻租已经渗透到这些国家的制度体系中却是客观现实。寻租体系形成后并产生路径依赖。二是寻租者“人多力量大”。如果只有很少的人行窃或抢劫,他们就会被抓获;但如果许多人这样做,每个人被抓获的可能性就小得多。〔13〕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从事寻租的往往是社会的精英。从这个层面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寻租是高回报的。寻租收入高于寻利收入就会把精英引导到寻租上来。一个社会再分配大,寻租的可能性就大大地增加。寻租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更高的收益才能补偿人们去冒险。寻租的高收益示范效应会吸引更多的人来寻租。
二是图洛克悖论,与寻租带来的巨大收益相比,寻租者付出的成本要低得多。应该讲,这是寻租为什么存在、寻租不利于创新的重要根源。一般来讲,收益与成本是对应的,在竞争的条件下,一般利润率趋于平均化。而寻租的收益却远远大于成本。图洛克对图洛克悖论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解释,其中重要的有三点:(1)寻租的成本可以转移,因此寻租的成本实际上是由选民或纳税人直接承担的。中央集权的政府更容易转移这个成本,因为利益受损者无法用脚投票。〔14〕(2)寻租实质为那些特殊利益集团创造了公共产品,因此,这些特殊利益集团的成员就有可能搭便车,从而不用承担成本。(3)寻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结果许多人根本不愿意参与这一活动。〔15〕为什么寻租者付出的成本低?其深层次原因还在于制度上。因此,寻租者直接承担的成本低,但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却非常高。
三是为什么创新者更容易受到寻租行为的影响而处于不利地位?任何经济主体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寻租对于所有部门都会产生影响,但是对创新者的影响最大。这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首先,创业者没有已建立的游说团体。其次,创业者通常信用受限而不能轻易获得现金以付索贿。第三,创新项目是典型长期的,这给了寻租者未来掠夺的充分机会。第四,创新项目是典型冒险的,这使他们特别容易受到寻租。”〔16〕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寻租会从多方面阻碍创新。
四是私人寻租和公共寻租都不利于创新,而公共寻租的存在更不利于创新。〔17〕私人寻租采取偷窃、盗版、诉讼和其他种类的私人转移的形式,最近的一项研究估计中国99%的娱乐软件和93%的企业应用软件是盗版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国企业宁愿复制、山寨也不愿意研发创新的原因所在。在极端的私人寻租有利的情况下创新就很难产生了。私有产权保护不严的国家就容易产生私人寻租。而公共寻租则包括从私人部门向国家的再分配,比如税收,以及从私人部门到政府官僚的再分配。因为这些政府官僚影响着私人部门的命运,后一种类型的公共寻租包括游说、腐败等形式。私人寻租和公共寻租对创新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私人寻租会对经济中的生产部门而不是创新部门造成冲击。相反,公共部门的寻租更多地会冲击创新者,而不是已有的生产者,因为创新者需要许多政府提供的服务,比如审批、许可证、进口配额等。客观地讲,这两种寻租现象在我国都存在。公共寻租(政府职员和官员的寻租行为)对创新领域来说尤为沉重,而且是寻租降低增长的第二条途径:“为创办一个新公司,创业者必须获得业务、建筑、水和动力许可、税收凭证……以及通常多达数十种的其他凭证……创业者对这些政府提供的物品的需求是强烈且非弹性的,因此他们就成为腐败的主要目标”。〔18〕值得强调的是,私人寻租和公共寻租是相互强化的,尤其在公共寻租存在的情况下,私人寻租会更加严重。不能限制公共寻租就很难限制私人寻租。
综上所述,寻租对创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已定的情况下,寻租会把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引导到寻租上来,从而减少了一个社会在创新、创业上的投入;寻租的回报高于寻利的回报扭曲了社会的激励机制,更不利于创新者;寻租的首当其冲的受损者是创新者,更不利于创新;公共寻租对创新的影响更大。
2.寻租不利于创新的多重效应
(1)错配效应
为了分析的简化,我们把经济部门分为两类,寻租部门和非寻租部门(生产性部门),一旦寻租部门扩张,生产性部门的劳动力、其他资源及生产性收入就会减少,创业和创新也相应减少。如何衡量寻租部门的扩张?这可以有多种方法,一是对一国租金总量占GDP的比重进行测量,二是人才向寻租部门流向的测量。本文主要是采用人才向寻租部门流向的思路来研究寻租是如何阻碍中国自主创新的。
寻租对创新的错配效应除了物质、资金等方面的外,寻租最严重的后果是人才的错误配置。这种错误配置会把社会精英吸引到寻租上来,从而减少了创新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并且这种错误配置还会产生自我强化,并形成路径依赖。人才向寻租部门配置的危害表现为三重挤占,第一重挤占是资源配置上的挤占,寻租部门会挤占生产部门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从而减少了生产性投入。一些欠发达国家庞大的政府官僚机构就说明了这种现象。如我国每百万美元GDP供养的财政人员远高于其他欧美国家。第二重挤占是再分配的挤占,寻租部门给生产部门所强加的税收减少了社会对生产性及创新活动的投入。寻租部门是一个再分配部门,它会挤占生产部门的资源。第三重挤占是人力资本上的挤占,从总体来看,若社会大多数有才能的人成为寻租者,那么企业家的创新能力就会较低,由此创新率就较低;若寻租部门给这些精英的收入比生产部门更高时,收入和增长就会低于潜在的水平。〔19〕
如果一个社会抑制了寻租,那么企业家或社会精英就会去从事生产性活动和创新。如果寻租存在并有利,那么企业家会在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活动中选择,这就会产生替代效应。掠夺之手下的经济必然导致人才更多地向寻租部门配置。这种资源的错误配置将降低一国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并且这种影响是潜在的、长远的。
