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初探

2016-07-21 10:49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海峡科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环保部门舆情公众

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林 璟

近年来,新媒体飞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把人类带入了一个新时代,也把环境保护在内的社会互动推入了公众参与的新时代。互联网、手机微传播等新兴科技带来了环境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在环保系统内部,环保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移动办公平台等智能化系统,实现环保系统各业务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在社会公众层面,公众可通过环保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APP等获取、共享环保信息。互联网时代是全面实时的时代,是永远在线的时代,环境宣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环境宣教工作者应认清互联网时代下的环境宣教工作新格局,顺应新媒体形势,用互联网思维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转型,打造“互联网+”环境宣教模式升级版。

1 “互联网+”模式下环境宣教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对于环境宣教部门而言,是环境宣教工作内容的扩展,是宣教平台手段的升级。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出现,拓宽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使环保部门更容易“听见”公众对环保的诉求,使环保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更直接、更密切。“互联网+”环境宣教模式相较于传统宣传教育模式更有利于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信息的快速传播;有利于全民参与环保,有利于促进环保部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与沟通。同时,不理性、极端、偏激的“声音”也将更多出现,如何才能牢牢把握“互联网+”模式下新媒体的主动权,实现环保部门与公众、新闻媒体之间的真正良性交流与互动;如何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挤压谣言传播空间,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如何在“互联网+”模式下,有效推进“人人环保”、全民参与环保新局面的形成等,都是当前环境宣教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

因此,环境宣教部门应重新认识这种全新的传播环境,重新定位,打破固有的传统宣教模式和思维,在更大的传播领域谋划环境宣教工作,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平台在环境宣传教育中充分发挥其高效传播作用,助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支持环保热情,以顺利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2 打造“互联网+”模式下环境宣传工作升级版

当前,媒体传播技术飞跃发展,一部联网的智能手机就可以让人知晓天下事,并参与交流互动。信息获取渠道的多元化,使公众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拓展到可以随时随地从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获取所需要、感兴趣的环保信息。面对传媒格局的巨大变化,环境宣教部门应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通过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APP、新闻发布会、环保简报、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十位一体”联动宣传平台,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整合传播。

2.1 运用好环保部门自媒体,把握宣传主动权

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出现,给予了政府部门更多的“发声”机会和平台,环保部门通过开通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掌握话语权,使自媒体平台成为环保部门主动宣传的主渠道和公众参与环保、与环保部门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途径。

2.1.1 福建省及其他省级环保部门自媒体运行情况。近年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在环保宣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全国各省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福建省环保厅于2015年9月21日正式开通了“福建环境”新浪官方微博和“福建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2016年3月,正式开通了以“人人为环保,环保为人人”为宗旨,集资讯、服务、宣教、互动为一体的福建环保宣教专属频道——环保人人网;2016年4月,“福建环境”手机客户端APP上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均开通了官方微博或微信,其中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均已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手机客户端APP也已上线。

2.1.2 建设好环保部门政务新媒体,发挥自媒体优势。环保部门应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APP等自媒体,正确引导舆论,牢牢把握新媒体的宣传主动权。推送、发布信息内容要体现“秀外慧中”:“秀外”即要注重传播界面的布局,注重读者的感受、体验;“慧中”即宣传内容要专业、判断要客观,符合科学性原则。同时应合理安排推送时间,重要环境信息的公开发布要讲究发布的时机,尽量选择网民阅读高峰时段,早于报纸、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掌握宣传主动权。同时密切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与沟通,正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密切关注社会热点、敏感环境问题,主动设置议题,做到专业术语通俗化,发挥新媒体信息播报短平快的优势,在自媒体上及时发出环保权威声音。面对负面舆论,不能被动应对,陷入被动局面,要积极应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先行一步、先进一言,不断用正面声音覆盖负面声音。发挥好自媒体平台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的作用,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智能服务等功能作用,使之成为环保部门公开环保信息和工作动态,解决公众举报投诉环保问题,宣传生态文明环保知识的重要阵地。

2.1.3 环保自媒体运营的有效途径。当前,环境宣教队伍普遍面临人手少、老龄化、环保专业干部占较大比重、新媒体专业人才少的情况。为确保最大限度发挥环保自媒体在环保宣传中的作用,环保自媒体需要专业的团队运营,可以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模式,让专业的团队在环保部门的管理下运营环境新媒体,让专业化水平与环保理念有机结合。在运营中,通过互相沟通、学习,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环境宣教的“战斗力”。同时环保部门应不断提高驾驭新媒体的能力,省级环保部门应推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开通微博、微信,并上下联动、实时互动,形成集群效应,整合环保全系统力量,共同营造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2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实现“互联网+”的高效传播效应

