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低碳发展报告
——“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

2016-08-23 17:25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经济 2016年12期
关键词:十二五浙江省试点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浙江省低碳发展报告
——“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顺应国际绿色低碳发展潮流、适应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加快提升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完善低碳发展机制,强化全民低碳发展理念,形成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为全省“十三五”时期实现低碳转型和“两美浙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我国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里程碑之年,也是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突破之年。

低碳发展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战略部署,全省上下扎实推进低碳发展的各项举措,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碳强度持续下降,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碳强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据初步测算,2015年浙江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以下简称“碳强度”)超额完成年均下降目标,并高于全国同期降幅,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着力推动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单位能耗产出较高的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占GDP比重达到49.8%。大力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关停高污染小作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单位能耗较高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和黑色金属冶炼等产业生产继续回落。大力推进实施生态循环农业“2115”示范工程,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清洁田园推进、农业节水、产品优质化等六大行动,基本形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势头良好。

清洁低碳能源稳步发展。“十二五”时期,浙江省主动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谋划实施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运行效率稳步提高。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1.38亿吨,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较2010年下降9.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含调入水电)由2010年的12%提高至2015年的22.0%,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含调入水电)由2010年的9.8%提高至2015年的16.0%。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全省天然气消费达到78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9.7%。“十二五”期间,全省继续推进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全社会节能成效显著,全省单位GDP能耗从2010年的0.608吨标煤/万元下降至2015年的0.483吨标煤/万元,五年累计降幅20.7%。

绿色建筑大力推广。“十二五”期间,全省不断健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强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统筹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绿色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等四大战略任务,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成绩斐然。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6.6亿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5273项,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1891万平方米,实施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总装机容量达46.78兆瓦。

浙江省低碳发展主要指标情况表

低碳交通加快推进。“十二五”以来,全省以《浙江省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指导意见》为指导,全面启动绿色交通运输示范省创建,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运量大、排放少、节能环保等优势的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大力发展,结构性节能减排效果突出。持续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百线公交提速和公交示范城市创建三大活动,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自行车项目,创新发展城市“微公交”,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公交战略。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等新清洁能源车辆增长迅速,配套充电加气设施建设进展加快,全省共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达到33892辆,交通用能结构持续优化。

碳汇能力有效增强。“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持续加大对增加碳汇的支持力度,统筹兼顾各类碳汇资源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林业碳汇为主体,以湿地碳汇、海洋碳汇和土壤碳汇为补充的碳汇体系。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开展碳汇造林5.47万亩,碳汇森林经营9.21万亩,开展重点工程结合碳汇造林示范试点工作,建成1050亩沿海防护林碳汇林。省政府批准了首批32个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批建了磐安七仙湖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组织云和梯田等6个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实施“蓝色碳汇”行动,沿海城市海洋碳汇面积达到24万亩。完成全省土壤固碳潜力可行性研究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土壤固碳增汇的调控措施。

低碳试点创建扎实推进

低碳城市试点亮点纷呈。“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先后成功组织杭州、宁波和温州等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多年低碳试点实践,杭州、宁波、温州进一步明确了低碳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成功地探索出了独具地方特色的低碳发展之路。杭州市积极探索“六位一体”低碳发展模式,努力打造绿色低碳“生活品质之城”。宁波市紧紧围绕峰值目标,积极探索临港工业城市的低碳发展之路。温州市努力探索一条以低碳产业为主导、低碳金融为特色、低碳能力建设为支撑、低碳社会为基础的低碳发展道路。

低碳园区试点特色鲜明。“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家园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55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率先探索园区低碳化发展路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园区低碳竞争力明显提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实施开发区用能“预算化管理、预警化管控”,园区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步建成园区碳管理平台,建立园区温室气体排放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核算体系。嘉兴秀洲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新能源光伏等低碳产业集聚,加快组建新能源建筑集成(光伏)研究中心等四大中心,低碳产业的规模优势进一步增强。

低碳社区试点初见成效。为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通知要求,2015年浙江启动了首批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街道东新园社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文化村等15个社区入围浙江省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并积极围绕社区低碳规划、低碳文化与低碳生活方式培育、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探索、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推广、高效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优美宜居社区环境营造等内容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

