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利,寇 婷,农冬灵,刘泽群,陈宇清,龚羽飞
(1.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北京 100050;2.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北京 100082)
浅议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问题
王德利1,寇婷1,农冬灵1,刘泽群1,陈宇清2,龚羽飞2
(1.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北京 100050;2.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北京 100082)
摘要:近年来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参差不齐,针对这一现象,本文从分析矿产勘查项目成果验收模式入手,指出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监控程序及成果验收主体的缺失是导致其质量缺陷的原因之一。对此,本文提出在评审程序中引入独立第三方的野外验收程序,以对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的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原始资料进行第三方核查验收,补充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监控环节及验收主体的缺位。同时进一步对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的流程、原则、核查内容及方法进行探讨,并以两个典型案例为例,说明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最后对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监控和成果验收提出建议,供业界同仁探讨。
关键词:商业性矿产勘查;质量监控;独立第三方;评审验收
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体运行的新体制[1]。对矿产勘查项目实行部、省两级评审中心评审—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制度。随着我国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资本大量进入矿产勘查领域,商业性矿产勘查已逐步成为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主体[2]。由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主体并非国家或地方公共资金,此类勘查项目质量验收不再由政府主导,同时也没有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这一环节纳入必须监管的环节,由此而缺少机构或组织对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原始资料进行质量监控。由于质量监控程序的缺失,导致近年来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加之矿业权人意识薄弱、勘查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恶意编制和提交不实地质资料的投机行为更是屡见不鲜。
1现行制度下矿产勘查项目成果验收模式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按工作阶段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和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据此形成五种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并成为政府管理下的主流勘查成果形式,其目的主要是为政府矿产资源统计登记、矿业权管理及矿产开发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要目的是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服务。
目前,我国对矿产勘查项目的质量监控程序是:除地勘单位内部自检外,还要有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及第一手原始资料进行野外实地验收,出具验收意见,野外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综合整理、成果报告编制阶段,之后成果报告再提交评审程序。由于勘查投资人是国家或地方公共资金,由政府部门作为投资者代表组织评审验收,体现了国家利益。不难看出,在这种勘查项目质量监控程序中,对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原始资料质量的野外验收是成果报告评审的重要基础,是必不可省的重要环节,野外验收合格方能进入成果报告编制和评审程序,如此经过验收、评审后质量合格的成果报告才能确保其可靠性。这也是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几乎未出现过勘查成果质量事故和虚假地质资料的原因所在。
目前,在现行的地质报告评审程序中,对于提交评审的矿产勘查成果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囿于各种客观条件所限,难以组织野外验收,而是要求矿业权人及勘查单位对报告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原始资料失真的责任及后果由勘查单位及矿业权人承担。矿业权人把勘查成果报告提交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也仅仅是为了满足矿业权人办理或延续矿业权证的需要。
在市场主导的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中,勘查成果报告质量的不断下降,其中也不免有投资人为了片面追求利益,追求快速投资回报,忽视矿产勘查质量,违背地质工作周期规律,造成的质量缺陷,但是同时也反映出我们目前勘查项目质量监管环节出现了问题。究其原因,也正是由于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主体的缺失,导致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较多缺陷,输出成果可信度大大降低。但是政府对于矿业权管理、资源储量信息登记、统计功能依然为法定内容,它是服务于市场交易的信息渠道及信息来源,不能取消或替代。所以,如何在现有体制下,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质量监控及项目验收机制,保障地质资料的数据统计来源真实性,市场交易的信息对称性、透明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商业性矿产勘查迫切需要独立第三方的质量监控
由传统矿产勘查项目的质量监控程序不难看出,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野外验收,其实质就是一种第三方对原始资料的质量审核。市场条件下的矿业活动,矿产勘查成果不仅需要满足政府资源储量统计登记、矿业权管理的功用,还涉及到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真实可靠的矿产勘查成果资料是一切矿业活动的基础。如何避免和防止出现失实的勘查报告、解决勘查工作质量下降的问题已经成为商业性性矿产勘查工作中的当务之急,引起众多业内人士及组织的思考及讨论[3-5]。真实、可靠的地质勘查资料是建立健康有序矿业市场的信息保证,国际通行做法是通过独立技术审计制度,降低矿业资本市场的风险。为矿业融资而作的独立技术审计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基于审慎原则,对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矿石储量描述等方面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表达意见,它是确定以矿产资源储量为保证的矿产资产和矿产证券价值的基础。由此可见,市场化的矿业活动需要公开、公正、透明的独立第三方的质量监控。
