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变化与民初旗民群体的社会转型*

2016-08-08 02:14戴迎华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

戴迎华

(江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历史学研究·

身份变化与民初旗民群体的社会转型*

戴迎华

(江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镇江212013)

摘要:辛亥以后,旗人特权丧失,身份随之变化,迅速由统治族群转变为被统治族群,其近代社会转型因此而展开。从旗民向国民转向的过程中,旗人群体虽然面临生计困顿、社会歧视、谋生乏术等多种困难,但在国家与社会一定程度的关注扶助和旗民自身的努力下,旗民的近代转向最终得以完成。旗民社会转型中遭遇的困境一定程度影响了其近代发展,但放眼整个民国时期,旗民生存之艰难并不特异于其他族群,在从统治族群到被统治族群的身份转化的过程中,旗民群体并未遭遇到族群间的大规模屠杀,相反能够在“排满”的语境下实现平民化的转型,不仅表明民国肇造后国人观念之更新,也体现了辛亥革命后中国民族国家整合的艰难与巨大成就。

关键词:旗民;身份变化;社会转型

长期以来,由于旗民问题与清史研究的关联性,学界对于旗民群体的研究多涵盖于清史的研究过程,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清朝覆亡后,旗民群体成为特殊的存在,但相关探讨不多。近年来,有关民初旗民社会存在的研究逐渐进入史家视野,为议题的接续研究奠定了基础。辛亥以后,旗民社会地位急剧下降,边缘化趋势明显。由于旗民群体与清王室、立宪派、北洋等派系之间关联密切,其社会生存涉及权力分配、政治效忠、国家统一与稳定、多民族国家建构与整合等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对于民初旗民的身份变化与社会转型问题的讨论意蕴特别。

有清一代,旗人身处“四民”之外,恃“铁杆庄稼”为生,被视为“国家根本”。凭借特殊的身份和地位,旗人有效地实现了社会控制。辛亥革命改变了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以旗民为政治核心的清王朝统治终结,旗人特权丧失,其身份显然变化,迅速由统治族群转变为被统治族群。

旗人身份变化的显著特点是从旗民到国民的变化。清代,八旗制度下的旗、民分治形成了森严的旗、民畛域,如旗、民分居,旗、汉不通婚,旗、民不交产、司法不同刑等。民国建立以后,在共和政体建立和南北议和达成的过程中,旗民的国民身份不仅在理论上被界定,也在实际上被逐渐确定。1912年元旦,孙中山发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强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宣言书和约法总体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并赋予全体人民同一的国民身份和地位。由于满人或旗人群体特殊的历史地位,民国政府在1912年1月5日发表的《临时大总统宣告各友邦书》中特别表示:“凡满人安居乐业于民国法权之内者,民国当一视同仁,予以保护。”[2]所谓一视同仁,意即旗人身处民国法权之内,当同具国民身份。此后,南北和谈达成的条件——《清室优待条件》对于旗人群体的身份和此后的生计筹划有专门规定:“一、与汉人平等;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此外,“宗教听其自由信仰”。[3]这一条件在强调与汉人平等的同时,蠲除营业、居住、入籍的限制,促进了旗民的平民化,有益于旗民国民身份的塑造。

