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2016-08-12 22:27彭玲仙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政工管理问题及对策管理体制

彭玲仙

摘 要:企业的政工管理是促进企业竞争实力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而工会是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的所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其具体管理工作的重要表现和组织机构。工会是党民联系的重要枢纽和关键,其在政工管理工作中(政治工作、思想品德建设等内容)有着积极意义。因此,在企业不断提升其经济竞争实力的同时,还需要对内部的管理进行完善,加强政工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工会的管理工作更是要重视其特殊性、重要性及其相关工作的开展。本文通过对企业的政工管理中的工会管理工作、体制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探讨完善其体制和管理工作便捷开展的相关措施,建设和打造出更优秀、更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和协作团队,以便于能够由内而外地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关键词:企业管理;政工管理;工会;问题及对策;管理体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各类型企业也如春笋般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并逐步地且将长期循环地完成优胜劣汰的生存轨迹,而工会这一联系党和人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也逐渐成为了企业政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会因为其内部的管理制度而面临破产或更进一步,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地完善其内部的管理体制,如政工管理工作中的工会工作及其管理的加强和完善,而现实的市场环境中,大部分企业都面临着工会的工作与岗位职责之间无可调和的矛盾和漏洞的问题,这就造成了企业的内耗严重,面对外部竞争显得无力、势头后劲不足等。因此,对处于企业内部的管理中的政工管理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会的管理、职责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出相关的改进措施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很有必要的。

一、工会

(一)工会的内涵与职责

工会是工人联合会或劳工总会的简称,代表的是企业职工的利益,而其基本的职责就是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会组织能够在政工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效用,调动广大职工参加公司建设、改革和完成各项任务的积极性,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培育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等素质,建设技能高、综合素质高的职工队伍等。同时,其法律性质为社团法人,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法律赋予了其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权利与职责。其中,某些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工会组织,按照法律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来看,他们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能够分别而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

(二)工会在政工管理中的意义

工会在政工管理工作中的对职工的政治工作、思想品德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工会的基本职责中也规定了需要对企业的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教育,但是在新中国的企事业政工管理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进入了瓶颈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时代问题,这就要求了企业在进行自身建设的同时,重视工会这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与时俱进,迎难而上,把握好工会与政工管理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的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常见的问题分析

(一)工会缺乏活力

现今,在社会进步、企业淘汰率和成长率快速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大部分企业的工会都存在着活力不足、后劲不足、不能满足职工的需求、不能为职工全面而周到地服务等问题,造成了职工在企业活动中的积极性快速下降、企业凝聚力下降等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工会缺乏合理而科学的工作方式,虽然工会内的人员对于部分企业职工的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没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法,不能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造成工会流于形式;其次,由于企业重视生产力的建设而忽视了组织机构及其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设,特别是工会的建设,造成了工会在企业中的低位和形象的下降,导致其凝聚力下降,工会的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行为散漫;最后由于工会的工作人员成分中不包含临时工、农民工等,薪资水平阶层的差异性较大,并且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也没有对其组成成分进行改变和创新,导致了工会的组织能力和动员企业职工的能力不高,工会维权难度上升,造成工会的活力下降。

(二)工会工作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存发展都将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活动,特别是以法律为支撑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其工作的开展必将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和依据。但是在目前的工会发展现状中,可以发现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普遍不高,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现有的不健全的法律体系还不能够完全满足职工的需求,同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手段、执法保障来确保工会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全工作顺利进行。例如,《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内容,但是由于其强制性不高且没有配套的执法体系,造成了企业职工在合法权益的维权道路上困难重重,也导致了政工管理工作的停滞不前。

(三)工会干部的素质较低,且岗位职责不明确

企业工会的部分干部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较弱、综合素质不高,且工会内部的各个岗位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明确,不能有效地促进工会体制高效而贴心地运行。例如,部分干部缺乏对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的意识,自身的法律知识掌握度不高,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不高,当需要其进行保护职工维权时不知从何下手,也不能有理有据地与领导进行谈判,具有害怕领导在职工维权过程中形象有损而对自己有害的思想,在维权过程中出现问题和责任互相推诿等等,都造成了企业职工对工会的信任度不高、积极性不强,导致了工会的工作及相关活动参与度不高、所得效果不佳等现象。

三、企业政工管理中工会的工作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改革和创新工会的工作方式

工会应该摒弃传统的工作方式,同时应该依据企业的生存条件、发展环境、上升空间等具体而实际的问题进行改革和创新其工作的方式。例如,提升工会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会的规模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工作内容的增加而扩大,建设专业化、法律化、流程化、便捷的流水线工作模式,落实各个岗位的权责分工,同时还可以改变工会以往被动的工作模式,主动贴近企业职工的生活、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其生存和工作问题,让企业职工享受到贴心、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切地感受到工会对他们的关爱,从而增强工会的活力。

(二)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工会团队

随着企业的发展速度加快,工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丰富,工会的干部、工作人员所面临的责任、任务加剧。这就要求要对工会的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强度较大的法律知识、科学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解放其老旧的思想,培育务实、开放、创新的思想,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其在解决企业员工问题、维权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增加各个企业的工会之间的经验交流活动,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结合先进、务实的经验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以工作计划、问题解决进度等为内容的报告,以便于能够打造一支法律素养高、专业化技能强、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高的工作团队,从而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的需求,促进工会的发展。

(三)完善配套的法律体系

在不断完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强制性、执法能力高、监督制度完善的配套体系的建设,这样就可以确保工会在为企业员工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其维权道路上的阻碍,从而能够培养起企业员工的法律信仰和法制观念,提高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在我国企业的政工管理工作中,工会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活力不够、动员能力不强、法律依托不足、权责分工不明确、干部素质不高等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工会内部的建设,如加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法律化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及其配套设施,改革和创新工会的工作方式等等,以便于能够增强工会的活力,让其名副其实,从而促进企业内政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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