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
有人问了一个问题:现在实体书店举步维艰,如果我去实体书店,看中一本书,回到家里找了个打折的在线书店把书买了,这样算不算不道德?
我从来不会这样做的。我是个急性子,看到什么好书,直接拿到柜台去付款,一分钟不到它就是我的了,十分钟不到我就可以捧在手里读。我逛书店已经付出了时间成本,没必要网购再付出一次。书店售价和网络打折的差价,不足以弥补这个成本。有这点时间,我可以做更有意义的事。
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什么高尚品性使然。
我和那些实体店看书,网上买书的人的区别,只是成本计算方式不同罢了。人家觉得网上买合算,我觉得不合算,如此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道德不道德。
我还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每次有机会走进实体书店,都会至少买一本书走,所谓“书迷不走空”。如果我下次来,这家书店还在,那么我会为它的存活做过一点贡献而高兴。如果书店不在了,那么我至少曾经买过它的书,也不会过于遗憾。
这个行为倒是跟成本无关,单纯是个人的一点执念。我很享受在实体书店闲逛的感觉,如果这种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那我会很失落。买书的举动对我来说,是凭吊,是感怀,是告别,就像我们为行将去世的病人送去鲜花。但是,这是我的个人选择。我不会因此就觉得进书店不买书是罪过,更不会觉得我比他们更高尚。一切只是选择不同,与道德无关。
然后让我们说回到最初的问题。跟书谈道德,是个不错的想法。跟书店谈道德,就有点可笑了。无论用多么美妙、清新的词去描述书店,它始终是一个商业场所,不是教堂、寺庙或慈善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要遵循经济规律。既然要遵循经济规律,那么适者生存,不适就倒闭——说起来很冷酷,但就是这么回事。
《查令十字街84号》被喜欢书的人奉为圣经。但女主角海莲和旧书商弗兰克关系再好,她仍旧要如数支付旧书店的书款。她二十年只买了五十本书,不是位慷慨的顾客。后来旧书店倒闭了,没人觉得这是个道德问题,只是感叹世道变了,如此而已。
偷书,是违法的,我们不能做。但免费享受开架看书的便利,却不违法。这是书店主动提供的服务,是他们为了提高销量而采取的营销手段。任何一个书店,在它开门之后,就与消费者有了约定:整洁的环境,开放的书架,笑容可掬的店员,优美的音乐,这些都是免费提供的,你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进入书店,然后空手离开——除非你点了咖啡。这就够了。
从感情上,消费者会对精心布置的书店心生好感;但从法律上,消费者并不会为这种营销手段而背负什么责任。如果书店觉得这样不合算,没人能阻止它像从前的新华书店一样,改回柜台售书不许翻阅——只要它有自信仍旧能招徕到足够的顾客。
要知道,消费者不是做慈善,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用最优惠的价格买到需要的东西。这个价格包括了货币价格加服务附加值。书店的工作,是设法降低书价或改善服务,让读者心甘情愿地掏钱,而不是怨天尤人,指责消费者说我们费了这么大心思,你怎么还是跑去网上买,太不道德了!
我们爱书,我们也爱实体书店,但它毕竟也要适应时代。就像当年的电报、BP机和一些传统老手艺一样,我们再怎么无限凭吊,尽量感怀,可它们终究要慢慢消亡。作为一个爱书之人,我会尽全力阻止这一天的到来。但实体书店存亡否,跟道德真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