“五族共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的确立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内包括满族在内的各民族和谐共存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满汉畛域的存在以及清末以来革命党人以排满为革命手段而形成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的影响,民初旗民向国民身份的转化遭遇诸多困境。民初多年间,社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旗人和满人的现象。这种排满现象的根源很大程度缘于清末时期革命党人“排满”“反满”为中心的政治动员。民主革命家章太炎视满人为“蕞尔东胡”“豺狼之族”,所以革命“就是仇满”“排满”,应以“光复中国之种族”为目标。[4]邹容则说满人是蛮夷,革命党人应“出其九死一生之魄力,以驱逐凌我之满人。”[5]革命早期的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的“驱逐鞑虏”直指满族统治,他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说道:“今之满州,本塞外东胡”,所以要在“驱逐鞑虏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6]此外,汪精卫、陈天华等人也视满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辛亥时期及民国初年,革命党人适时调整民族政策,强调“五族共和”,至20世纪20年后,中华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更成为民国政府的基本政策。但上述排满宣传却导致了民族歧视的严重后果,在民族歧视的氛围和语境下,社会上对旗人诸如“干吃点心的”等歧视性称呼时常存在。旗人居住、营业、入学等方面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斥。如,镇江军政府对于京口驻防旗民私置房屋自行居住,规定须“有妥实汉人担保”。浙江旗营的善后办法对于旗民的自造私宅,允许“其房屋准归本人所有”,但应“向系安分之人,有殷实商家担保,仍准居住”。[7]这种担保制度的歧视意蕴不言而喻。入学方面,旗人就读普通学校亦不容易。1912年11月,陆军第一预备学校学生因反对前清贵胄旗人子弟就读该校而掀动学潮,不顾军方命令两次驱逐旗人学生。虽然军方严加惩戒,此类事件亦属偶发,但可见一斑。就业方面的例子也不甚枚举,在此不一而论。

出于生存需要,民初旗民多选择冠姓、更名、改籍,这一选择加速了旗民的身份变化。旗人冠姓、更名、改籍多持“五族一家”“化除畛域”“共和建设”、不能“自居歧异”等理由,显示旗人自保以外融于共和政治的努力。如,民国元年7月,旗人恩启呈文称“系镶黄旗满洲世后佐领下人,年二十九岁,现充印铸局职员禄股办事员,从前旗人指名为姓,视为惯例。现在民国肇造,五族一家,犹若因仍习惯,不足以昭大同”,恳请改姓李氏,入籍大兴县籍。[8]民初旗人改名换姓的现象主要集中于1912至1919年间,团体化申请的现象时有记载。仅举一例加以说明。1914年,陆军第一师工程第一营将各连旗兵名单罗列清册,集体呈文申请冠姓、更名、改籍,总人数达268人,涵盖了圆明园镶红蒙、圆明园镶红满、圆明园镶蓝满、内务府正白汉、镶白满、镶白汉、正白汉、正黄汉、正红汉、镶蓝满、冷口驻防、吉林驻防、健锐营等旗营,涉及旗人包括护军、枪甲、前锋、养育兵、散闲、幼丁等层次。他们冠以的汉姓有赵、李、王、舒、马、余、吴、佟、南等,选择的民籍80%左右为直隶宛平县籍,少数则入籍吉林乌拉、山东德州等地。[9]旗民冠姓、更名、入籍地方,虽然是基于特殊需要的选择,但能够加强与其他族群的交往、交流与融合,客观上有益于其国民身份的塑造。

需要指出的是,民国建立以后,八旗组织虽然残余存在,但其军事职能的意义已然消失,随着自由入籍政策的实施以及多数旗民的入籍地方,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功能也逐渐消失。旗民的身份变化呼应了八旗制度走向消亡的过程。

在身份转换的过程中,旗民群体的社会转型逐渐开始。有清一代,旗人作为统治族群,高居社会顶端,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存在均异于其他社会群体。辛亥以后,旗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社会交往方式等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深刻变化。

