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涛
问:赵某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前不久被解职,因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他并未退出公司的微信群。赵某认为他被解职,我作为人事部经理有责任,便在微信群里恶毒地攻击我,还无中生有地揭我的所谓隐私。我多次解释,可是赵某不为所动,更加恶毒地攻击我。由于我妻子也是公司员工,赵某的侮辱性言论对我的名誉权、夫妻感情都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请问,我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意见:如果您掌握相关证据,证明赵某在微信这个特定群体发布侮辱、诽谤的言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您的社会评价,有侵害名誉权的事实,法院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赵某与原任职公司存在劳资纠纷,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但他借助手机微信群辱骂他人,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会引发新的矛盾,并不可取,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可以要求赵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也可以附加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