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与性爱的交融
——晚明三篇同性恋小说评析

2016-08-13 02:19崔允珠
明清小说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金兰小说

·【韩】崔允珠·



友情与性爱的交融
——晚明三篇同性恋小说评析

·【韩】崔允珠·

摘要男性同性恋现象在晚明风靡整个社会,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成了一种风气。许多士林官宦以及地主豪绅,通过圈养小倌、拥有同性情人来彰显身份。当时男性同性恋关系可分为主动角色和被动角色。社会的宽容和承认只针对主动一方而言,被动一方往往会被人歧视。但是有些作品却打破这种不对等的情人关系,他们描写的同性故事是发生在读书人之间的,双方身份对等,存在真情。比如,《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国色天香·金兰四友传》以及《弁而钗·情贞纪》,我们从这三篇小说的人物描写、人物感情等来看当时读书人对男性同性恋的复杂叙述态度与心态。

关键词晚明小说同性恋真情

作为晚明纵欲风气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男性同性恋在当时风靡整个社会,得到了社会的承认①。这种风气影响到小说创作,因而有些作品开始涉及男性同性恋。比如,《金瓶梅》中描写的西门庆与书童、温秀才与画童的同性关系。冯梦龙在《情史》里编成《情外类》,涉及了当时流行的同性恋故事。当时的色情小说《浪史》《绣榻野史》《痴婆子传》等也涉及到同性恋故事。晚明时期甚至产生了专门写男性同性恋的小说如《龙阳逸史》《弁而钗》以及《宜春香质》。当时引领这种风气的是知识分子士大夫阶层,他们以拥有同性恋人,发生风流韵事为荣,并且以此来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权势财富。“京师士大夫一时好谈男色,恬不为怪”②,“见小官递帖望,娈童歌倡,无不狎矣”③。在明代,人们虽然对同性恋持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但那是对同性恋中的主动的一方而言,同性恋中的被动的一方总是备受歧视。同性恋在人们的观念中是一种上对下、主对仆的性游戏④。但是,一些文学作品中也有打破这种不平等同性关系的描写,如《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国色天香·金兰四友传》⑤和《弁而钗·情贞纪》。这三个故事描写了发生在学塾里的读书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正如张在舟《暧昧的历程》说过:“明代有一个同性恋词汇,称为‘翰林风’,意同男风。……‘翰林风’的产生,说明上层读书人中存在着较明显的男色嗜好,以致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竟创出一个新词专指这种社会现象。而作为翰林的起始,当他们最先还只是童生时,有些人可能就已在学塾中接触并接受了男风。”⑥这三篇小说里的人物基本上没有身份、家庭的差异,因而具有了友情与性爱交融的色彩。这迥异于《金瓶梅》中同性恋描写,遥遥开启了《红楼梦》中的笔墨思路。

一、故事来源试探

本文所研究的三个故事当中,《金兰四友传》和《潘文子契合鸳鸯冢》这两篇是托名于真实历史人物的。

《金兰四友传》写苏易道与李峤之间的男性同性恋事。据载,唐代诗人杜审言、李峤、崔融、苏味道四人被人们称成“文章四友”。本篇所谓“金兰四友”则指苏易道、李峤、崔融与杜审言,只是将“苏味道”改为“苏易道”。历史上的“文章四友”之名始见于《新唐书·文艺传上·杜审言传》:“少与李峤、崔融、苏味道为文章四友,世号‘崔、李、苏、杜’。”另《新唐书·苏味道传》云:“苏味道,赵州栾城人。九岁能属辞,与里人李峤俱以文翰显,时号‘苏李’。”李峤系赞皇(今河北省赞皇县)人,与栾城(今河北省奕城县)在唐代同属河北道赵州赵郡(见《新唐书·地理志》),故称“同里”。据此,“苏、李”齐名当又早于“四友”⑦。以后两个人都仕途得意,跻身相位。

“少有才名”又“同里”“并称”的“苏李”,给《金兰四友传》的作家很多想象的空间。作家借用了历史上的人物来构想作品人物,将两人的友情套上明朝时流行的同性恋之外衣,杜撰了一段“才子佳话”。作者的故事有如下扩展:第一,添加外貌描写。历史记载上没有他们的外貌描写,但是小说作家着意添加了美男形象的笔墨。第二,改动年龄。历史上的李峤是“文章四友”当中年纪最大的。他出生于太宗贞观十九至二十年间(645-646)。苏味道则出生于贞观二十二年(648)。也就是说,李峤比苏味道大两到三岁。但是小说中的李峤属于被动角色,苏易道属于主动角色。晚明时期的男性同性恋的最大的特点是上下分明的关系,而且基本上没有以下犯上。因此,作家把两个主人公的年岁改变了:李峤十六岁;苏易道二十岁。第三,忽略历史。开篇只称“时海宇奠安”,并无朝代名,文中的年号也是虚拟的。这应是作者有意为之,以免厚诬古人之讥。⑧