经济生活领域,由于有序的俸饷供给已成过往,生活困顿成为多数旗民的生活常态,致使其社会转型异常艰难。清乾隆中叶以后,旗民生计问题渐成一大社会问题,至清末,旗民生计更是日见其绌。民初以来,由于旗民身无长物,无以为生,而《清室优待条件》关于八旗俸饷仍旧支放的允诺并未良好实施,旗民生计日趋恶化。各地旗营俸饷发放时有时无,如广州旗民、京口旗民或3个月米饷,荆州军政府给予困苦旗民中6个月恩饷。北京旗人情况稍好一些,但也仅获得3年俸米,饷银时断时续发至1924年。[10]在此背景下,旗人生活困顿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1912年4月1日的《申报》以《鄂省旗人之近状》为题报道说:“荆州满人男妇老幼不下二万余人,自共和宣布月饷无着,本其少年子弟素工京调,只得三五成群,手执板鼓丝弦,与西城一带沿街卖唱。商女不知亡国恨,满江犹唱后庭花,不啻为若辈诗议也。”[11]辛亥光复之际,江宁驻防旗人生活困苦,对此,清查江宁驻防旗营财产处呈文都督道:“前满驻防旗丁,赋性傲惰,平日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汉籍商民每苦受其扰累。当义师光复之际,正土匪穷发之时,藉端报复者有之,乘机掠夺者有之。该旗民等如豚在苙,任人蹂躏。…而该旗民等复无一技之长。顿至流离失所,嗟来乏食,困苦难堪。”[12]691914年4月,吉林旗族生计总会会长白家驹呈请当局足额发放旗饷时谈及吉林旗人生计状况时言道:“吉林地处东陲,土著旗丁群居散处,生齿日繁,……其官员兵丁素以当差为急务,既无恒产,又鲜蓋藏”,民国以后,“每兵每月只得吉钱二三吊,饥不能以自食,寒不能以自衣,老者转於沟壑,壮者流为寇盗。”[13]此外,京师、成都、西安等地的多数旗人生计也大抵如此。

生计的困顿使得多数旗民的现代转向过程尤显艰难。旗人素以披甲为业,不擅工商农事,身无所长不仅影响了旗人的生计,也致使其社会转型屡遇瓶颈。尽管如此,职业选择的日趋多元,使得旗民群体向四民的转化最终得以实现。旗人职业选择受到资金积累、文化程度、人际关系、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除了王公贵族能够凭借资产投资经营外,绝大多数旗人选择从政、从军、从工、从农及其他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从政的多为文化水平较高、曾经就读过各类专门学堂的旗人,他们往往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如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官员和科员等,但总体数量不多。一些有文化的旗人则转而成为教员、职员、艺术人员等。

出于生计需要,旗兵出身的旗民相当一部分选择充任军警,现有档案不乏诸多相关记载。如,1912年8月间,陆军第一师步队第一团第二营中的旗兵来源达21人(参见表1)。

表1 1912年8月间陆军第一师步队第一团第二营旗人充任职务表[14]

同样充当军警,情况却不能同一而论。一般说来,文化水平较低、社会关系有限、交往圈较小的下层旗丁如散闲、幼丁、养育兵等,只能充当一般军警。而那些文化层次较高,受过高等教育、社会关系良好的旗人则能够在军警界获取较好的职位,如毕业于高等巡警学堂的贵宣、祥安等人担任了京师警察厅署员、一、二、三等巡官等职。[15]

民初以来,旗民进入工厂成为工人也成为一种趋势。清末民初,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习艺所和八旗工厂,使得部分旗人掌握了一些基本技能,得以顺利向工人转化。20世纪20年代后,年轻的旗人子弟开始进入工厂学徒做工,成为纺织工人、机械工人等。20年代末期,在一些口岸城市如青岛的资本家的工厂里时常出现年轻旗人的身影。部分旗人选择做工,为年轻旗人职业的选择提供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旗丁归农也是旗民近代转向中的一种现象。清末以来,一些旗人开始从事农业,农民化现象出现。辛亥以后,由于社会制度的转型,旗民从事农业的现象逐渐增多。如沈阳东陵地区满堂乡的红、黄带子很多人转化为农民,“估计到辛亥革命前,上满堂的黄带子已有百分之二十从事农业劳动了”。[16]这一时期,辽宁凤城地区自耕农户数及人数也比较多。此外,北洋时期,政府对旗人推行计丁授田办法,一部分驻防旗人据此成为农民,如张家口、直隶沧县、伊犁、东陵等地。

此外,多数没有文化的旗人选择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如以小商小贩、人力车夫、打短工等方式谋生,此种情况在京师、东三省、各直省旗人皆为寻常。如在西安,旗人大部分出卖零工、经营小贩等。这部分旗人社会边缘化的趋势最为明显。

社会交往方面,由于居住方式和婚姻模式的改变,固有的旗、民畛域被打破,旗民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的交往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客观上有利于旗民的社会转型。