值得强调的是,寻租最大的错配是对企业家的错配。企业家在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活动上的配置,将对经济中的创新能力以及技术发明的扩散程度产生深远的影响。〔20〕第一,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寻租有利的环境会使企业家或经济主体学习或积累与寻租有关的知识。第二,如前所述,在寻租回报更高的情况下,人们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创新的动力就不足。如这些年来我国房地产的暴利使经营实体经济不划算,从而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
(2)传染效应
在一个寻租社会,寻租与寻利并不是绝然分开的,它们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其中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寻租的传染效应。寻租会对生产性领域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应对这种传染效应,一是那些非寻租的领域(企业或个人等)为了抵制寻租对其影响,而不得不花出成本或代价。寻租导致有价值的资源被误配到经济上的无效活动中,而且迫使受侵害的企业为了自卫,不得不把自己的活动也调整到非生产性方向上。〔21〕二是在寻租有利的条件下,那些从事所谓生产性活动的人,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寻租的方法用于本行业中来。因此,寻租在社会所占的比例可能不高,但其传染效应却非常大。如中国科技界的资源配置就在许多层面采用了寻租的方法,从表面上看,我们投入的资源越多,似乎创新就越多,但事实相反,在寻租的方法下,这种增加投入可能事与愿违。我国科技投入中很大一部分并没有用于科技本身,而是被科技领域的寻租行为所损耗。201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我国研发投入的漏损严重,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22〕
在寻租有利的社会,人们投资和创业主要限于自己能有效保护的领域,否则就成为寻租的对象。这就会大大地限制人们创新、创业的范围和空间。奴隶制下的民族更多地致力于保护财富,而不是获取,而一个自由的民族则更多地致力于获取财富,而不是保护。〔23〕某些类型的生产或多或少具有自我保护的性质,如粮食采集、手工艺品制造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活动。但是许多其他类型的生产要求有价值昂贵的资产,如机器和工厂,它们无法被藏匿起来,因此就有被攫取或充公的可能。为了防止被掠走或被榨取,人们不愿意从事资本密集型生产。〔24〕
寻租有利的传染效应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举例说明,一是高考后填报专业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这个国家是寻利还是寻租。为什么这些年来我国高考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一直是热门专业,而不愿意学工科、理科?国内外的数据都表明,这种专业偏好是与社会导向有关的。这种偏向会大大地减少一国流向生产领域和创新领域的人才。如图洛克所说,中国的官本位情结背后是以寻租有利支撑的。二是大学生毕业后的择业趋势。如果一个国家公务员热,那么表明寻租现象较严重。中国大学生把公务员作为择业首选的比例是最高的。自从199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正式实行以来,全国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逐年激增。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公务员报考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呈现出报考人数多、录取比例低、受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已逐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考”〔25〕。近些年来,由于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及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报考公务员的人数有所下降,但由于我国官本位加寻租相互强化的体制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学而优则仕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上述两个方面都可以看作是寻租阻碍创新的传染效应。这种传染效应是潜移默化的,寻租侵蚀创新机理。
(3)累积性扭曲效应
从长期来看,寻租对创新的影响还有累积性扭曲效应。寻租增加了社会的交易费用,减慢社会的增长率,不利于创业和就业的增长。管制导致寻租——寻租阻碍创新——创新不足又强化管制——导致进一步的寻租——寻租阻碍创新……寻租具有自我强化的功能。那些投资于寻租领域的固定成本也涉及到收回(折旧)的问题。
累积性扭曲效应就是向社会发出信号,在寻租社会里,寻租是有利的,那么这对人们的投资选择(尤其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选择)、知识积累、职业选择等都会产生影响。寻租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它产生了比较统计预期。这些是指资产越值钱,个人就越乐意耗费更多的资源去获取它。总体而言,想得到资产的竞争者们会根据收获的价值来投入。当权利条款的说明不是足够详尽时,为竞争某资产,人们会大量浪费社会净资产,直至其变为零。用于寻租的资源越多,社会财富就会变得越少。〔26〕
由寻租造成的“累积性扭曲”降低了增长。一是寻租过程(人们为自己特殊利益进行疏通而组成集团)给社会带来了限制和约束,寻租的非生产性活动的累积使生产性活动和创新越来越不划算,减慢这个社会的增长,甚至导致经济的停滞。二是经济体制的创新能力缺乏。在奥尔森模型中,造成无效率的因素是分利集团(寻租集团)不断增长的力量使体系具有了刚性〔27〕。寻租色彩浓厚的经济体会设置各种限制,如产出进入壁垒和创业壁垒,这些壁垒会限制创新或不能促进自主创新。