2.2.1 建立完善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沟通协调机制,整合运用好各媒体资源。环境宣教部门应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我省环保工作的报道力度和报道层面。对运用不同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应统筹安排、统筹规划、统一策划,充分发挥不同媒体各自的优点,互相取长补短、协同联动,共同为环境新闻宣传推动环保工作发力。同时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当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已成为新闻媒体记者获取环保方面政务信息和报道线索、新闻素材的重要来源,也是最方便、快捷的途径。环保部门应在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组织集中采访活动等原有提供新闻线索的基础上,利用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环保重点工作进展等环保新闻通稿,这样既可以为媒体记者提供第一手采访报道素材,又满足公众了解福建省环保重要信息的需求。

2.2.2 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围绕我省环保中心工作和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媒体策划开展福建环保特色宣传,在不同的时期选择不同的主题,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视和支持环保工作、重大环保决策的宣传报道;专题、系列报道环保重点工作进情况,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组织各媒体深入环保基层、一线,挖掘、宣扬环保先进典型,环保工作的新经验和新成果;向媒体和公众传播环保正能量,树立福建环保的良好形象,为福建环保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作用,通过官方网络、微博、微信、手机APP等自媒体,普及生态文明科学知识,传播环保部门在环境问题上的正面声音,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让自媒体在推动环保工作进展中多发声、发好声,占领新型舆论制高点。

2.2.3 建立健全“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新媒体时代,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前所未见,环保部门要正视公众的声音,积极引导媒体,准确应对、真诚面对,不能糊弄公众,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工作,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掌握信息公开的“度”,不宜公开的就要说清楚原因,必须公开的就要说真话,这样才能提升环保部门形象,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通过定期组织主流媒体、新媒体召开通气会、座谈会,通报环保重点和中心工作的成效和举措;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信息传播优势,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环保知识、环保政策法规、开展环保互动活动等;使新媒体成为面向公众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办事的便民窗口,成为普及环保知识、促进公众与环保部门交流的互动平台。

3 建立健全“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舆情监控与应对机制,维护好环境舆论生态安全

3.1 加强“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舆情监控工作

新媒体时代,环境舆情事件绝大多数由网络媒体首先爆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则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环境舆情的监控,环境宣教部门在关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舆情动态的同时,更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网站、微博、论坛等新媒体舆情动态,并对“大 V”、知名论坛、环保“意见领袖”等要作为重点舆情监控对象。同时加强对国内外尤其省内的舆论情况和社情民意的跟踪、判断、分析、研究工作,探索建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舆情监控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全省联动,正面引导环境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以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福建省环保形象。

3.2 提高“互联网+”模式下的环境舆情处置能力

3.2.1 环境舆情应对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一是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提出的“黄金四小时”原则,即新闻发布要及时,政府要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做突发事件的第一定义者。二是由英国危机公关专家杰斯特提出的“3T” 原则,即Tell your own 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强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Tell it fast(尽快提供情况),强调危机处理时应即刻、不断发布信息;Tell it all(提供全部情况),强调信息发布全面、真实,而且必须实情相告。

3.2.2 建立完善环境舆情应对机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力量,建立党委、政府为主导的舆情应对体系。部门联动、各尽其责、通力合作、齐力发声,把问题说清楚,形成“正面多宣传、负面不炒作”的舆论氛围,向公众展示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积极姿态,降低舆情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应对、正面引导舆论走向。面对媒体和公众通过各种途径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尽快妥善应对处置,并及时反馈;对于投诉类舆情,做到回应与解决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当前,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人人都可以“随手拍”,每个人都能成为新闻播报者。环境舆情事件发生后,封锁消息、新闻管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实现,与其把话语权交给别人,不如自己把握,这样更可控,更能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环保部门应快速应对、尽早发声、坦诚以待,争取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让公众随时随地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知晓工作的进展情况,赢得公众的支持与配合。

3.2.3 充分发挥环保自媒体在环境舆情应对中的正面宣传作用。环境舆情事件绝大多数经由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爆出并传播。因此,在环境舆情应对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传播作用,积极建设好自身的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信息公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主动发布信息,把握话语权,避免谣言泛滥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注重信息发布的方式和方法,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和声音,如发挥中立身份的专家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让其对政府发布的信息进行佐证,从而让公众更易接受。

3.2.4 加强公众环境科普工作,防患于未然。环境舆情事件绝大部分是公众对环境保护或环保工作不了解造成的,前期的普及和宣传不到位,极易导致公众的不理解、不认同。因此,环境宣传教育科普不能在事后做,必须在事前做。环境宣教部门应在平时加强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和认识水平,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才能避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被动向公众解释,谋求公众的认可。