居住方面,由于八旗制度和旗营的消亡,旗民集中居住、与民人分城而居的状况完全改变。以江宁旗营为例,其驻防原驻明皇城,“自将军都统以下及每旗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俱有官署。驻防兵丁,亦各有住宅,与普通营房异,俾悉偕其眷属,比屋而居,世代相承。”[12]66至辛亥时期,其核心区域大致包括明故宫、后宰门、后标营、白虎桥、御道街、尚书巷、洪家巷、洪武门、菜市口、五马桥、八宝街、蓝旗街、水晶台等地。辛亥以后,由于旗营多数被毁,旗人开始流散。1916年,南京地方当局修建旗民栖息所270余间,但不久以后,民人开始杂居其间,旗、民混居成为常态。另外,旗人职业的多元也使得旗人慢慢走出旗营,辗转异乡,与其他民众比邻而居,旗、民间的交往随之增多。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交往方式和社会社会关系的改变,旗民婚姻观念和模式也发生变化,旗、民尤其是旗汉不通婚的现象成为历史。旗、民杂处为彼此的了解和感情的增进提供了可能,加上旗人在民初民族歧视的氛围下,希望凭借与其他族群的通婚来改变自身的社会处境,旗、民通婚越来越普遍。在西安,“辛亥革命以后,满汉通婚已没有任何限制了。据对西安155户旗人的调查,没有一家是纯满族人的家庭。”[17]

民初旗民的社会转型涉及了这一群体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除了上述就业、居住、婚姻等方式的变化外,旗民的政治生活、文化生活方式也渐进改变。

民初旗民的社会转型是旗民现代社会发展的开端,其平民化的身份变化是旗民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内国民成员的本质要求,也是这一群体现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清末以来,由于八旗制度的桎梏和生计问题,旗民齐民化的呼吁不绝于耳。为此,清政府下令成立“变通旗制处”,推行任官不分满汉、满汉通婚、司法同一等措施,期以化解满汉畛域,推进旗民的齐民化。但作为清统治体制内的改革,由于旗民利益与清朝统治根基息息相关,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未能取得如期效果。辛亥以后,旗人经历了社会转型的阵痛,期间经历诸多艰辛和苦痛。但需要指出的是,旗民平民化的过程实则是去特权化的过程,旗民所经历的痛苦实则是特权失去的痛苦。社会转型中的身份变化、户籍改变以及职业选择的多元,虽然有被迫的成分,但多年的齐民化构想因此实现,有益于旗民与其他群体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有利于族群隔阂的消除,有助于旗人或满族与其他各族或各群体的交流和融合,以及相互之间的平等相处,并最终实现旗民群体自身的现代发展。

旗民的平民身份建构及其近代转型有益于民初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和整合。辛亥以后,民族国家建构与整合成为近代中国发展的重大问题。南北议和达成之后,历史意义的大清帝国正式覆灭,继之统续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开始了建设近现代多民族国家的历程。然而新成立的政权面临着政局动荡、财政支绌、民生窘困等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并进而对近代民族国家进行有效整合成为迫切的议题。而民族国家稳定和整合的重要基础则需要强化国内各族群或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因此,增强各群体对于民族国家的归属感显得尤为重要。民初民国政府及革命党人不断的完善其民族政策,从最初的“五族共和”到20年代的“中华民族”“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认识的反映,这也使得民族平等的意识成为民族国家统合的基础。就旗民而言,因其与民初社会各政治派系如清王室、北洋派系、立宪派系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一群体对于国家的政治效忠相当程度关系到民族国家的整合与建构,所以,关注其社会生存及其整体利益能够加强其政治认同,并使之进而上升为国家认同。