寻租对生产部门的掠夺使激励机制更加扭曲,与前面的错配效应有联系,在一定时间内,当错配比例确定后,寻租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还有一个挤占效应,因为寻租是非生产性活动,它本身是不创造财富的,所以它的存在还会对生产部门造成挤占效应,也就是要把资源和财富从生产部门转向非生产部门。这种挤占的途径是多方面的,除了强加了税收以外,还有各种收费。寻租有利还会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扭曲。
19世纪美国和英国也存在一些寻租,但却没有广泛的影响。而且,19世纪很多国家开始模仿英国的基本体制,结果寻租在世界范围内减少了。在图洛克看来,寻租减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的规模相对变小了。〔28〕更重要的是制度和组织的变化。图洛克从寻租角度重新解读了工业革命,如前所述,国会制度不利于寻租,制度创新增加了寻租的成本。没有机会寻租,人们就转向创新。
寻租主要根源于汲取式制度。制度激励可能促进创新和积累发生,也可能导致寻租、腐败和偷窃。〔29〕布坎南指出:“寻租活动的原因在于制度规则,而不在寻租者个人本身。当制度从有秩序的自由市场转向直接政治分配的混乱状态时,寻租就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现象出现”。〔30〕寻租社会就是各种资源的直接政治分配及其制度化。
寻租到底是由什么性质的制度决定的?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与詹姆斯·罗宾森(James A. Robinson) 把人类社会所经历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主要分为包容性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s)和汲取性制度(extractive institutions)。包容性制度类似于诺思讲的权利开放秩序,而汲取式制度类似于诺思讲的权利限制秩序。权利限制秩序利用设立租金和限制权利来维持秩序的稳定,而权利开放秩序利用竞争和权利开放来达成这个目标。包容性的经济制度助长经济活动、生产力成长和经济繁荣。安全的私有财产权是核心,因为只有拥有这种权利的人愿意投资和增进生产力。企业家若预期他的生产会被窃取、征收或因为课税而荡然无存,将失去工作的诱因,当然更不会有投资和创新的动机。但这种权利必须赋予社会中绝大多数人。
汲取式也称作榨取式制度,它也会有经济增长,但在本质上不同于包容性制度下的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是,汲取式制度无法长久持续,它受限于本身的特质,无法培育创造性破坏,最多只能刺激有限的科技进步。它们激发的成长因此无法持续长久,前苏联经验为这种极限提供了鲜明的例证。〔31〕寻租就是建立在汲取式制度基础上的。之所以说汲取,是因为这些制度的设计,从根本上是为了从社会一部分人那里攫取收入和财富,让另一部分人受益。〔32〕这种制度必然带来掠夺与冲突,寻租与腐败。
汲取式制度也需要经济增长,但是不同制度结构下的经济增长类型是不一样的,以创新为基础的增长与那种极端不均的政治权力分布是不相容的。汲取式经济制度下的经济增长的特点:一是不能威胁到社会中那些政治上有权有势的群体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二是这种经济增长要有利于社会中现有的企业和精英;三是运用的是已有的创新,从而不会产生“创造性破坏”;四是汲取式制度能够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把资源从一个部门配置到另一个部门。在投资拉动型经济中可以这样做,但对增长的影响是有限的,因为资源的重新配置只可能在之前的众多受到抑制的因素被释放出来的初期产生高速的增长。随着更多的资源得到重新配置,投资拉动型增长的收益也将迅速降低。而一旦完成了追赶,必须转变成创新驱动的增长方式。创新需要一种经济、社会和政治自由的结合,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创新源于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开放和自由。
我国在转型时期,存在一些汲取式制度的现象。在我国经济转型中,政府控制的资源太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权力太大,于是造成寻租现象较普遍。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一方面过于重的税收和收费让政府占有过多的资源,另一方面又通过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财政补贴等)把这些资源分下去,并且是低效的配置。这两方面是相互强化的。这种体制不仅会带来政府收支过程中的双重损失,而且给各种寻租和榨取行为提供了机会。为什么我们不能一方面减少企业的税负,藏富于民,另一方面,减少政府的投资和对产业发展的各种补贴?我国现在宏观上整体配置资源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市场配置资源的成本,这其中就包括大量的寻租成本和再分配成本。
发明不等于创新。汲取式制度对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家的影响上。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汲取式制度扭曲了创新的激励机制。生产性报酬与非生产性报酬的差别是由制度决定的。企业家是创新还是从事非生产性活动,甚至去寻租,就主要取决于制度决定的激励机制。〔33〕在汲取式制度下,寻租就成为企业家理性的选择,这时候创新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制度框架使盗版行为受益,那么盗版组织就会滋生蔓延;如果制度框架奖励生产性活动,那么企业组织就会纷纷诞生,从事生产性活动。〔34〕
