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卫韬
黎明,我又要去50里外的县城上学了。坐上早班车,回头望去,父亲拿着他那只发出昏暗的光的老手灯站在路口,向我晃动两下,算是父子的又一次道别。
打我记事起,父亲就总是把那个老式的手灯带在身上。“它跟你的年龄一般大。”父亲经常说,“那是你出生那天夜里买的。因为要摸黑跑十来里地才能到乡卫生院。”现在,这只大头细腰的手灯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了,灯皮锈迹斑驳,有的地方已经锈透,隐约可见里面的电池;灯头的边缘坑洼不平,灯碗儿呈现出淡黄色,上面的圆玻璃也已经松动,正中间还有一条直直的裂纹,把它一分为二,即使装上新的电池,也照不了多远的路。
可对我来说,父亲是熟悉的,那把陪伴父亲的老手灯也是熟悉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天每蒙蒙亮,我就必须赶到离家五六里的学校去。因此,当四邻还是漆黑一片的时候,我家就早已亮起了灯。父亲简单地为我做点早饭后,便拿上老手灯送我去上学。下霜了,路上、地里都是白茫茫一片,出口气嘴里都直冒烟儿,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父亲宽阔的脊背为我挡住寒风,可即使这样,我也冻得牙齿打战。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们刚走到半路,竟又下雾了,四面朦胧一片,连父亲手中的老手灯也照不清路了,只能在黑暗中留下一道白色的光柱。我借着一束光,看到父亲的头发上、衣服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霜,分外扎眼……路上,父亲将外套塞给我。到了校门口,父亲又将手套递给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站在原地,我只看见一个淡黄色的光斑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想到这里,我的眼角不由得湿润了。望着父亲早已远去的背影,我又想起另一件事来——
还记得,那是一个秋天,阴沉了大半日的老天终于憋不住了,傍晚时分,雨带着不满和愤怒落了下来。父亲有些急了,刚挖了一半的红薯还在地里呢!如果现在装上车,大家的衣服就会淋湿,可红薯即使价值不高,那也是父亲辛辛苦苦劳作的成果啊,万一被人拿了去,岂不可惜?来帮忙的亲戚早已回家了,母亲和我也因为下雨的关系早早离开了地里,只留下父亲一个人。
天黑了,雨终于停了。我急忙从家里返回地里。父亲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只老手灯,我紧随其后,在老手灯微弱的光亮下,我们把红薯拾好并装进袋子里,抬上三轮车。父亲的动作是我从未见过的小心、温柔——他怕红薯碰破了皮,偶然间,他还会把手伸进车底,摸一摸有没有硬东西硌着了红薯。临走前,父亲还不忘拿着老手灯在地里走几圈,直到不落下一块红薯才安心回家。回家时,还是那把老手灯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父亲就是我生活里的那盏老手灯。虽然并不光彩夺目,却总能为我照亮前面的路。
推荐理由
本文的主人公是“父亲”,而本文的亮点在于以“老灯”为线索贯串全文,如父亲黎明送“我”上学,父亲雨天在地里劳作这两个事件中都有这盏老灯的身影。作者通过描写黑暗中的灯光,体现出了父亲慈爱、辛劳、勤恳的性格特点,读后令人回味。
【指导并置评: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