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
(萍乡市环境监测站 江西萍乡 337000)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方法
朱波
(萍乡市环境监测站 江西萍乡 337000)
在大气环境影评价中,评价等级的确定是其中的较为关键环节的环节之一,这是基于在不同的工作等级下,相应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且工作的等级的高低与相应的等级评价要求间成正相关性。本文针对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展开了研究,借助等效污染源的计算方法与新大气导则下的估算模式,实现对等效污染源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与占标率,并经过实践表明能够实现对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的准确确定。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方法;新大气导则;等效污染源
基于2009年实施的“新大气导则”下,借助其中估算模式的使用,能够为实现大气等级评价工作的精准高效落实提供新出路。与此同时,新大气导则也为当前针对单个或是多个距离较近的污染建设项目,解决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的确认问题,其中,对于后者而言可按照导则规定来实现定性判断,但是这一笼统的判断标准下无法对非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实现有效判断,进而给该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碍,而借助等效源概念则能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效有效方法。
基于新大气导则下,针对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的确认,给出的相应的确认方法为:要以项目初步工程所作出的分析结果为出发点,挑选出一到三种主要的污染物,然后针对每一种污染物,实现对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进行计算,其中占标率为Pi,表示第i个污染物,而当其浓度达标限制为10%时,则所对应的最远距离为D10%,将Pi进行定义:Pi= Ci/Coi×100%,其中,Pi表示的是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单位为%,Ci表示的是基于估算模式下,所得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单位为mg/m3,Coi表示的是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单位为mg/m3。在此过程中,以GB-3095中1h平均取样时间下,相应二级标准质量浓度限值,在此过程中,如果不存在小时浓度限值,这一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而在地方标准中如果给出了显影限值,则以此为标准进行计算。而如果这一污染物在如上标按准中都不存在,则可按照当前国外给出的标准来进行明确,其中,需要在此给出说明的情况是,针对这一特殊情况,需要向上级环保部门上报,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够按照所选取的标准执行(表1为相应工作等级确定依据)。
表1 等级确定依据
按照当前相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给出的规定,在排气筒1与2中,所排放出的气体隶属于同一种污染物,且相应距离要比排气筒1与2高度之和小,此种情况下,则就借助一个等效排气筒进行代替。相应参数计算方法为:第一,基于等效排气筒线下,相应污染物排放速率的计算公式为Q=Q1+Q2,其中,Q表示的是基于等效排气筒下,相应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单位为g/s,而Q1与Q2表示的是排气筒1与2下相应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单位为g/s,此外,还需要对等效排气筒的高度h进行计算。在等效排气筒的位置上,则是在排气筒1与2间的连线上,将排气筒1作为原点,相应等效排气筒到排气筒1、也就是原点的距离为:x=a×(Q-Q1)/ Q=a×Q2/q,其中,x表示的是等效排气筒到原点的距离,单位为m,而a表示的是排气筒1~2间的距离,单位为m。
在实际研究的过程中,以某省煤矿改造工程项目为实例,在这一煤矿中,总共存在两个锅炉房,二者间的直线距离为20m左右,其中,在一号锅炉房中,共有四台蒸汽锅炉,运行标准为4t/h,在冬季采暖期间,蒸汽机全面处于运行状态,而在非采暖状态下,总共有两台蒸汽机处于运行状态;在二号锅炉房中,总共有两台锅炉,运行标准为10t/h,同样在冬季采暖期间全部处于运行状态,而在非采暖月份中,则都不运行。此外,在该煤矿厂中,相应的锅炉房中,所采用的都是冲击式脱硫除尘器,型号为TC-10型花岗岩,相应的除尘效率在96%以上,相应脱硫效率在一半以上。相应锅炉房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情况为:在实际计算中,则是适应了基于HJ2.2-2008所给出的估算模式,以此来计算得出污染源最大面积质量浓度。
相应计算结果如下:第一,一号锅炉房污染物为SO2、pM10,每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为0.04737/0.01723,相应占标率(%)为9.47/ 3.84,最大落地距离为457m;二号锅炉污染物SO2、pM10,每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为0.04702/0.01727,占标率(%)为9.41/3.85,最大落地距离为496m;等效锅炉房污染物SO2、pM10,每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为0.05594/0.02052,占标率(%)为11.18/4.11,最大落地距离为499m。
基于如上案例分析结果,得出的结论为:在针对相应最大落地面质量浓度进行计算时,相应小时最大落地最大质量浓度在占标率上得出的结果都在10%内,其中,一号锅炉、二号锅炉中的最大占标率为9.47%。基于新大气导则下,对大气环境工作评价等级进行确定,均属于三级,及时按照其中的其他项规定进行等级确定,也很难得出二级判定结果。但如果将等效源融入其中,作为相应的判定标准,则就能够得出准确的判定结果,即这一项目在大气环境评价工作上,相应等级属于二级。采用这一方法的优势随之呈现:对于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的开展而言,如果缺乏有效的判据,则在实际进行等级确定的过程中,难以得到精确的结果,进而也就无法实现等级的科学划分,而要想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则就需要借助等效源的融入,为实现科学评价提供依据,从而为相应评价工作人员更好的解决当前在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上所遇到的难题提供出路。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当前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上所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从现有评价方法入手,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使用等效污染源计算方法,并结合新大气导则估算模式,能够为实现对工作等级的准确评价提供有效方法。为了证明这一方法的有效性,本文以某升煤矿改造项目为例,在以新大气导则进行计算后,得出难以实现对工作等级的精准确定,而借助等效污染源这一方法,则能够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针对多个污染源排放项目,可给出准确且定量的等级评价,为当前大气环境评价工作实现顺利且高效推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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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344(2016)29-0331-01
20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