二是汲取式制度不利于发挥企业家创新潜能。制度还决定企业家潜力的发挥及资源的运用方向。鲍莫尔把企业家活动区分为生产性活动、非生产性活动和破坏性活动,并且强调企业家才能的配置是理解企业家活动对经济繁荣贡献的关键。在广纳式制度下,企业家就会从事生产性活动和创新活动,而在汲取式制度下,企业家就会从事非生产性活动(如寻租)甚至破坏性活动(如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这种非生产性活动和破坏性活动还有一个自我强化机制。鲍莫尔还从制度质量角度区分了企业家活动的类型和企业家活动的总水平,并把制度、企业家才能与经济增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度质量实际上是制度性质了。高质量的制度就是广纳式制度,它有利于企业家创新才能的发挥并提高了生产性活动水平,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而低质量的制度就是汲取式制度,它有利于非生产性活动,并把企业家才能用到了寻租上,从而降低了经济增长。Acemoglu 和Mehlum等分别构造出理论模型试图说明:才能往往是相通的,这种才能对社会经济发展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关键就取决于制度及其激励机制。〔35〕
三是汲取式制度使创新企业家数量大量减少。制度决定企业家的多少。在一国创新中,企业家的多少非常重要,而企业家的多少是制度的函数。在汲取性制度下,企业家会发掘政治机会,通过政治关联和权钱交易,谋求个人收入最大化。在广纳式制度下,企业家通过创新,在使自己收入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获益。产业革命以来,由于政治形态的变化,寻租和机会主义行为不再盛行,而生产性活动变得更具吸引力。〔36〕安德烈·施莱弗和罗伯特·维什尼从市场规模、企业规模及合同三个方面分析了影响企业家是创新还是寻租问题(见表1)。我国企业家80%的时间用来与官员打交道。
表1有利于寻租活动和有利于企业家活动的因素
资料来源:安德烈·施莱弗、罗伯特·维什尼:《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中信出版社,2004年,第63页。
对中国寻租阻碍中国创新的研究中,我们还需要从组织形式方面去探讨。组织经济学中有关组织的主要问题就是创造约束非生产性寻租行为的治理结构。在有关组织的主流文献中,很少认识到制度形态具有抑制非生产性寻租行为的作用。〔37〕
1.创新悖论与我国自上而下的创新组织方式的关系
我国存在创新悖论,一方面中国拥有强大的国家创新意志,超越欧洲的科技经费投入,拥有世界第一的论文数量,拥有世界第一的博士群体,拥有世界第一的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官方智库体系,但另一方面我们没有引领世界的科技发明和人文贡献,创新一直成为中国的最短板。 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体制机制上。我们这里重点分析其中的创新组织形式。
自主创新的经济组织主要是两种形式,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创新,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创新。我国的研发及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自上而下的基础上的。长期以来,我国在创新上采用了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这是我国创新潜力远未发挥出来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创新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我们的钱并没有少用,但在寻租很盛行的情况下,这种钱使用的方向及效果都存在问题。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创新过程,但实质上在缺乏刚性制度约束下就会变为寻租过程。
一方面,费尔普斯指出,“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还没有成功过,而且难度肯定会更大,因为它抛弃了焕发经济活力所需的最重要的资源:两个脑袋比一个脑袋好使,100万个有创造力的头脑肯定强于50万个或者25万个。”〔38〕这两种组织形式的一个重要差别就在于投资的来源以及创新的动力来自何处。在罗森伯格和伯泽尔看来,要使技术变革有效而持久,政府必须使创新者有富足的机会和决策权,同时,政府必须放弃它们对创新进程的直接支配权,并使之分散。〔39〕自上而下的方式是少数人的脑袋指挥多数人的脑袋。为什么中国人口占世界的20%,但科技贡献却占不到相应的比例?这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我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少数人指挥多少人,不利于草根创新,不利于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性。由于自上而下的创新的指挥棒引导着创新,这就使许多“自主”“自发”的创新被压制。
另一方面,从分配科技资源角度来看,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必然带来大量的寻租现象,并且会阻碍创新。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一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实这就是一个寻租的体制。这种寻租体制一直阻碍着中国的自主创新。欧洲国家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垄断、消除特权遏制了寻租,从而把社会的创新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为了解释我国的创新悖论,我们以高等教育为例来说明,即与政府联系越紧密的大学,越不利于创新和提高竞争力。我国属于欧洲大陆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归属于国家体制:卓越大学是政府指定的;政治系统与学术系统不分:大学属于政府附属机构;实行教育国家主义政策:大学应满足社会需求(专业教育)。代表性国家:意大利、瑞典、法国、德国、俄罗斯(欧洲大陆)。欧洲大陆的高等教育体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体制。英国—北美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体系是非政府型的:卓越大学是自由竞争的产物;政治系统与学术系统分离:普遍认同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重视博雅教育:教育指向人的精神和灵魂,为学术而学术。代表性国家有:英国、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英国—北美高等教育体系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体制。两大高等教育体系的竞争:英国—北美体系取得全面的胜利:占世界百强大学近九成(上海交通大学排名)。欧洲大陆传统正在向英国—北美传统靠近:强调大学自主,大学法人化改革。英国—北美传统不仅有利于建立世界一流大学,而且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一国创新经济的微观基础的构建。