4 组织开展好“互联网+”模式下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4.1 策划开展全民环境宣教活动要有的放矢

环境宣传教育要“对症下药”,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层面、不同职业的宣教受众,要有所侧重、有针对性。如面向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专院校等开展青少年环境宣传教育,通过普及环保知识,组织户外亲近自然环保主题活动、环保社会实践活动等帮助其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面向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开展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环境宣传教育,通过环保讲座、课堂,宣传环保政策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和环保决策水平;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事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环境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环境警示教育,提高其环境责任意识等。

4.2 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打造“互联网+”环境宣教活动升级版

新媒体时代,相较于传统线下活动,线上活动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更方便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既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减少了资源浪费,又扩大了活动覆盖面。因此,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同步策划、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环境宣教活动已成为环境宣教部门面向社会开展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如“京环之声”北京市环保宣传中心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大战 PM2.5” “污染收割机”等线上环保互动游戏,福建省环保厅策划开展的网络环保法律法规、微信环保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等,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生态文明科学知识等编入互动游戏、题目中,使公众在游戏互动、参与答题中普及环保知识、了解环保工作,获得宣传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因此,环境宣教部门在巩固“六·五”环境日宣传等环保宣教品牌活动的同时,应以实施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日、环境日、地球日、森林日、海洋日、生物多样性日、湿地日等环保重要工作、纪念日、社会热点为契机,面向公众策划开展具有福建环保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乐于参与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教活动,通过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行为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理念。

4.3 探索“互联网+”环境教育模式,深化环境教育内涵

环境宣教部门应不断深化与教育等部门合作,将环境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专职业院校、大学及党校、行政院校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生态文明环境教育;通过与相关院校合作开展环境教育课题研究,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举办面向社会的环保教育培训等。

同时探索网络环境教育培训有效途径。以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为环境教育平台,开展网络环境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制作上传科普文字素材、环保主题漫画、环保主题讲座视频、环保科普宣传视频等,面向公众普及生态文明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注环保热点问题;与学校、环境教育培训基地合作,开发线上环保课程、讲座;通过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性、体验式环境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面广、受众面大、时间场地不受限制的优势,有效推进福建省全民环境教育的进程。

4.4 搭建“互联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多维平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保机制

环保工作不能单打独斗,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协作,环保宣教部门应加强横向联系与部门联动,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宣传、文明办、教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支持并参与环境宣教工作,垂直贯通、横向联合,建立健全环境宣教联动机制。运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搭建多元化、线上线下结合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平台,畅通、拓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渠道,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保的统一战线。通过组织开展环保主题活动、绿色创建活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下乡等线上线下宣教活动,不断扩大全民环境宣教工作的覆盖面,让环境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景区、商场、饭店、医院、军营等地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效推进公众依法、积极、有序、有效参与环保事务,持续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着力形成“人人环保”的公众参与环保新局面,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和社会共治环保大格局。

5 借助“互联网+”优势,传播环境文化,树立全社会生态文明环保理念

5.1 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展环境文化传播渠道

环境宣教部门应创新环境文化传播的内容和形式,多方式、多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环保理念,在原有编制发送环保宣传资料(品)、宣传口号上墙等固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以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为主题的线上线下环境文化活动。采用影视、戏曲、音乐、图书漫画等形式,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传播环境文化和普及生态文明科学知识,如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开展优秀环境经典图书连载手机阅读活动。例如“新疆环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的世界环境经典图书《寂静的春天》连载活动,通过环保读物的传播,让公众在阅读中深入思考环境问题,树立环保理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宣教效果、开展环保影视片展播等,引导公众线上线下积极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促进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5.2 推出有影响力的环保题材文艺作品,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

当前,环保专题片、环保公益宣传片、环保微电影等环境文化作品已成为面向公众宣传环保政策法规、传播生态文明环保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科学知识的有效载体。因此,有条件的环保宣教部门可建立一支专业影像拍摄队伍,也可借助外界力量,与传媒公司合作,组织创作环保题材的专题片、科普片、网络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片等环境文化作品,通过优酷、腾讯等热门视频网站、手机端、电视、户外宣传电子屏等渠道播出宣传,让公众更加深入、全面、系统地了解福建省环保工作,并在观看中潜移默化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素养。

IT界有个著名的“摩尔定律”,主要意思是每一美元所能买到的电脑性能,将每隔18~24个月翻一倍以上,这一定律揭示了信息技术进步的速度。借助“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推力,环境宣教工作将大有可为,环境宣教工作者应不断开拓思维,创新求变,让环境宣教工作更好地为环保大局服务,助力福建生态省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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