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为本 赋能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机制 激发社会参与活力

2016-08-31 03:59
中国民政 2016年2期
关键词:院落专项资金成都市

詹 庆

自治为本 赋能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机制 激发社会参与活力

詹 庆

成都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发展顶层设计下,成都市坚持“还权、赋能、归位”的核心理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逐步形成“以民主保障民生、以民生促进民主”的治理效果。

一、增进居民参与,培育居民自治能力,实现“还权”于民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关键在于促进居民参与,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成都市紧紧围绕这一关键问题,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完善协商制度。通过构建各利益相关方民主协商的常态化机制,促进社区公共事务及问题的解决。选举产生社区协商议事会,出台城乡社区居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议事导则等4项制度,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院落公约,培育居民社区认同,为社区居民达成有效集体行动奠定共同精神基础。二是抓住关键问题。城区的老旧院落不仅设施破败、环境脏乱,而且基本都处于弃管状态。为解决这一民生问题,我们以“院落自治”推动老旧院落的物业自治。由政府推动的老旧院落整治工程,坚持“先自治、后整治”以及“财政补贴与居民投入相结合”原则,院落“改不改、怎么改、改造效果怎么样”全部由居民说了算。社区居民通过议事会协商形成改造共识和实施程序,委托居民自治组织予以落实。三是落实协商成果。市财政先后投入14.3亿元,对每个改造院落补助30-50万元,整治改造院落2600个,并对成立院落自治组织的院落给予后期维修运营专项补贴。居民自治组织负责根据社区议事会协商成果,推进整治项目。整治后的老旧院落普遍实现“有自治组织、有自治活动、有自治规约,院落事务和财务公开”,准物业服务和专业物业服务有机结合,建立了院落居民自治管理长效机制,居民参与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推进资源下沉,做强基层社会力量,切实“赋能”基层

近年来,成都市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公共财政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实现公共服务和居民需求有效对接。一是设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成都市颁布《成都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每个社区每百户不低于3500元的居民自治专项经费,民主用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基础设施维护和维修、文体公益活动、教育培训和环境治理等社区公共需求。除了政府公共领域事项和居民私人领域事项以外,资金的使用和评价权按照“民事民议、民事民定”原则全部归于居民,通过居民自治的方式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实现公共服务和居民需求的有效对接。二是设立村级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成都市颁布《成都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向每个村提供不低于40万元的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用于农村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用房、环境治理等村民急需项目。所有政府部门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公共设施,其选择权、实施权和评价权都赋予村民,切实增强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投入实效,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两年来村民自建改革投资总额达2.64亿元。截至目前,成都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出已达63个亿。三是推进“三社联动”激发社会参与活力。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原则,成都市强化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居民需求为导向,探索完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制定购买服务基本目录,编印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录,搭建社会服务供需对接平台。设立“三社联动”专项资金。以公益创投活动、社会组织扶持、社工项目资助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市级财政两年共投入资金6100万元,资助项目711个。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8810个,增幅连续两年超过10%。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相继成立村政学院、社会组织学院、城市社区学院3所特色培训院校,面向全国开展社会治理人才培训,初步形成富有成都特色基层治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全市社工人才总数达5638人,较上年增加37%。

三、理顺体制机制,实现社区减负增效,政社“各归其位”

成都市积极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社区体制机制,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一是探索街道办事处剥离经济职能。成都市锦江区从2008年起在全市率先将原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经济职能进行剥离,街道主要承担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安全监督、应急管理、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并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撤销原经济发展科,统一设置“三科两办”,实现了工作重心从主抓经济发展向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二是优化目标考核方式。将街道财政预算调整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取消街道经济目标任务及考核,主要考核街道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充分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三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成都市出台《关于减轻城乡社区负担的十条措施》,制定依法自治、依法协助、可购买服务以及负面事项等4个清单,自治及依法协助事项由537项减到69项,下降了87%。建立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不得向村(社区)下达目标任务,如有确需协助事项,双方签订委托书,以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工作。同时通过精简社区创建达标、规范考核评议、清理证明事项等,使社区自治组织将主要精力放到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进居民自治上来,实现政府与社区各归其位。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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