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 捷
海关总署:推进一体化 提升便捷化
文/赵 捷
贸易便捷化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我国海关改革工作的重点,为扩大我国出口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
贸易便捷化并不是新概念,早在1923年就被正式提出。经过多年发展,WTO为推动贸易便捷化发展也做出不少努力。时至今日,贸易便捷化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我国海关改革工作的重点,为扩大我国出口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
“单一窗口”。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分工,海关总署积极完善“三互”大通关推进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把传统的“串联式”口岸通关流程变为同步化的“并联式”流程,实现企业一次性申报、执法结果统一反馈。
截至2015年底,沿海地区“单一窗口”已全部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国务院部署任务按期圆满完成。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标志着“单一窗口”建设跨进向沿边内陆地区拓展的新阶段。
“一站式作业”。关检合作“三个一”,是指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在该模式下,企业一次性录入申报数据、生成报关单和报检电子数据,分别发送到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通关平台。关检双方按各自职责共同实施查验,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目前已全面推广到全国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关检协同推进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
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强国际海关合作,促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影响力。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与13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交往,对外签署了166个合作文件。其中,我国与8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信息互换合作,与4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监管互认合作,与7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执法互助合作。
2015年8月,海关总署牵头起草的《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经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方案》提出“四整合、四优化”的改革举措,即整合类型、整合功能、整合政策、整合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业务形态、优化贸易方式、优化监管服务。通过创新制度、统一类型、拓展功能、规范管理,推动区内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逐步实现加工制造单一发展向保税制造、物流、研发、服务等联动发展。
今年6月1日起,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在上海启动试点。在上海建立海关总署风险防控中心(上海)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上海)。“两个中心”立足于智能化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试点范围内进出口货物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通关管理模式。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中,与“两个中心”建设同步推出的还有“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一是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管理模式,企业可一次性办理货物申报纳税手续,海关第一步在口岸确定是否查验,排除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可先予放行,海关第二步开展涉税申报要素批量审核,通过稽查等手段监督税收入库。二是改革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明确企业如实、规范申报责任,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受理企业申报,不再在货物放行前逐票审定,而是对税收风险实施前置风险分析、放行前验估、放行后批量审核、稽查等全过程管理。三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功能化改造,口岸海关主要实施通关现场监管,属地海关主要实施企业稽查和信用管理,让不同的海关做不同的事,配置不同的力量,实现协同监管。
上海试点是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样板间”。接下来,海关总署将加快筹建其他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
改革后,企业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无需再办理转关运输,货物口岸放行速度将大幅提高,企业通关费用下降更多。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实现后,将真正实现“全国是一关”,企业可以任意选取一个海关进行申报,并自报、自缴税款,通过海关的安全准入风险排查后,货物即可在口岸放行,海关在放行后实施报关单批量审核、后续稽核查等。
支持各地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2015年5月,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和促进中国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和海关监管方案。截至2015年底,海关已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3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其中14项创新制度已在全国推广(如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工单式核销、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智能化卡口验放等)。在总结评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经验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分步、分类复制推广“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等25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海关“双随机”抽查就是需要开箱查验的货物以及负责查验的关员,也就是“查谁”和“谁查”都由计算机随机选定,通关流程完全公开透明。截至2015年底,全国海关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更加公平、廉洁、高效。“双随机”促进了公正执法、提高了监管效能、防范了廉政风险,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企业的好评。
推进全流程无纸化通关。2015年初,海关总署提出推进从申报到放行的全流程无纸化通关(即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无纸化)。5月1日起,海关与税务等部门联网,取消签发纸质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改由海关向相关部门传输电子数据。8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商务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至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海关等10个海关。截至2015年底,无纸化通关已覆盖所有通关现场和业务领域,无纸化率已达94%以上。全流程无纸化通关的改革红利更加凸显,企业真正实现“办公室里的通关”“指尖上的通关”,通关成本进一步下降,货物通关效率、海关监管效能均能得到有效提升。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支持全国8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创新试点(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天津)。自2015年5月起,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研究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开发零售进口统一版系统。制订实施了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为跨境电子商务建立了配套的信息化平台,增设了监管代码,实现汇总申报。
中国海关不仅着眼于做好《协定》实施本身,更主动作为,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业务改革,推动贸易便利化达到更高水平,为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促进国际经贸繁荣发挥积极作用。(海关总署供稿)
编辑/阿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