低碳发展工作积极推进

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编制《浙江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明确了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以及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初步形成了纵向统筹有力、横向协调顺畅、目标责任清晰的控温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报表制度,与省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并实施涵盖清单编制五大领域的部门统计制度(试行)。同时,参考国家对省级政府二氧化碳下降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建立面向各设区市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全省11个设区市碳强度下降目标和任务进行试评价考核,碳排放目标分解考核机制初步建立。

清单编制及应用“双推进”。依托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发布《关于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全省省级和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下达了常态化部署。与此同时,依托温室气体清单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等技术,探索推进清单数据研究,清单数据支撑低碳决策的重要作用初步发挥。

碳报告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浙江积极稳妥推进重点企业碳报告工作。制定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报告、核查程序及要求,初步建立省市县发改上下联动、政企互动、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2014年,在发电、钢铁、化工等10个行业中选取96家重点企业开展碳报告试点先行,2015年扩大至14个行业的590家重点企业。

宣传合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低碳发展意识,连续三届成功举办形式多样的“全国低碳日”年度宣传活动。高水平承办了“基础四国”第十七次气候变化部长级磋商会议、“低碳中国·院士专家行”、巴黎气候大会分享会等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活动,较好地展示了浙江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领域取得的成效。省发改委周华富副主任随中国代表团参加利马气候大会,并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纵向一体化战略主题边会”和“中国碳市场现状和展望主题边会”做主题发言,宣介浙江气候低碳方面的政策与实践。一批专家、学者及浙商代表赴法国参加巴黎气候大会,宁波市代表团向全球展示了沿海重化工业城市低碳发展的“宁波模式”,浙江元素活跃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先后组织百余名政府官员、专家和研究人员跟随国家培训团赴欧美国家参加碳交易能力建设、低碳发展等领域的学习与培训。

支撑体系加快构建。建成全国唯一的省市县三级清单平台,至2015年底,已完成2005-2014年度省级清单数据录入,以及2010-2014年度11个设区市清单和80%县(市、区)清单数据录入,已形成核心指标25万条、总数据量1.2亿个的清单数据规模。浙江在全国非碳交易试点省市中率先建设企业碳报告在线报送平台,截至2015年底,平台已存储了涵盖电力、化工、石化、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等14个行业的590家企业2010-2014年度碳报告。

“1+3+X”智力支撑体系初步形成。“十二五”时期,随着各项低碳事业的蓬勃发展,支撑浙江低碳发展的绿色低碳软实力也稳步提升,初步形成了1个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学术交流与合作、温室气体清单、企业碳报告等3个专家库,以及以省气候低碳中心等为代表的X家技术支撑机构为主体的“1+3+X”智力支撑体系,为浙江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事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柔性基础。

全省低碳发展展望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低碳发展的关键期,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两美”现代化浙江的攻坚时期。浙江省应顺应国际绿色低碳发展潮流、适应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按照国家低碳发展战略部署,围绕《浙江省“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加快提升低碳发展水平,积极完善低碳发展机制,强化全民低碳发展理念,形成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为全省“十三五”时期实现低碳转型和“两美浙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低碳引领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碳强度和碳总量控制方案,探索建立碳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机制,强化碳强度降低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健全设区市碳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制度,正式开展对各设区市的考核评价。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研究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促进产业结构的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经济模式逐渐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立。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国家提出的碳排放峰值目标时间表,以及对浙江率先达峰、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要求,有序、分步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加快能源结构的清洁低碳。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成效明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成。加强散煤治理,促进煤炭消费进一步向发电和供热集中,大力发展清洁煤电。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调峰储备设施和LNG接收站建设,有效提高天然气供给能力。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根据国家碳交易工作部署,研究浙江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国家深化碳交易试点相关工作。建立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和履约机制,加强相关能力建设,有序组织浙江相关企业参与碳交易。同时,适时扩大交易主体,逐步覆盖浙江全部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发展碳金融、咨询等低碳服务业。

打造低碳生活环境和方式。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集约紧凑型城市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方式加快形成,乡村更加美丽低碳。倡导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构建多层级低碳试点示范体系。总结杭、宁、温三个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和四个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经验,继续深化省级低碳社区试点的亮点特色工作。逐步推进省级低碳县(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低碳企业试点的创建工作,以低碳发展理念统领试点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在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园区和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低碳产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等领域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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