加拿大学者许美德有一个观点,所谓欧洲大陆传统体系实际上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科举制就是学术系统和政治系统合二为一,也就是读书人一旦通过科举之后,立即可能做官。这种制度在17世纪传入欧洲,因此,中国接受这种模式轻车熟路。
为什么我国科技资源在历史上是自上而下的配置,到现在还是在自上而下配置?这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创新也要政府主导?(1)历史上形成的路径依赖。在历史上,中国技术进步经常是由政府发起和主导的,这在唐宋时期的官僚体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40〕这种思维到现在还难以改变。(2)集中力量使用资源优势论。在创新上,过去主要是模仿,现在需要创新。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必须进行观念、理念方面的变革。这里的创新涉及到科技、教育及相关部门所涉及的创新。集中力量使用资源优势论一直是我国自上而下的配置资源的主要理由。但这个理由在我国已经不成立了,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要比政府自上而下的配置要有效得多。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总体上来讲,计划经济在取得技术进步上比不上市场经济体制,就在于其糟糕的激励机制和组织结构经济体内部技术能力难以发挥出来。〔41〕(3)长期的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从控制和分配资源中得到了好处,这种好处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如前所述,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系统必然形成相应的利益格局,而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系统也必然形成相应的利益格局,从前者到后者的转变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4)自上而下的方式容易形成设租与寻租的格局。这种设租与寻租的格局往往是互动的。分配的资源往往是稀缺的,若是市场竞争,这些稀缺资源就会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到出价最高者手中,而行政分配就会形成设租与寻租的格局。官员喜欢设租,从中得好处,而那些有关系资源的群体愿意寻租,这种设租与寻租的共同体往往成为中国改革的障碍。现在由于我国改革还是各主管部门进行制度设计,他们是不愿意对自己既有利益革命的,所以一些改革从形式上变了,但自上而下的理念和逻辑并没有变,只是以新的形式体现出来。
2.设租与寻租成为自上而下分配资源的一种方式
(1)我国地方政府及所属的企业共同向中央及部门寻租
这种形式也表现为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寻租竞争,谁能从上级得到项目或优惠政策,谁就可以获得较大的租金。这与联邦下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别表现为:联邦下的地方之间的竞争是在统一市场格局下争夺市场份额的竞争,而我国中央统一控制下的地方之间的竞争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前提下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竞争,是资源、优惠政策之间的竞争。前者的竞争很容易转化为创新、质量之间的竞争,而后者容易转化为寻租之间的竞争。 为什么我国出现大量的产能过剩、创新能力不足、地方相互复制、产品雷同及地方保护主义?这都与我国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方式有关。
美国联邦制就是为了避免自上而下配置资源中的寻租行为。联邦制因此极大地降低了经济寻租的可能性和广泛性,因此减少了再分配联盟的形成。低层单位之间的竞争使得寻租不太可能成功。因为寻租型的管制只会是地方性的,它使得在该地之外的企业较被管制的企业更有竞争优势。〔42〕
与纵向的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相比,市场维持型联邦制在两个方面促进了工业革命时期的经济发展。首先,阻止了全国性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权力,从而避免了全国性政府回应既有经济利益游说而进行全国性控制——这种控制会成功地阻碍许多新兴工业活动。其次,因此引发的各地方之间的政治竞争意味着一些地方为了激励新兴经济活动、促进地方就业以及税收而愿意背负额外的负担。没有这种政治引导下的经济创新,工业革命将会受到极大的阻碍。〔43〕市场维护型联邦制在英国,它为北部工业革命的成功提供了政治基础。在美国,它为共同市场提供了基础,首先培育了区域分工,进而是国际分工,构成了美国财富迅猛增长的基石。
(2)自上而下分配科研资源中的寻租
