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吃货的阅读和美食幻想

2016-07-22 09:58吴梦启
三联生活周刊 2016年28期
关键词:美食

吴梦启

梦秋幼年时,还处于一个食品基本足够、油水依旧缺缺的时代,嘴馋是常态。老娘有一回让去打酱油,本人就在副食店前仰头把空瓶里最后一滴酱油倒入嘴里,然后犹显不足,又绕着瓶口舔了一圈,引得周围若干好奇人士驻足围观,是以该场面至今仍历历在目。稍微认字之后,美食的概念几乎完全来源于《水浒传》:好汉们筛下两桶酒,店小二切上五七斤熟牛肉,“各种按酒果馔只顾将上来”,当真看得口水滚滚而下。若干年后虽然知道武松过景阳冈喝的那十八碗“好酒”,照如今标准无非是乡村野里的酸醪糟,口中仍然产生了无法阻挡的条件反射。

作家从不拒绝在作品里写美食,至于他们是否吃过这些美食,那可真不好说。《射雕英雄传》里黄蓉的大菜“玉笛谁家听落梅”,洪七公说里面有羊羔坐臀、小猪耳朵、小牛腰子、獐腿肉和兔肉。浙江海宁大户金庸有可能每种肉都吃过一点。但美食不是所有好东西堆在一起就可以称为美食,所以梦秋宁可相信金大侠这是在胡说。同理,《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老先生笔下虽有美食,按照“吃不到的才是最好吃”的推理,他此生应该差不多没吃过牛肉,鹅肉对于他来说差不多就是上品,否则武松在飞云浦连杀四人之前吃掉的就不该是两只熟鹅,而应该是一打猪蹄。曹雪芹在举家食粥的日子里还在写“大观园夜宴群芳”,也未尝不是心理原因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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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朋友送给梦秋一本小说《雪亮军刀》,翻了几章,但凡说到吃便是炒腊肉,心想这位作者小时大约如本人一般也是奉腊肉为至尊的草民。后来果然发现作者家乡是安徽六安,特产正是腊肉。另外一本反映监狱生活的网络作品《四面墙》里,囚犯的节日菜肴竟然是白菜炖罐装扣肉,由此可见某些年代某些特殊地方动物蛋白质的稀缺性。梦秋每次在此书中看到这等美味,眼泪和口水都会不可遏抑地飞奔,盖因本人在国外的求学年代里,每逢佳节必以此肴先蒙骗自己的中国胃,后再遥祝国内的父亲母亲大人平安健康。

最近看《冰与火之歌》,不知为何,屡屡被挑起的仍是美食之欲。书面文字总比现实中面对大碗佳肴要更有诱惑力。不信,你看看乔弗里国王婚礼上那77道大菜: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猪肉松仁糕饼、秋梨、洋葱奶酪配鸡蛋、蘑菇黄油蜗牛浓汤……饮料有牛奶、蜜酒以及上好的甜葡萄酒……这些东西光看一看,就足以让人食指大动。要说美国佬的美食只有麦当劳炸鸡,马丁老爷子恐怕第一个跳出反对。

在李泽厚的《美学四讲》当中,沿袭古人的说法,把口舌之欲称为“羊大为美”。好吃的就是美好的,这一点看来是人之常情,中外皆然。可惜的是,按照流行的马斯洛心理思维层次分析,口水横流的境界在阅读体验当中属于最低层的生理需求。所有在看到《水浒传》或者《冰与火之歌》时流下哈喇子的行为非粗即鄙,简直是不入流。最起码也得拔高一点。你看看人家西餐,不管端上来的是神马玩意儿,总是盛在雪白的大瓷盘里,用雪亮的刀叉食之。在这一点上,我等大中华子民自然不落人后。如果看到宋江在浔阳楼喝酒时用的“蓝桥风月”酒樽而觉得心有戚戚焉,恭喜你成功地上了一层楼。虽然黑三郎的目标不过是“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却已和某些好汉们狂嚼烂饮的境界判若云泥——这些人只配用村口砖窑里烧出来的土陶碗。

