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陈 挺
山东省东平县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践探索
■ 文/陈 挺
近年来,山东省东平县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承担了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启动了以土地股份合作为重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地权、集体闲散资源、政策性资金项目等方面探索前行,研究配套保障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践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困惑亟需解答。
此次改革,东平县特别注意把握农民、集体双增收目标,狠抓关键环节,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秉持“公开、真实、民主、灵活”的原则,确保双增目标的实现。东平作为欠发达农区,虽然交通区位优势不强,资金资产积累不足,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但土地资源丰富,作为移民大县,涉农政策性资金较多。因此,东平县在试点过程中立足后发农区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整合资源优势、政策扶持优势,“化零为整”,充分发挥“聚合”效应,强化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功能,促进集体、农民双增收。
山东省东平县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大会
一是立足土地资源优势,推动土地股份合作。部分村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水面、堤坝等资源长期处于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状态,成员难以从中受益。通过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这类村一般依据资源设置股权,只量化面积不核算价值,组建以经营土地资源为主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股分为A、B两类,A股为集体配置股,即量化的集体“四荒”资源与村内荒片等;B股为股东入社“出资”,即成员以家庭承包土地等自愿入社的股份,通常采取“底金+分红”等分配方式,保证农民土地经营权保值增值。
二是立足集体资产优势,推动置业股份经营。地处县城、乡镇(街道)驻地、工矿企业附近和交通便利的村庄(社区),工商企业、交通运输、物业租赁、饮食服务等项目多、收入高,这次改制遵循依法、依规和民主议定原则,合理界定成员身份,根据成员年龄、贡献等因素,将经营性资产量化给成员,作为分红依据。
三是立足扶持政策优势,推动资金股权量化。东平是山东省第一移民大县,库区移民24.5万人,每年各级财政扶持资金3亿多元。此次改革通过整合政策性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股权量化方式确权到户,收益成员按股共享。
四是立足移民社区建设,推动股权配套改革。根据规划,东平县将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新建16个社区安置点,对54个村、4.6万无地移民群众实施整体搬迁,重点解决安居和生产生活问题。目前10个社区安置点已开工建设。按照顶层设计,村居建设与产权改制同步推进,一方面撤村并居,筹建社区居委会,负责社会管理服务;另一方面,对原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评估,成立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县乡政府扶持合作社兴办产业园,成员入社变股民。
一是找到了土地经营的有效路径。东平县有村集体“四荒”地15万亩、村内非农建设用地2万多亩。这些资源虽然面积较大,但也一直是村集体剪不断理还乱的“老大难”。通过推广接山镇后口头等村的资源份额化管理经营模式,明晰每个成员占有资源份额,解决了集体资源使用不均、经营不善、分配不公等问题。
二是提高了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后,明确了资产的产权主体,明晰了成员拥有的资产份额,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的压力感和责任心,有利于促进集体资产运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特别是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状况,把“家底”交给群众,消除了成员的疑虑和误解;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社务管理更加透明,使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以保障,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村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改革”是对村干部不信任,怕削弱权力,担心失去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愿改革;有的认为,“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遵循,不会改革;有的担心改革失误,怕群众抱怨、领导问责,不敢改革。
成员资格界定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作出规定,操作过程中一些特殊群体的界定权一般交给群众,由于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政策水平有高有低、出发点因人而异,往往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有时还会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
股权设置管理待研究。股权设置方面,思想很难统一。基层干部大多主张分别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且集体股不低于30%,以保证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组织运转和遗留问题解决;在个人股权设置上,有的主张设置基本股、农龄(劳动)股、干部贡献等。股权管理方面,有的主张固化股权,生不增、死不减,防止出现因股权变动带来的一系列麻烦,以免进行二次改革;有的则倾向增人增股,减人减股,以迎合农民群众传统的“患不均”思想。
注册登记办法应统一。就各地情况而言,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注册登记机关比较混乱。有的地方由工商部门登记为公司法人或专业合作社法人;有的地方由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法人;还有的地方由农业部门以颁发证明书方式,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
资产运营困难仍不少。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一些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由于缺乏管理经验、生产技术、经营资金、市场信息,加之用地、用电、税收、环保等方面的因素制约,生产运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下大气力破解。
一是加快立法,确权赋能。国家应尽快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或《条例》),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规定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管理、资产量化范围、注册登记办法、组织规范运行等方面的内容,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功能。
二是制定政策,扶持发展。
应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在注册登记、人才培育、财政项目、税收金融、产权交易等方面量身定做一系列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呵护发展的利好环境。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建设,制订完善《章程》等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在现代企业管理、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品牌创建、财务会计和互联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适应市场变化、驾驭企业运营的能力,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栏目编辑:刘媛媛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农业局经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