现行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在适用范围中这样表述:适用于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阶段编制设计、部署工作、计算储量(资源量)、编写报告;也适用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登记、统计,制定规划、计划,制订固体矿产资源政策,编制矿产勘查规范、规定、指南;也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等活动中评价、计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的适用范围也表述: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各阶段的总体工作部署,可作为评审、验收固体矿产勘查成果的总要求,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评价、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各分矿种的勘查规范适用范围中也有适用于该矿种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验收和审批该矿种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的表述。这说明,现有的行业技术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是适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是较系统、完善的,只是如何将此类标准、规范贯彻执行于勘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质量监控过程,保证地质勘查成果质量,是需要目前商业性勘查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
国际上通行独立技术审计制度,由合资格人签字并对报告终身负责。在国内现行评审体制下,部、省两级储量评审机构仍然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矿产勘查报告评审程序中引入独立第三方核查机制,即在评审程序中设立独立第三方的野外验收程序,对矿产勘查项目的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原始资料进行核查验收,从而确保评审是在原始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是现行体制下对评审工作的有益补充。
3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程序
3.1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定位
本文中独立第三方核查主要是指,由具有一定资质和诚信的第三方机构(这种机构与被核查方没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地质资料展开核查,为地质报告评审备案、矿业投资、矿权交易提供真实、可靠的地质资料。
独立第三方的核查工作与国际上通行的技术尽职调查或独立技术评估的性质类似[6],一般是审查和评价矿业权人完成的各种地质报告。此种核查工作不是为矿业权人补充勘查工作或提高勘查程度,更不是替矿业权人完善技术资料,它是基于某个核查基准点,依据现行的矿产勘查规范和技术标准,运用矿产勘查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矿产勘查资料进行全面的核查,对一些矿化数据信息进行适当的验证和调查,是一种独立、公正、公开、透明的核查行为。
3.2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第三方机构应独立于被核查项目及相关利益方,与之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金钱或其他附带利益关系,不会因此影响对核查项目作出公正意见。
客观性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为工作准则,尊重客观实际,不受核查对象成果资料的约束及导向,以事实说话,做到公平、公正。
合格性原则:独立第三方需是具有甲级矿产勘查资质的专业技术团队,并由JORC规范合资格人或储量评估师参与或指导核查工作。
3.3独立第三方核查流程
申请评审的矿产勘查报告在进入正式评审之前,由评审机构选定具有甲级矿产勘查资质、信誉良好的独立第三方对待审报告中的矿产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矿(化)体、原始资料等进行野外实地核查,核查工作需由JORC规范合资格人或储量评估师参与,于核查工作结束后出具核查意见。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根据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核查意见决定是否对报告进行评审,若经独立第三方核查,原始资料合格、规范、可靠,则进入评审程序,若不合格则由矿权人或勘查单位补充工作,完善原始资料直至合格后,方能提交评审。独立第三方核查流程见图1。
图1 独立第三方核查流程
4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内容与方法
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工作方法主要参照JORC规范(2012版)中的表1清单。工作内容包括原始资料核查、野外实地核查、样品核查与采样测试。
原始资料核查:收集核查对象各项原始资料,整理分析,提取各项基本数据,核查原始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可靠性。合法性是指取得原始资料的程序与过程合法;合规性是指原始资料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可靠性是指各项原始、成果资料的信息、数据相互吻合,可靠程度高。原始资料不仅包括野外第一手纸介质资料,还包括岩芯、样品等实物原始资料和电子信息资料。
野外实地核查:指前往野外现场,核查勘查工程和矿体的真实性。必要的情况下,还应现场查验钻孔施工遗迹,以辅助验证钻孔的真实性。
样品核查与采样测试:野外实地核查采样位置和样品数,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一定比例,重复采样复核,以核查矿体及品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外,还应调查实验测试单位的资质、原样品测试报告底单、测试仪器、型号,测试流程、方法,质量控制程序及合格标准、样品制备方法等信息,验证样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独立第三方核查发现不实内容后的处置: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核查意见或调查报告中客观如实反映、详细披露这些不实内容,做出明确结论。出具独立第三方核查意见提交给勘查单位,建议其剔除这些不实内容,据实重新编写勘查报告,或补充完善勘查工作及原始资料。同时,出具独立第三方核查意见提交给评审机构,建议终止其勘查报告评审程序,待勘查单位剔除这些不实内容,据实重新编写勘查报告,或勘查单位补充、完善勘查工作,在确认勘查工程和原始资料合格、规范、可靠后才可进入勘查报告评审程序。独立第三方核查意见可以作为报告评审意见的必要附件文件,从而确保勘查报告评审是在原始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进行,从而达到补充质量监控环节的目的。
5独立第三方核查工作范例
5.1矿产资源整合中的矿业权核查
由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牵头的某地区矿产资源整合,委托笔者等对整合区内的矿业权进行核查,以便进行矿业权价值评估。经核查发现,在提交的51份矿产勘查报告中,有26份为失实报告,比例高达50%,失实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探矿工程、矿体与野外现场实际不一致、野外岩芯劈芯取样情况与成果资料描述严重不符,随意篡改控矿工程分布及延伸情况、篡改采样及测试结果以增加矿体厚度,成果资料图表数据不一致等。这些失实的地质报告中,有7份已经在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有11份经所在市国土资源局评审备案。这些备案的地质报告给矿政管理留下很大的隐患。经过核查后的矿业权价值评估,挤出了矿业权估值中的水分,促进了理性的市场化整合。