把个人审美趣味与美食联系起来的还有一位苏舜钦,每每灯下读《史记》,读到张良博浪椎击秦始皇误中副车,便一拍大腿恨恨道:“惜乎击之不中!”然后满饮一大杯美酒。一夜居然喝了一斗酒,等于喝掉六瓶半大可乐!这叫作从历史中品出滋味,与宋江从“蓝桥风月”当中大醉,“敢笑黄巢不丈夫”可谓伯仲之间。只是如此喝酒,不免有酗酒嫌疑。后来苏舜卿只活了40岁,不知道是不是跟这美好的习惯有关。

梦秋生于和平年代。这时宋江不常有,满肚子牢骚倒是常有的。好在古人也不缺这东西,“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此生”。虽然一股子文人穷酸气扑面而来,其道理却千古不变。发句牢骚怎么啦?身为升斗小民,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点本事谁都有,又不是道路以目的时代。此时“羊大依旧为美”,只不过美食附加各种意气,颇有借吃喝抒胸臆之势。金庸在《笑傲江湖》里写湖南人吃面,“碗极大筷极长,透着一股豪气”,此言和“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气质相同,无非是以饭量酒量论英雄。千古以降当吃货当得惊天动地的国度,真舍我大中华其谁。

除了“羊大为美”和“尚能饭否”之外,我等先祖还有一种境界为西方远远不及。《圣经》还在说五饼二鱼如何喂饱了五千人时,屈原屈老夫子早就说出“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食秋菊之落英”,不食人间烟火,完全剥离了吃喝这两个动作的生理意义。《红楼梦》里妙玉饮茶,“一杯为饮,二杯为解渴的蠢物”。解渴既然已经成了蠢物的行为,美食自然也就形而上,开始进行肉体和灵魂的羽化升华。接下来便有了沾着仙气的灵芝草、人参果、何首乌,还有近年来天天由一个动听的男中音劝说“含着吃”的冬虫夏草。最后所有能入口的东西,一律格调高雅地上升为“琼浆玉液”和“珍馐玉馔”,其价值大约与挂在脖子上、坠在耳垂下以及套在手指上的东西相当。俗人读来不禁要问,这东西怎么吃呢?不过要说成仙呢,未必每个人都愿意步屈老夫子的后尘啊,大多数人倒是非常热爱您成仙后留下的粽子……

古人说“安步当车晚食当肉”。以吃喝抒情当然可以,但凡沾了肉的腥膻之气,格调便会一落千丈。宁可不吃,也要境界高尚,最后索性连荤腥都戒了。印度婆罗门多茹素,想必就是跟我国高僧陈玄奘教化有关。美食形而上了,器具之物在中华著作中亦着力免俗。《三国演义》所涉美食较少,在雅俗问题上却一样不遑多让。刘备落难在司马徽的小别墅里,“玄德见架上满堆书卷,窗外盛栽松竹,横琴于石床之上,清气飘然”。居然在鄂北的冬天高卧于石床上,几如身在花果山一般。每当读到类似文字,梦秋顿时觉得清气上升,浊气下沉,人格升华,俗气一扫而空。饿着肚子来读,有多少教益不好说,大概有益减肥。

幸而百年来,西风东渐,美食又渐渐形而下,不再有面对太虚幻境、警幻仙子谈论餐风饮露之事。莫言在《檀香刑》里大谈狗肉和热酒,如某剧谈论啤酒和炸鸡不可或缺,最终被西方人看中成了主流。杨柳岸晓风残月换成关西大汉手持铁板唱大江东去,梦想在一天天消解,白衣小龙女李若彤也变成了包子脸。不管是审美还是审丑,吃货终于可以当得理直气壮。梦秋每每羡慕广州的朋友可以自豪地说四条腿的东西除了桌子都可以吃,而自己早已经过了能日啖荔枝三百颗的青葱年龄,唯记得在国外千辛万苦,完成硕士论文当夜,独自一人手持一瓶红酒,纵声狂笑,喝得涓滴不剩。

结果很惨,本人酒精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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