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恒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防范措施研究
戚恒
随着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事件时有发生。会计舞弊行为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会计舞弊的现状并借助一定的识别方法发现会计造假的手段,然后针对性的提出一些防范措施,希望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有更深入的了解,为其他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舞弊手段
(一)会计舞弊的含义及特征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会计舞弊具有几个特征,一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为了获取某种利益而谋划的一种舞弊行为。二是具有欺骗性,通常是通过伪造事实、伪造证据、编制谎言等进行欺骗。三是具有利益性,财务舞弊当然是为了让中小企业或上市公司获得一定的利益,比如公司申请上市IPO,中小企业偷税漏税等利益。四是违法性,会计舞弊要具有严重的违法性,欺骗投资者扰乱社会等。
(二)会计舞弊的理论基础
艾伯伦奇特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是会计舞弊行为的一个代表性理论。他认为,公司舞弊行为的产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压力、机会和合理化。
压力是企业舞弊的动机,大多是因为利益的驱动。企业舞弊的压力分为经济和工作压力。经济压力是指个人、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的经济目标而产生的舞弊动机;工作压力包括晋升受阻、对领导层不满意等情况。
机会是指企业舞弊的相关人员进行舞弊的同时利用漏洞够逃避惩罚的条件。它主要有六种表现形式:内部控制低效、信息不对称、缺乏惩罚措施、会计和审计制度不健全、无法评价工作质量绩效以及无能力察觉舞弊行为。
合理化,又称借口因素,是一种个人的道德价值判断。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意图来判断自己,而通过行为来判断他人,对于自身而言,意图总是比行为要好得多,因此为舞弊行为寻找借口就变得非常容易。
自从我国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设立以来,证券市场所取得的成就令人甚是瞩目。但是最近几年频发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事件使这些成就黯然失色,安妮股份虚增利润、南纺股份出口单证造假、万福生科的造假上市、光大证券的内幕交易等等依然历历在目。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机会分析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有些上市公司在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规范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工作和经费方面没有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没有体现其应有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形同虚设。上市公司利用公司内部结构的不合理和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使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往往过度集中于管理层手中,给会计舞弊提供了很大的机会和空间。
2.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力与处罚不严。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是由政府部门委派或者指定,其任期内的政治待遇与经营业绩往往密切相关,公司管理层为了在任期内创造亮眼的业绩,展现自身领导才能,获得晋升空间,往往通过粉饰报表数字来掩盖企业真实经营不善的情况。而且对于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主要是让公司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同时给其他公司警告,下达决定书往往长达数月乃至数年,往往时过境迁而且处罚过轻。
3.利益的驱动。利润最大化往往是企业经营追寻的最大目标。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经理层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都与公司所有者签订有关绩效的奖惩合同。所以,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最大利益,极有可能根据需要调整相关会计政策,操纵会计利润。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上市标准或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等目的,就很有可能粉饰财务报表达到相关标准,以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有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操控股价,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获利。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手段分析
1.操控利润。企业惯用的手段是在各个会计期间操纵收入和利润指标。比如房地产企业就经常通过不恰当的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提前确认收入。而有些企业则是隐藏收入,推迟开具销货发票,将销售收入归入预收账款科目。还有当公司销售的产品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的时候,由于销售持续的时间过长,收入并非一次实现,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的收入或者利润指标,推迟费用的确认,把费用挂在几个跨期摊销的账户上,推迟确认成本费用,实现对利润的调节。
2.虚假记载。常见造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假入库单、假成本计算单、假发票、假出库单等。例如,京博控股为了规避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及为了先增持再减持博取差价,降低收购成本也刻意隐瞒了虚假披露持股信息。
3.关联方交易。利用集团内部架构进行关联方交易也越来越频繁,其类型主要有购买或销售商品和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等。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错综复杂的关系粉饰财务报告,有些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合伙企业,构建关联方复杂的网络来隐蔽的制造虚假利润,损害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达到掏空企业的目的。
(一)关注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上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财务指标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然而,某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不择手段,进行从财务造假,人为虚构财务数据使指标达到上市的标准。因此,监督审核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财务指标,与其他企业对比并进行分析,找寻财务造假的线索与证据。
(二)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优化企业治理的内部机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大对玩忽职守监事的惩戒力度,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中小股东经营决策的话语权,制衡高管人员的会计舞弊,防范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所以,有必要优化企业内部治理机构,扼制高管人员的舞弊动机。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对舞弊的惩处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审核力度,杜绝一切投机取巧的行为,证券市场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进一步明确虚假行为的界定和判断,使法律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杜绝外部环境漏洞和政府机构的贪婪为企业造假提供机会。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甚至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鉴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制度并不完善,很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抱着侥幸心理,冒着违反法律制度的风险仍然走上了会计舞弊的道路。为了防范此类行为的发生,使我国资本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不仅需要增强内部审计的监控和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还要加强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调控,同时也要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结构治理,设立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要注重内外部结合治理,从源头上控制并防范企业发生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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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