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同步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普通干线公路、水利、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和农、林、畜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今后在市县就可以办理,无须再往省里跑了。
据了解,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普通干线公路,省级核准、审批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以下、年电力消费量200万千瓦时以下、年石油消费量500吨以下、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立方米的农、林、畜牧业、水利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今后由项目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意见,同级发展改革委进行节能登记表登记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