同样的资源,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配置的导向、方式和结果是不一样的。自上而下配置资源有两个结果,一是低效,二是寻租的竞争。自上而下必须建立在政府的权威及对资源控制的基础上,从目的上来讲,政府希望集中资源的控制和配置来发展技术,但是实际上变成了设租与寻租的过程。这些年来我国各行各业用于研发的资金并不少,并且主要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投入和配置的。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这种纵向投入的特点是:钱主要是来自财政,这个钱分出去了,使用的效果和结果并没有责任主体,低效使用是必然的。经济学的思维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我国科研经费主要是由政府来主导分配,分下去后成为免费的午餐了。其次,由于上级或课题发包方不可能识别谁最有能力研究这个问题,市场的识别能力要高得多。在这种体制下获得课题比做出课题成果更重要。课题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学者成就多少的标志,而课题研究及成果本身却并不是主要的了。自上而下的研发投入使研究者不得不围绕上级的意图进行研究,这种研究与研究者本身的兴趣、与社会的需求可能关系不大,在社会科学中尤其严重。一些所谓重大的招标课题其设置就有问题。为什么我国科技经费只有40%用于科技研究活动本身?其他漏损的部分就有一部分是租耗。我国从项目的立项,经费的来源,成果的评价主要是由政府来主导的。如何从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到资金和资源?没有寻租手段是很难在行政分配资源中获得资源的。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我国的创新悖论。
(3)中国自上而下发展产业中的寻租
前面分析的是我国科教领域的自上而下的配置问题,再看看产业方面的。凡是自上而下地配置资源且缺乏严格的规则就有可能导致寻租。在工业界,中国大约70%的研究与开发是来自政府,而在美国、日本和德国则是由工业界负责70%以上的研发支出。〔44〕自下而上的投资就会去关注市场的需求并按经济规律去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而自上而下的体制不利于实用技术的发展。中国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在资源配置上还是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这就导致经济主体不是把精力用在面对市场和创新上,而是面对政府和寻租上了。现在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彼此并不是在市场上的竞争,而是以中央部委的指标棒为竞争参照,结果不是产业、产品、技术的竞争,而主要是项目、关系及获取资源的竞争,再说白的,就是寻租的竞争。
这些年来我国产业发展在数量上上去了,但在质量、技术、品牌及生产率方面与世界还有很大的差距。产业的技术进步缓慢,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产业发展没有形成市场型的产业链条。为什么我国产业分散而难以在全国建立市场型的产业链条?中央部委在确立产业发展战略后,地方政府都希望上这个产业,中央也很难抵制地方政府的需求。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博弈后,就是大多数地方都发展这些产业了(如全国汽车总装厂130个、机器人420多家),从而形成行政型的产业链条,而不同于欧美国家市场型的产业链条。这种行政型产业链条很难形成竞争格局,也不利于降低成本,并且市场的重新配置功能(如重组、兼并等)几乎不存在。大量的行政干预和财政补贴使成本收益核算失去了意义。按照目前的补贴方式,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发放的补贴,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比如在纯电动大巴领域,有的企业甚至可以从地方和国家的补贴政策中赚钱。以乘用车为例,仅中央政府就可最高补贴6万元,有的车型估计成本也就是五六万元。这意味着只要把车卖出去,拿到国家的补贴,即使车被扔掉,车企还是能够盈利。这必然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市场上的创新竞争,而是争取政府优惠和寻租的竞争。
(4)从研发投入转化为创新的角度来看,自下而上的研发投入更有利于转化为创新,而自上而下的方式可能更多地限于发明,不利于创新
我国每年有数万项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数量世界第一,可成果转化率却只有25%,形成最终产品的不到5%,科技进步贡献率不足三成。我国课题许多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课题,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是结项的重要指标,课题承担者没有动力去把这些发明转化为创新,转化为产品。而自下而上的创新方式,其课题和研究项目是来自企业、风险投资者等,他们对课题的研究并不仅仅限于专利和发表论文,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发明和创意转化为产品和实体投资。自上而下的创新一般是外生的,而自下而上是内生的。发明不等于创新,从时空来讲,自下而上的创新更有利于把发明转化为创新,而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把发明转化为创新更缓慢。例如,美国政府为减少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的局限性,不断地进行制度完善。在1978年以前,美国基础科研的经费大部分都是由政府出的,做的研究结果产权是归政府所有。然而经1978年的《拜杜法案》改革后,即使是政府出钱,所有产权也归学校。这种变化使来自美国大学申请的专利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
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行政配置资源,容易产生寻租甚至腐败。自上而下的创新方式除了搞许多政府项目和课题以外,还搞许多工程,这类工程还包括所谓人才工程。这类工程往往是政府设立的,其本意是想促进创新,但行政性干预和分配往往把这些工程变成了寻租的对象。如“火炬计划”之类,现在高新技术企业搞到“火炬计划”这一类的称号目的不是为了更好地创新而是为了更好地通过这个称号获取政策优惠。这种计划成为寻租的对象。我国的科技人员不是把眼光盯着市场和社会需求,而是盯着政府和官员。只要政府官员控制着资源的分配和科技成本的评价,那么必然会导致寻租盛行。前苏联在科学研究上的投入比美国多,但因为他们是中央计划体制,所以取得的进展很小。在那里,实验室中所有最聪明的人都在钻中央计划体制的空子,而只有第二层的人在从事实际研究。这些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的提高中政府决定的因素明显高于市场(企业)决定的因素。尽管从表面来看,这个比重提高了是好事,但从深层次来看,若我们不从体制、机制上改革,一味增加投入并不一定能带来同样比例的创新。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创新悖论。
