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台湾一宠物收容所的员工,受不了网络上的谩骂和攻击而自杀。后来发现,除了外界予以的不恰当评价,她自己也承受了太多本来不属于自己责任和义务。
她是台大兽医系的高材生,放弃兽医的高薪工作,选择去一般人都不会想去的动物收容所为流浪狗们服务。我们都可以相信,这个人甜心善的姑娘,是带着一颗热爱动物的心和信念,来到了这里。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她这么做也是一种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满足自己童年没有被满足的那种受人尊重和关注的需要。这点可以从她和家人的关系中看出来,那个时候,身边的人无比的不理解,为了这个决定,她还跟家人产生了争执。这里还有可能出现了对于父母反向认同的情况,父母从小给予的肯定和支持较少,孩子会没有父母这个稳固的“客体依恋关系”,从而导致她对于父母的失望和不认同。从自体心理学角度观察,原生家庭是我们三大核心自体支持系统之一,她失去了家庭的支持,会转而将情感灌注在工作和人际关系上。
可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她告诉身边的同事,工作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心理折磨”。这怎么会呢?放弃高薪的职业,做这份工作,如果不是因为喜欢,那还是因为什么呢?原来,她不得不经常给一些重病年迈或者无人领养的狗执行安乐死,而这么做的最重要原因:“他们承担的责任,已经远远大于他们可以接受的程度”。每当有猫狗被送来这里,她都会努力帮他们康复,好好打扮他们,在网上宣传他们,希望能给他们找到归宿。遇到实在没办法的,她只好当天先带它们去散步、吃饭、抱着它们说话,陪它们度过最后的时光,她的同事说:“按照他们接受狗的速度和他们的接受能力,狗狗通常只能待12天,12天如果还没有被领养的话,就要被处以安乐死。她是那种会一边执行安乐死,一边难过落泪的兽医。她生前很努力地医治每一只狗,帮它们找领养家庭。收容所人手不够,她把自己一个人当好几个人在用。她一直宣扬领养代替购买的理念,然而她能做的却有限,2年来,有700只无人领养的流浪狗在这里被执行了安乐死。”
美女慈善家=美女刽子手,原本是抱着一种崇高的愿望工作,转眼间,理想狠狠的碎了一地。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健康的自恋,对于我们的人际交往和工作关系是有着很正向的作用的,可她的自恋出现夸大的成份,没有客观的衡量自己的能力和工作的价值,过份的承担了自己无力承担的部分,而且还希望能够做的尽可能的好,那就成为了自恋型人格障碍的特征了。而当自恋不断的受挫,而且在没有情感和经济的支撑下,那种无形的压力,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坑。特别是几年以来,她在网上遭到了各种动物保护人士的攻击。新闻报道她,这些动物保护人士就在下面留言,叫她是女屠夫,美女刽子手。面对网络上这些谩骂,她表示自己很无力。很多人都不知道动物收容所的容量有限,弃养人数不断增加,收容所的动物数量已经超出了容纳空间的两倍,而当地政府之前颁布的从明年起要启动零安乐死的政策的决议,又给了她非常巨大的压力。内心的痛苦折磨和外界的压力,最终让她走上了轻生的路。
当然,在这里,我们也需要正视一个问题:“社会的冷漠”。当我们总是以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问题的方式来强加给别人时,却不知道对方正在遭受怎样的身心折磨,不但没有感同身受的去理解,而且还在对方的伤口上撒盐。曾经有个故事:“男孩子在公园跑步,看见长凳上有个漂亮的女孩子在画画。男孩出于好奇和本能坐在女孩子旁边,想和她交流画的是什么。可问了几次,女孩子都没有理他。他马上下了结论:‘美女都清高。随后愤愤不平的离开,可忘了带上随身的包。女孩子画完画,在画上写了一行字,放到男孩子的包下面后离开。当男孩子回来看到这一行字,顿时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如果我刚才冒犯你了,请你原谅,因为我听不到,这幅画送给你”。
常常听到身边的同事会这么说:“我能做到的事情,我相信别人也能做到”。真的吗?我们每个活生生的自体,都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思想和行为模式中成长起来的。三岁前,和妈妈的互动,形成了我们第一个稳固的客体关系,我们会认同妈妈对我们的评价和所作所为,并开始学习妈妈的行为模式,并逐渐泛化到和其它人的互动中。三岁以后,幼儿园和学校,成为我们另一个重要的客体关系,在幼儿园里经历的事情,无论好坏,孩子如果没有得到父母或老师正确的引导和陪伴,会很轻易的建立起一个“易碎的核心自体”。至此,孩子会始终找不到一个稳固且适合自己的做人做事的方法,内心的活动始终像一个沙滩上的城堡,无法拔地而起,茁壮成长。成年后,当我们在工作和伴侣关系中,无法得到价值感认同时,会开始全盘否定自己的一切,陷入一个“坐井观天”的局面里,那样我们就更难在各种环境和关系中,体验到自己的存在感,就会经常用攻击他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和想法的合理性和正确性。面对这种社会现象,我们应该客观分析而不是主观评价,在没有充分了解事情的整个发展过程的情况下对事物进行的评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只是人情感的表达,并不是事情真相的揭露,自由言论是每个人的自由权,社会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自由言论权利,但如果你企图利用你的自由权去限制别人的自由(行为和心理上的),从道德的层面讲,你就是自私、刻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就是在犯罪。世界就像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如果你是报着一个好的初衷去做一件事,再加上后天培养的个人能力,就会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如果初衷是好的,但自己能力不够,我们的所谓的初衷就会慢慢被扭曲,这本来就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社会,有能力的人才能在自己设定的道路上奋勇直前,没有能力的人遇到一点坦途就不得不让路,导致自己的人生路失去了原来的模样。来自社会的约束是必不可少的,它会给我们指明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具体我们要决定往哪个方向走、怎么走,这都是自己决定的。
在遗言里她留下了最后的话是这么说的:“生命并没有不同,我也会因为狗狗安乐死的药物而死去。”假如我们用一种更加适合自己的方式去做慈善,协调好家人、经济、个人发展三者的关系,而且身边的人能够多用“问话”代替“评价”,并且社会能多予以一些深层次的报道,少一些浮在面上的夸奖和赞同,拉近彼此的距离,让我们了解更加真实的慈善家,那么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吗?
陈越龙,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是第一家80后心理咨询师组成的非盈利公益组织“心灵安全岛”的咨询师和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