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自觉永远在路上

2016-07-21 06:01张群山
当代贵州 2016年21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党组人大常委会

张群山

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处在什么岗位,都要不断深化对党核心领导地位的认识,立足岗位职责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的毕生贡献。

根据中央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部署和省委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重温了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材料上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情况,我有四点体会。

一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认识。《党章》和《宪法》都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作为党组织的细胞,能否自觉从思想深处清醒认识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处的领导核心地位,从而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进而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对于维护党组织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尤为重要。

实践表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并不会因为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会随着职务的提升而自然提高。因此,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处在什么岗位,都需要持之以恒、自始至终地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知行合一,不断深化对党核心领导地位的认识,立足岗位职责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的毕生贡献。这是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党性自觉。

二是深化对地方党委和党组关系的认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工作机制意见、党组工作条例,都是我们党从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上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组织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核心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其中,《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地方党委和党组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对同级党委负责,向同级地方党委报告工作、请示重大事项等,在各方面、全过程接受党委的统一领导。

中央反复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各级党委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我认为,对部门党组来说,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是必须遵循的,与此同时,还要自觉向同级党委看齐。这也是基本的政治规矩。

三是在省委的领导下发挥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重大问题导向,以法治方式服务和助推省委的中心工作。例如,在推进大扶贫方面,省人大正在围绕《扶贫开发条例》《扶贫资金审议条例》的修订,紧锣密鼓地开展调研、征求意见、预评估等工作。在推进大数据方面,继续推进大数据地方性专项法规的制定,推动数据资源权益、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立法先试先行。

四是认真履行省人大党组书记工作职责。我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要求,努力做到融会贯通,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担当,确保党组和党组每一位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有效增强;二是完善每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的内容和方式;三是按照《党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四是第一时间向党组成员传达省委常委会精神,建立党组成员信息互通机制;五是实行“有事立办”,对党组重要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六是在班子成员中大力营造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氛围;七是定期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

(责任编辑/杨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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