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彬茹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404120)
浅析黑格尔哲学中的批判性思维
熊彬茹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404120)
黑格尔作为“西方古典哲学的终结者”,不仅在于他以辩证法为核心思想来论述其哲学,而更在于他将他之前的哲学—古希腊哲学、斯宾诺莎哲学、康德批判哲学等—的思想精华一同吸收,再加以批判之后,以新的、黑格尔式的方式重新孕育出来。他曾这样形容自己的哲学,“那在时间上最晚出的哲学体系,乃是前此一切体系的成果,因而必定包括前此各体系的原则在内;所以一个真正名副其实的哲学体系,必定是最渊博、最丰富和最具体的哲学体系。”然而,黑格尔傲慢的文风却丝毫没有降低其哲学思想的魅力:如今,黑格尔哲学仍是人们学习和了解西方哲学必读的经典著作之一。在本文中,作者将以黑格尔谈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为视角,从中探索其哲学思想中所包含的批判性思维。因此,本文将分两步阐述以下内容:第一,在黑格尔看来,哲学与宗教有着什么样的关系;第二,在黑格尔分析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之时,突出了其什么样的批判性思维。
辩证法;批判性思维
首先,在其著作《小逻辑》导言的开篇,黑格尔说道,“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此外,两者皆研究有限事物的世界,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上帝(即二者的真理)的关系。”这样简单的几句话就将哲学与宗教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既然哲学与宗教都对“上帝”和“有限世界”进行研究,而对“有限世界”的研究又分为对“自然界”与“人的精神”的研究。那么,从总体上来说,哲学与宗教的研究对象可分为三个:上帝、自然与人的精神。
其次,黑格尔在其著作中不止一次的引用《圣经》中的内容,如,“基督说过:‘首先要寻求天国,别的东西也会加上给你们。’”“上帝说,看呀,亚当也成为相似于我们当中的一份子了,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善和恶”等等。这些深刻的引文一次又一次地将黑格尔哲学与基督教思想联系在了一起,也使两者的关系变得敞亮起来。
作者认为,黑格尔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就好比“六经注我”--基督教思想是黑格尔哲学的一个来源。黑格尔说过,“我们说,上帝是精神,我们不可离开精神和真理去崇拜上帝。但我们承认,可感觉的或感性的东西并不是精神,而精神的内在核心则是思想,并且只有精神才能认识精神。”首先,黑格尔认为,崇拜上帝即崇拜精神。虽然黑格尔自始自终都不提倡宗教式的精神崇拜—“宗教上的虔诚派与它所直接作为攻击和排斥的对象的启蒙派,都同样缺乏科学的和一般精神的内容”;他所提倡的是对精神的认识、对纯粹思维形式的把握。其次,黑格尔所谓“精神”不仅是逻辑学中所说的“纯粹自在的精神、亦即自由的精神”,它也是宗教所谓的“上帝”。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精神”在黑格尔所引导的“逻辑学与形而上学合流”的运动之下,完全吸收了宗教中上帝的权力。它不单只是人们虔诚膜拜的上帝,它更是创造整个世界的“绝对精神”。这个统治哲学的“精神”完全吸收了宗教作为滋养它自身的成分,它讲道,“只要宗教有一个信仰、一个教义、一个信条,那么它便具有哲学所从事寻求的东西—真理—在这里面,哲学和宗教便可结合起来。”
黑格尔认为,即便宗教并不与哲学相对立,宗教仍不能够与哲学拥有同等的地位。而世界真正的创造者,正是这个能够被纯粹思维形式—哲学思维—所认识的“绝对精神”。宗教的上帝也彻底的融入了哲学的“精神”之中,哲学不仅不与宗教相对立,它包含宗教,并且它还是高于宗教的。
以上内容从黑格尔哲学体系结构和宗教的相似性、黑格尔哲学与基督教思想的关系两个方面来讨论了哲学与宗教的关系—哲学与宗教的研究对象相同,但哲学却包含宗教并且高于宗教。在黑格尔谈论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之时,读者首先能够看到的是对虔诚宗教本身的批判—“如果宗教虔敬老滞留在这样内容狭隘因而缺乏精神性的广度和深度里,那么它实际上将会只知道这种最狭隘的或愈益狭隘化的宗教与真正的宗教教义和哲学学说精神的扩大是对立的。”而若读者对此批判再理解的更深刻些,他所应看到的是对一切有限事物的批判:“所有有限事物皆必不免于毁灭,而其概念与存在间的不符合,都由此表现出来。”
最后,黑格尔在解读“原罪说”时进一步地阐释了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以上帝、自然和人的精神三者的关系为例。“原罪说”是人类认识的骄傲问题的起源:人类有三种认识真理的方式,前两种认识方式分别是经验与知性反思。黑格尔说,“但这两种方式还不是表述自在自为的真理的真正形式。认识真理最完善的方式,就是思维的纯粹形式。人采取纯思维方式时,也就最为自由。”这种最自由的认识真理的方式就是“纯思”,即用纯粹思维对思维本身进行考察。而经验与知性反思这两种认识方式比起“纯思”而言,只是有限的思维形式罢了。然而,虽然经验与知性反思都是有限的认识方式,但在将三种认识方式加以比较之后,黑格尔认为,“第一种形式,直接知识,容易被看成最适宜、最美和最高的一种形式……其他两种形式,首先反思认识的形式,其次,哲学的认识,就超出了那种直接的天籁的和谐。”此超越是人类认识上的飞跃,它包含一种“普遍的分离”。而正因为此“分离”,人的精神与自然和上帝间的真正关系才变得明朗起来。
