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张红宇
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创新 多元开放 融合共享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
农民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2015年,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合作社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到10月底,全国合作社数量达147.9万家,比2014年底增长15.5%。
规范程度明显提升。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带动提升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积极落实农业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合作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地采取评定“四有五好”合作社、百强社、示范县等方式,大力培育示范社,树立了一批标杆和样板,各类示范社达13万多家。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各地开展了示范社监测工作,淘汰了一些制度不健全、管理不民主、缺乏凝聚力的合作社,确保了示范社队伍的质量。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鼓励和引导合作社根据农民的意愿和需求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在同类农产品基础上开展种养结合、民俗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种经营,一些合作社还探索电子商务、直供直销、会员制消费等新兴业态。在山东省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选择安徽金寨、河北玉田、湖南沅陵等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验。目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下一步扩大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
发展能力日益增强。支持合作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提升合作层次,为实现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农业部按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社带头人和县乡辅导员培训,各地针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灵活采取半农半读、弹性学时、网络课堂、视频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合作社人才培训力度,2015年各地累计培训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28.7万人次。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把合作社理事长助理纳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才计划,帮助合作社引进亟需人才。一些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提高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包装储藏加工流通等业务,培育自有品牌,打造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发展能力。引导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多领域上开展联合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目前联合社达7200多家。
外部环境持续优化。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步伐,营造合作社发展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国家“三农”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合作社发展资金70多亿元。经中央批准,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业部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多次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座谈会,赴山东、四川、海南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广听意见、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着眼合作社发展的薄弱环节做好顶层设计,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修法建议。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合作社发展新成效新亮点、规范办社做法和创新发展典型,营造了合作社争先创优的好风气。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提出了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的明确要求,为合作社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契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强化扶持服务为依托,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规范创新、多元开放、融合共享。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提升与创新并重,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指导扶持服务,努力实现合作社发展主体多元、合作领域拓展、运行质量提高,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奔小康提供组织支撑。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引导合作社坚持依法办社、依法治社、依法兴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继续推进示范社创建,新评定一批国家示范社,加强示范社的动态监测,保持示范社队伍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指导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公示,提高信用等级水平。坚持开门修法和问题导向,采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充分听取广大合作社理事长、农民成员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积极吸收地方支持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做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成体现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治社良法。
在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上实现新突破。引导合作社通过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产业业态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坚持开放办社方针,吸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普通农户加入合作社,组建产业联合体。支持合作社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原则,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合作,组建发展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支持合作社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理念,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丰富利益联结方式,凝聚合作社向心力。扩大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加强风险防范。鼓励和支持合作社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引导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带领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在合作社人才培养上获得新成效。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将合作社带头人培养纳入国家人才培育发展体系,统筹规划、分层实施,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带头人。重点加强现任理事长培训,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提高新形势下办社治社兴社的能力。对有农业情怀、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村青年,要加强政策法规、合作理念、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合作社发展储备一大批优秀人才。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新的征途即将启程。让我们满怀希望,携手奋进、并肩拼搏、同心合力,共谱合作社发展新华章,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