旗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对于旗民社会生存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国家和政府做出了多种努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团体展开程度不等的救济和扶助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办慈幼院和旗民工厂、旗民教养工厂、计丁授田、发放一次性补贴等方面。如,京师地区,除了原有的较有影响的首善工厂和两个宗人府工厂外,开设的接济旗人慈善机构有孤儿院、养老院以及粥厂等,香山慈幼院是规模较大的一个,它不仅供养着数百旗籍儿童,还另设附属小学,教养80余名贫困子弟。[18]各直省驻防也开办了一些旗民工厂和教养机构。1912年12月15日,南京善后工艺厂开业,入厂的旗籍男女工人达200余人,其后颁布的《宁省善后工艺厂开办章程》规定,工艺厂“以传习难民手艺,免得依人坐食,能得永久生计为宗旨”,[19]对旗民进行长远的生计考量。工艺厂存续期间,收容了一定数量的旗民,为其社会转型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此外,南京地方当局还开设教养院和养济院,前者主要对学龄旗民儿童实施教养,后者主要收留老弱病残旗民,两者的存在与运行维持了部分旗人的基本生计。在直隶沧州、西安、张家口等地推行的计口授田办法,安插了部分旗民。1916年8月,沧州驻防通过勘拔旗地工作,将地亩总数为“五百四十四顷三十亩九分五厘九毫零九忽九微三纎”的土地照数分配,城守尉及四旗防御相应分得“随任地四顷七十七亩一分三厘一毫一丝”。[20]在张家口,旗产公田被要求按户平均分配,划给旗人耕种并分别升科。新疆奇台、甘肃庄浪、凉州等地旗人获得一次性遣散银两。此外,各地程度不等的旗民救济活动虽然时断时续,但相应措施一定程度缓解了旗民生存困境,而生产技能的培养则推进了他们向四民的转向。需要强调的是民初政府与社会对于旗民群体生计的筹划与考量,不仅显示了国家与社会基于民族国家建构需要的民生关怀的努力,也有助于旗民的社会转型及其民族国家归属感的产生。

毋庸讳言,旗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遭遇了诸多困难,但放眼整个民国时期,旗民生存之艰难并不特异于其他族群,在从统治族群到被统治族群的身份转化的过程中,旗民群体并未遭遇到族群间的大规模屠杀,相反能够在“排满”的语境下实现平民化的转型,不仅表明民国肇造后国人观念之更新,也体现了辛亥革命后中国民族国家整合的艰难与巨大成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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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辽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陕西省西安市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M]//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下),第7辑,1963:55.

[1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香山慈幼院院长熊希龄以京师旗民困苦请令各部罢免官产地租文件——1925年8月至12月》,内务部,全宗号1001,案卷号4451.

[19]南京善后工艺厂开厂誌盛[N].申报,1912-12-18.

[2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关于筹划直隶沧县旗民生计有关文书——1914年11月至1916年5月》,内务部,全宗号1001,案卷号1846.

责任编辑:侯伟浩

*收稿日期:2016-02-23

DOI:10.13698/j.cnki.cn36-1037/c.2016.04.011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BZS051);江苏大学高级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10JDG154)

作者简介:戴迎华(1969-),女,江西苏泰兴人,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史学博士,研究方向:近现代中国社会变革。

中图分类号:D693.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8332(2016)04-0052-05

A Discussion of the Status Changing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of Bannermen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DAI Yinghua

(SchoolofMarxism,JiangsuUniversity,Zhenjiang2121013,China)

Abstract:After the 1911 Revolution, with the loss of political privilege, bannermen's social status changed from dominant ethnic group to the ruled ethnic group. In the process of identity changing, due to lacking in techniques, suffering varying degrees of exclusion and discrimination, and for other reasons, the majority of bannermen were in poverty. But with certain degree of concern and support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as well as own efforts, bannermen completed modern turn. To a certain extent, bannermen's hardship affected their social transformation, but the survival difficulty is not specific to other groups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process of civilian, bannermen did not encounter the mass slaughter. on the contrary, under the anti-Manchu context ,bannermen completed modern turn finally, It not only shows that the people's concept updated, but also reflects that there were difficulties and great achievements of the integration of Chinese nation states after the 1911 Revolution.

Key words:bannermen; status changing; social transformation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6.1037.C.20160708.093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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