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百元如何处理呢?

2016-08-02 20:26流沙
杂文选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水果店营业员保安

流沙

我在水果店的地上捡到一百元钱,问营业员这钱是谁的?营业员是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男孩,说十几分钟前有两个女孩抢着付钱,大概是其中一个女孩掉下的。

那么这一百元钱如何处理呢?男孩看出了我的心思,说我们可以共同把钱交给旁边的小区保安。我们找到小区保安,这位来自农村的保安很惊讶也很感动,说了三遍“捡到钱还上交啊”,他非常认真地给我出具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今收到小区业主某某捡到的现金一百元”。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件小事里面的一些非常有趣的心理现象:当我捡到钱后,营业员担心我会占为己有,于是提议交给中立的第三方保安;我也担心把钱交给营业员会私吞,于是我同意了营业员的这个提议;最后保安通过字条的形式,让我们相信他不可能私吞这一百元钱。

这其实是一种建立在道德良序基础之上的信任关系,并不是盲信,里面既有“自律”也有“他律”,缺一不可。让我在做完这件事后,觉得理所当然,而且心安理得,不会担心保安、营业员会私吞这一百元钱,我想保安、营业员同样觉得这事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我为什么信任你”这是个根本性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大家回答不出来,那么信任就是脆弱的。

“押质亲人”是古代将军惯用的办法。将军带兵出战时,都会把老婆孩子押在皇帝那,意思很明白,你带着你的雄兵,我攥着你的家小,双向制衡,可以达成充分的信任。如果将军想要“自由”,那结果很可能是没有“自由”,甚至连生命也被剥夺了。放弃一部分自由,让别人来制衡,恰恰是一种让自己安全的办法。

许多理想中的信任关系,大都是让别人充分地无条件地信任你,而不是让别人来制衡你。但现实往往是“没有制衡的信任”是最脆弱的,也是不长久的。这种“没有制衡的信任”往往是建立在高标准的道德水平之上,而缺少“契约”精神。

【原载2016年6月11日《羊城晚报·心灵驿站》】

插图 / 放飞理想 / 王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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