《潘文子契合鸳鸯冢》则有原型故事。按《类说》卷四十《稽神异苑》引《三吴记》:“潘章夫妇死,葬,冢木交枝,号并枕树”⑨,后又载于北宋的《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九《冢墓一·潘章条》以及元人林坤《诚斋杂记》。到了冯梦龙,则收录到《情史·情外类》。各个故事的内容基本上相同,略改动个别字而已。《情史·情外类》的记载:“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竟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名,来求其友,因原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⑩与冯梦龙同时代的《石点头》的作家天然痴叟也关注这故事,而且以原型故事为基础,写出了这篇让人感动的男性之间的美好爱情故事。他所作的加工主要有:第一,故事从男性同性恋的传统讲起,先叙述古代安陵君和龙阳君的故事,继而介绍各地这方面的专门词汇,然后说到当时流行的“翰林风月”。第二,尽力描写人物形象。天然痴叟用大量的词汇来描写主人公,特别是潘文子的外貌,突出所谓“小潘安”的形象美。第三,增加人物。除了两个主人公以外,还安排了次要人物,如主人公的父母、未婚妻子、奴仆以及学塾的同窗们等。这样便增加了文学色彩。

二、三篇小说的同性恋叙述特征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三个故事的作者们虽然描写了真情,但是还存在时代的限制,往往表示出比较矛盾的叙述态度。

三、同性间真情叙述的发展——《红楼梦》中的同性恋

以《红楼梦》而论,贾宝玉的谈“情”对象不仅仅有异性,还有同性,如与秦钟、柳湘莲、蒋玉菡等人的关系。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与秦钟的关系。与其他同性人物关系相比,两人的关系叙述篇幅较长,小说第七回到十七回叙述了贾宝玉和秦钟的初次见面,互相好感,渐渐发展到亲密关系。表面上看来,他们的关系是“友谊”,但是处处有暧昧的、隐秘的同性恋笔墨。比较上述三部小说,既可以看到彼此相似之处——特别是在以“感情”“知己”来评价同性恋方面,也可看出《红楼梦》更为高明的艺术手法。

一般情况下,明清时期小说作品当中描写同性恋时,往往尽力表现出二人间发生的性关系,我们看《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和书童的关系的时候很明确。前面叙述的三部小说比其他男同性恋主题小说有些不同,如《弁而钗·贞情纪》的翰林凤祥和赵王孙发生性关系的场面只用一百来字;《国色天香·金兰四友传》也用“此时情到兴浓,恨不得两身合为一体也”。《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只用“二人就同床而卧”几个字来描写二人间的性关系。个人认为,这些作家一直强调“情”,重点不是在于性行为描写,而是在于二人之间的感情描写,因此作品当中性行为描写的部分很少。

总而言之,在晚明,男性同性恋风靡整个社会,但是一般情况下,同性恋关系不平等,分为主动和被动两方。社会氛围表面上肯定同性恋关系,但是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得出对被动人物是歧视的。这种风气下,有些作家尽力描写男性同性恋的“真情”,于是有了本文所论的三篇作品。到了清代,曹雪芹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他通过心理描写、情感描写以及反衬的手法,努力营造出纯洁的同性恋境界。虽然贾宝玉和秦钟不是天生的纯粹的同性恋者,但是,曹雪芹对爱情的标准不在于同性与异性的区别,而在于爱情的境界。在异性爱为主的社会氛围下,如此见地实属难能。

注:

② [明]孙继芳《矶园稗史》卷之二,《涵芬楼秘笈》影印本,商务印书馆1920年版。

③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之三十五《正俗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23页。

⑤ 《国色天香》一般属于文言小说。但是,此书正文分上下两层,内容庞杂,文备诸体,以小说作品为主。所收小说可分为四种,即话本、传奇小说、假传类作品和志人、志怪笔记小说。《金兰四友传》正属于“话本”类。因此,它跟话本体制的《石点头》《弁而钗》可以相提并论。关于《金兰四友传》的具体内容,参见刘世德主编《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版)。

⑦ 郑伯勤《论“文章四友”》,《文学遗产》1995年第4期。

⑧ 刘世德主编《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2页。

⑨ [宋]曾慥《类说》,见《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76页。

⑩ [明]冯梦龙《情史》下册,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847页。

责任编辑:魏文哲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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