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霞
【摘要】 目的 探讨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原因与风险。方法 随机抽取61例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产妇作为观察组, 评估其选择再次行剖宫产分娩的原因;同期选择60例初次剖宫产产妇作为对照组, 对照分析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的风险。结果 ①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原因主要是社会因素, 占36.07%(22/61), 其次是继发性宫缩无力, 占24.59%(15/61);②观察组盆腹腔粘连、胎盘异常、子宫不全破裂和子宫切除的发生率分别为18.0%、16.4%、11.5%、8.2%均高于对照组的6.7%、5.0%、0和1.7%,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的风险系数较高, 需严格把握其剖宫产分娩指征, 尽可能提升其自然分娩率, 避免出现子宫切除、破裂等风险事件, 保障产妇分娩安全。
【关键词】 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原因;风险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21.195
近几年来, 伴随手术和麻醉技术的不断提升, 剖宫产的安全性也随之升高, 导致剖宫产指征放宽[1], 加上生育政策等社会因素, 剖宫产率呈现出持续升高的趋势。剖宫产后, 产妇子宫肌层因受损会形成瘢痕, 而再次妊娠时可出现胎盘前置、胎盘植入等情况, 甚至并发子宫破裂等, 均提升了再次行剖宫产的几率。本研究为明确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原因与风险, 对61例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产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并选择60例初次剖宫产产妇作为参照, 分析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的风险,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入选本组研究的61例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产妇均为医院2014年1月~2015年4月收治, 产妇年龄为23~42岁, 平均年龄(30.14±4.51)岁;平均孕周(39.41±1.12)周;孕次是2~4次;同期选取60例初次剖宫产产妇作为对照组, 产妇年龄为24~42岁, 平均年龄(30.15±4.50)岁;平均孕周(39.42±1.10)周;两组产妇均意识清晰, 且无手术禁忌证, 并在参与本次研究前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除孕次外, 两组产妇年龄、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可进行对比。
1. 2 分娩方式 两组产妇均选择剖宫产方式分娩, 其中, 观察组进行剖宫产前, 需进行产前常规检查, 并在产妇以及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 具备阴道试产条件者予以引导试产, 其阴道试产适应证如下:①距离上次剖宫产时间>2年;②上次剖宫产术式是子宫下段横切口, 切口愈合较好, 无撕裂、感染等, 瘢痕厚底>0.4 cm;③不存在妊娠并发症;④上次剖宫产指征已不复存在, 无新剖宫产指征;⑤宫颈成熟, 不存在头盆不称等情况。试产期间严密观察其产程, 如有难产、胎儿窘迫、先兆子宫破裂情况时, 需立即改为剖宫产。
1. 3 观察指标 ①评估观察组产妇再次行剖宫产分娩的原因;②统计两组的剖宫产风险, 具体风险事件包括盆腹腔粘连、胎盘异常、子宫不全破裂和子宫切除。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观察组产妇再次剖宫产原因评估 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原因包括:社会因素(没有剖宫产指征, 但产妇、家属强烈要求行剖宫产)者占36.07%(22/61)、继发性宫缩无力者占24.59%(15/61)、巨大儿者占9.8%(6/61)、胎儿窘迫者占8.2%(5/61)、产程进展异常者占8.2%(5/61)、胎盘前置者占6.6%(4/61)、胎位异常者占6.6%(4/61)。
2. 2 两组产妇剖宫产风险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盆腹腔粘连、胎盘异常、子宫不全破裂和子宫切除的发生率分别为18.0%、16.4%、11.5%、8.2%均高于对照组的6.7%、5.0%、0和1.7%,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剖宫产作为产科重要治疗方式, 在解决产科难题、抢救产妇和新生儿生命上价值显著[2]。然而, 不论何种手术均会对产妇和新生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 且远期效果不佳。然而, 目前因各种因素影响, 我国剖宫产率不断升高, 而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率也随之表现出逐渐上升的态势[3]。
由于疤痕子宫产妇的肌纤维弹性下降, 甚至出现子宫肌壁受损等情况, 严重影响子宫收缩, 因而容易并发大出血等病症。同时,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时的胎盘粘连、胎盘植入、胎盘前置等发生率也明显上升。胎盘因素可提高产妇产后出血的几率, 并导致其产后恶露排除不尽, 甚至生殖道感染等远期并发症。另外, 瘢痕子宫再次分娩的最大风险为子宫破裂, 导致患者必须采取子宫切除术以脱离生命危险。然而, 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患者很可能因盆腹腔粘连、手术难度增加等因素加大其并发子宫破裂等风险系数。本研究结果亦证实, 观察组产妇胎盘异常、子宫不全破裂等风险事件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印证了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的高风险。
综上所述, 产科医师对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产妇, 需做好术前评估, 严格把握其剖宫产适应证。同时, 产科医师应尽可能降低首次剖宫产率, 从根源上避免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的风险发生。
参考文献
[1] 贾书方, 李静, 杨春华. 瘢痕子宫产妇二次剖宫产并发症发生情况及与非瘢痕子宫剖宫产的对照研究. 中国妇幼保健, 2016, 31(1):65-66.
[2] 李晓红.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经阴道分娩的可行性. 中国实用医刊, 2015, 42(23):121-122.
[3] 方琴.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严重并发症的危险因素及预防. 中国实用医刊, 2015, 42(8):66-68.
[收稿日期: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