第一,上帝即是宗教中的造物者,也是黑格尔哲学中创造世界的“绝对精神”。而自然与人的精神都作为有限的受造物而存在。但自然与人的精神所不同之处在于—“在大自然里,这样的内心的分裂没有出现,自然事物也不知道作恶。”所谓“作恶”即是“分离”,此“分离”标志着人分有了神的认识能力,具有主动的认识能力;而自然将永远处于被认识的客体的地位。
第二,“精神的本质在于扬弃这种自然朴素的状态,因为精神生活之所以异于自然生活,特别是异于禽兽的生活,即在其不停留在它的自在存在的阶段,而力求达到自为存在。”因此人的精神并不能只满足于自然状态与“分离”状态:在前者中,人是没有认识能力的、如同动物一般的自然人;但在后者中,人虽分有了认识能力,但他仍然只是顺从其私欲的自然人。“与自然分裂的恶”与“放纵其私欲的恶”,黑格尔认为“这看似双重的恶实际上是一回事”。因为,“就人作为精神来说,他不是一个自然存在。但当他作出自然的行为,顺从其私欲的要求时,他便志愿作一个自然存在。”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所强调的并非个别人的精神返回自身,而是人类的精神的返回自身。因为个别的人总是有限的,而“类”是从个别性中解脱出来的无限事物。只有人类的精神才能够认识、并返回到绝对精神本身。
第三,“原罪说”所强调人的作恶是一种偶然,但黑格尔却不这样认为。“在摩西的神话里,使人离开那原始的谐和的机缘,乃是一外在的诱力(即蛇的引诱)。其实,个人进入对立面,即是人本身意识的觉醒,这种外力引诱是每个人所不断重演的历史。所以蛇的引诱象征善恶的分别,也包含在神性之内。而这种对于善恶的知识,实际上也是人所分享的。”黑格尔坚信,人与自然的“分离”是人作为精神的产物所势在必行的。这种“分离”使人分有了认识能力,使人建立了哲学这样的科学,而“哲学是认识,也只有通过认识,人作为上帝的肖像这一原始使命才会得到实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分析,可将上帝、自然与人的精神三者的关系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人与自然都是上帝的受造物,但因为人分有了神性,获得了认识能力。因此人必然与自然“分离”,并且高于自然。第二,人与自然的“分离”在于人自身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绝非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其原因在于:人类的精神作为绝对精神发展的缩影,它是必然要扬弃自身而到达“分离”阶段的。但这样还不够,它还需要进一步的飞跃以返回到精神本身。
在上文中,首先能体现黑格尔批判性思维的是对于人觉醒的偶然性的批判。在传统的西方文化中,上帝是造物主,而人类以及其他一切事物都是受造物。受造物永远不能到达造物主,所以人永远不能够达到上帝。因此,在神话中,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果也是因为被蛇引诱,而非他们自己的意愿。
但黑格尔却认为,亚当与夏娃之所以偷吃智慧之果并不在于外部的引诱,而是在于他们已经分有了神性—“对自己的觉醒意识的初次反思”。这初次反思意味着人必然与赤裸的自然人状态的自己“分裂”并获得道德感。人与自然“分裂”是人作为“绝对精神”发展的缩影所必然经历的,而此“分裂”意识的获得也是必然的。同样作为受造物的人与自然,两者在自我意识觉醒的层次上的不同决定了两者的必然“分裂”,黑格尔正是从这一点上对过去肤浅的宗教神话进行了批评,进而抬高了人的地位。
其次,人不能仅仅停留于“分裂”状态--“人能超出他的自然存在,即由于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存在,区别于外部的自然界。这种人与自然分离的观点虽属于精神概念本身的一个必然环节,但也不是人应该停留的地方。”黑格尔认为,精神的发展正如哲学的发展一样,是一个圆圈。人首先作为自然人存在,随后与自然“分裂”。但人绝非长此停留在“分裂”状态中,而是要扬弃自身进而重新返回到精神之中的。人的精神的发展正如绝对精神的发展一样,是有着正、反、合三个阶段的。因此,黑格尔在此所突显的批判性思维是:任何事物都是自身及其对立面的统一体,因而对任何事物都必须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自身与其对立面。万不可极力赞扬事物的正面,而对事物的对立面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在看待任何事物之时,都不可一味地进行批判。而是要批判事物坏的方面,继承事物好的方面—扬弃事物本身—进而获得新事物。
[1]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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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64X(2016)07-0185-02
熊彬茹(1990—),女,汉族,重庆人,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就职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