遏制寻租、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对于我国社会经济转型非常重要。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我国不少领域由于体制和制度的原因,出现了寻租有利的格局,这是我国自主创新缓慢或形式上有创新但实际上没有创新的原因所在。从寻租角度可以有效地解释我国的创新悖论。弗里德曼指出,如果贸易(包括创新)是主要的政治收入来源,那么其结果就会出现大国;若租金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则往往出现小国。产业革命及市场经济之所以首先产生于西欧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通过建立包容性政治制度遏制寻租,把经济社会的着力点转移到生产性活动上来,为近代科技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西方世界的兴起就是制度变迁促使人们进行生产性努力的结果。
在我国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创新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这是因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创新是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创新是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需要。十八大提出创新的市场主导模式总是难以变成现实,我们主观上想创新,也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在一个寻租有利的体制下,创新的资源被寻租所耗散。
如何从寻租有利向创新有利转变,以下四点非常重要:
一是限制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其实,政府有“三只手”,当权力不受制约时,政府不愿意做无为之手,而是喜欢扶持之手甚至掠夺之手。因此,企业和个人就会处于寻租有利的竞争格局之中。如前所述,在图洛克看来,寻租减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的规模相对变小了。寻租总是与政府控制的资源、活动范围及权力是否受到制约密切相关。在理论上讲限制政府权力是容易的,但在中国这个政府一直发挥着极为重要作用的国家里要在实践中限制政府权力是非常困难的。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是中国改革的核心,也是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寻租阻碍中国创新的关键。
二是要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落实到实处。市场机制最有利于创新。创新是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统一。我们要从产权和权利角度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落实到实处。从产权角度看,激发创造力和远见、推动知识和创新增长的体制只能在私营部门爆发,而非公共部门。〔45〕从权利角度看,选择生产组织方式的权利,获得资源的权利以及使用它们的权利的三个重要因素决定了自由创新者的数量,〔46〕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技资源的配置应该由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市场机制既是创新的机制,也是解决寻租有利的最好机制。可以讲,现在人们的政府偏好情结、政府权力没有受到制约及利益集团的抵制是中国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的最大阻碍。
三是要从自上而下的创新为主转化为自下而上的创新为主。创新需要政府制定政策,甚至需要直接的介入(如对基础创新的投资)。但是,无论如何,创新的资源主要由企业和个人及市场来支配。我国创新中的最大问题就是政府控制了太多的创新资源,政府干预过多,科技市场就不是创新场了,而是寻租场。从形式上看,政府企图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和创新,但最终变成了实质上的寻租行为。自上而下的配置资源是我国的传统,并且形成了路径依赖。从历史上看,王安石变法就是“维持由上端统筹支配而不在下端固定私人财产权”。改变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方式不仅仅是一个政策调整的问题,更是一种理念上的转变。如果理念不变,再怎么完善政策和改革,都难以找到正确的配置资源的方式。我们现在知道了政府与市场是什么关系,但在我国政府自上而下的产业政策及资源配置决策方式及其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现在中央出什么政策地方就去争,而不是地方结合自己当地的情况去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我国这种上端统筹支配的格局很容易变成地方政府之间的寻租竞争。
从自上而下的创新为主转为自下而上的创新为主不仅是一种创新方式的改变,更是创新动力机制的改变。创新的组织方式非常重要,组织的差异造就了创新和从创新中获益的能力上的差异。如果没有能引导和支持R&D(研发费用),并使企业能从这些投资中获利的新组织形式的发展,我们就不可能获得技术进步。〔47〕从自上而下的创新为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创新为主,不仅有利于创新,而且能大大地遏制我国的寻租现象。