5.2内蒙古某勘查单位四个勘查项目的核查
内蒙古某勘查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需经独立第三方评审验收后方予以备案。为此,该勘查单位申请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其编制的四个商业性矿产勘查报告。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接受该勘查单位申请后,首先委托笔者等对四个项目的勘查工程、勘查工作量、原始资料等进行独立第三方核查。接受委托后,笔者等立即编制核查工作方案,由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派出专家审查核查工作方案,审查合格后依据核查工作方案开展核查。在野外核查阶段,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派专家现场监督指导。核查工作结束后,出具独立第三方核查意见。在此基础上,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正式评审该四个矿产勘查报告,从而保证专家评审工作是建立在原始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进行的。
6建议及讨论
1)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的评审程序中,引入独立第三方核查机制,设立野外验收程序,对原始资料进行核查,为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把好第一道关。把这种野外验收程序作为制度或规范固定下来,推广应用。
2)评审机构指定由JORC合资格人或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参与或指导、且信誉良好的专业技术团队作为独立第三方实施野外验收,对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核查单位对评审质量负有连带责任。
3)建议由中国矿业联合会组织,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入国际上通行做法,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职业地质师制度,包含完备的责任机制和质量监控要求及相应的审计程序,同时建立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制度,逐步实行职业地质师或合资格人个人签字并对报告终身负责制。
4)建立商业性地质勘查标准或准则已经迫在眉睫,建议由中国矿业联合会牵头,组织国内地质、采选矿、法律、财务、证券等行业专家起草制定中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标准,专家中应有长期在一线和国外经验的工作者,有利于标准的可操作性及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商业性矿产勘查政策研究》课题组.商业性矿产勘查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7.
[2]李晓明.商业性地质勘查的体制创新[R]//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2004:22-24.
[3]吴明安,钟华明,赵和苍.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分析[R]//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2004:162-165.
[4]雷晓力,胡永达,张福良,等.新形势下我国矿产勘查工作的对策建议[J].中国矿业,2014,23(12):9-13.
[5]杨桂然.关于X地勘单位地质项目质量管理的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6]徐安顺.矿产项目独立技术评估和报告[J].世界有色金属,2009(10):38-39.
收稿日期:2016-03-11
作者简介:王德利(1963-),男,北京人,高级工程师,JORC合资格人(FAusIMM),主要从事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方面的研究。E-mail:1099458333@qq.com。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051(2016)07-0016-04
Discussion on 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 projects in the question of quality control and acceptance of the outcome
WANG De-li1,KOU Ting1,NONG Dong-ling1,LIU Ze-qun1,CHENG Yu-qing2,GONG Yu-fei2
(1.Beijing Geolog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Beijing 100050,China;2.Beijing CMA Consultancy Center,Beijing 100082,China)
Abstract:Recently,the quality of 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 projects varies in a wide range.To address this issue,this paper proceeds from analyzing the normal procedures of quality assessment in 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 project results,and then points out that the lack of monitoring process and department in charge is one of the reasons for the quality descending by years.In this paper,we introduce an independent tripartite procedure for field acceptance during the review process.It can secure formal verifications in exploration infrastructures,workloads and primary sources and will be an indispensable tool to monitor the quality of 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 projects.Meanwhile,we have a further discussion about the workflows,principles,contents and systems that would be followed by the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while working.We demon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introduction of independent inspection party by using two typical cases as examples.At the end of this article,we make some suggestions to refine the procedures of quality monitoring and acceptance in 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 projects for the reference to the other colleagues.
Key words:commercial mineral exploration;quality monitoring;independent third party;reviewing and accep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