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继续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办法》指出,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或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四项专利收费。《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endprint
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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