四是从制度层面让资源配置和人才流向创新而不是寻租。把资源和人才配置到创新上来,这需要有一只创新者队伍,需要有制度为创新提供激励结构,还需要社会具有多样性和宽容性。〔48〕美国创新能力强就是它建立了一套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结构。一是要建立一套特别有利于私营部门创新的制度体系;二是经济上尽量减少干预,法不限制市场即可为;三是建立有利于创新和资本积累的财税制度;四是建立有利于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教育制度。
最后,如何建立这只创新者队伍?我国的人才制度是需要反思的。在人才制度上,我们形式上是重视人才,设置了各种人才工程制度(各部委都有),但实际上是为人才设置位置租金,你是什么样的人才,就可获得什么补贴和津贴、课题等。我们的科技精英不是把精力和时间用在科技本身,而是要创造一些条件先获得人才的位置,再去搞什么创新。我们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选出很多人才,这个由政府主导的行政筛选的过程往往会变成寻租的过程。问题是,这种人才制度是低效的,并且这种含有雄厚租金的人才制度会腐蚀人才本身,一些进入这个含有制度租金范围的人才靠位置租金就过得很好了,他们也没有多大动力和精力去从事创新本身了。获得这些人才头衔的人还可以用这些头衔去获得另外的头衔,像滚雪球一样,中国的人才工程制度使可以进入这个制度里的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不利于创新能力实现的最大化。我国不少人才制度或多或少是建立在寻租理念基础上的,现行不少人才制度都带有科举制的印迹,必须改革。
注释:
〔1〕〔4〕〔10〕〔15〕〔28〕戈登·图洛克:《特权与寻租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1、67、55、5-7、92页。
〔2〕〔7〕〔9〕〔20〕〔21〕威廉·鲍莫尔:《企业家精神》,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7、50、51、47、11页。
〔3〕〔11〕〔13〕〔17〕〔18〕〔19〕 〔23〕〔35〕安德烈·施莱弗、罗伯特·维什尼:《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中信出版社,2004年,第51、63、51、80、81、52、18、51页。
〔5〕卢现祥:《寻租经济学导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45页。
〔6〕〔38〕〔45〕〔美〕埃德蒙·费尔普斯:《大繁荣》,中信出版社,2013年,第17、16、41页。
〔8〕〔31〕〔32〕德隆·阿西莫格鲁、詹姆斯·A·罗宾逊:《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第278、180、53页。
〔12〕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1页。
〔14〕迈克尔·S·格雷弗:《真正的联邦主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9页。
〔16〕〔美〕约翰·范·奥弗特瓦尔德:《芝加哥学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18页。
〔22〕刘军民:《科研经费乱与治》,《上海经济评论》,2013年10月22日。
〔24〕〔美〕曼瑟·奥尔森:《权力与繁荣》,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44页。
〔25〕卢现祥、梁玉:《寻租、人力资本投资与“公务员热”诱因》,《改革》2009年第11期。
〔26〕诺思:《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5页。
〔27〕道格拉斯·诺思:《制度研究的三种方法》,载〔美〕大卫·柯兰德编《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寻租和DUP行动分析》,长春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29〕E·赫尔普曼:《经济增长的秘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3页。
〔30〕布坎南:《寻租与寻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8年第6期。
〔33〕陆丁:《寻租理论》,载《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二集,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57页。
〔34〕〔美〕李·J·阿尔斯通等:《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20页。
〔36〕〔40〕〔41〕〔美〕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82-83、227、228页。
〔37〕斯蒂文·G·米德马:《科斯经济学——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第2页。
〔39〕〔48〕〔美〕乔尔·莫基尔:《富裕的杠杆:技术革新与经济进步》,华夏出版社,第196、13页。
〔42〕〔43〕道格拉斯·C·诺思:《交易费用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03-104、105页。
〔44〕卢现祥:《中国研发投入的导向机制:从政府到市场》,《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2期。
〔46〕〔南〕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一种关于比较体制的理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93页。
〔47〕〔美〕理查德·R·纳尔森:《经济增长的源泉》,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第135页。
〔责任编辑:力昭〕
卢现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