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莉
十几年来,内蒙古地区一直活跃着一支“草原上的民营筑路铁军”——鄂尔多斯市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领头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新民用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诚,坚持不懈地经营着民营企业党建这块试验田,使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鄂尔多斯市第一家组建党委的民营企业、第一个在民工联队成立党支部的民营企业、第一个在民工中发展党员的民营企业、第一家成立党建研究会的民营企业。
“要让党旗在企业高高飘扬”
1969年参加工作的丁新民,曾在兵团被师、团党委树为“丁铁人”,被群众称为“一年一变样书记”,每到一个单位,他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扎扎实实抓党建,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发展。“我们虽然是民营企业,但企业的发展不能背离党的宗旨,我们要让党旗在企业高高飘扬。”1999年,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之初,就制定了“以党建工作为统率”的工作方略,先后设立了1个集团党委、4个子集团党委、8个党总支和56个党支部,实现了党组织在集团的全覆盖。同时,立足季节性用工多的实际,集团首创了“支部建在民工联队”,率先在骨干民工联队中建立了9个党支部,发展民工党员23名,使245名民工流动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
健全的组织机构,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思想保障。企业成立以来,施工现场、收费所及民工联队驻地都配有标准统一、设施齐备的党团活动室,各公司每年的联检联评、年底综合考评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党建工作一同考评。在集团,一有急难险重任务,都是共产党员上,他们叫“党员示范工程”;一遇“虎口夺食”的关键时刻,冲到最前面的都是共产党员,他们叫“党旗下宣过誓的先上”。企业党建工作对东方路桥人产生了巨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要让民工和员工共同富裕”
“我们是在党旗下宣过誓的人,让民工和员工共同富裕是企业的追求。”丁新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确保员工和民工等基层劳动者切实享受到企业发展成果,他先后提出 “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的奋斗目标和“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办企宗旨。集团党委以维护好员工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革企业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实现了全员持股,员工月工资增加了3倍,年均工资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几年中,集团为员工盖起户均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楼,使800多户员工搬进新居。如今,跟随丁新民创业的员工都提前步入了小康。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集团党委又提出“东方金字塔”理念,将民工视为企业发展的基石,实施定额管理、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民工工资从过去日均25元增长到现在的150多元。在东方路桥,没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没有“民工荒”,民工联队和企业结成了牢固的命运共同体,由初来时只能完成年产值几十万元的“锹头队”普遍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企业也实现了自身发展、民工增收、社会增效的多赢目标。
“回报社会是东方路桥人必
备的品格”
“我们修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有形的,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另一条是无形的,即体现东方美德、东方文化的精神之路。”丁新民这样诠释“东方路桥”的含义,他带头身体力行,使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就做到哪里。
企业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与员工共荣、与合作者共荣、与竞争者共荣、与社会共荣、与自然共荣”的理念,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设立了“东方路桥光彩事业基金会”,把集团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收入的3%作为捐赠基金,在“非典”肆虐、新疆地震、印尼海啸、黄河凌灾等危难时刻,在贫困学子上不起大学、孤寡老人看不起病、学校科研经费严重短缺等关头,东方路桥人总会自发地伸出慷慨援助之手。
“东方路桥的发展离不开党的好政策,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回报社会是东方路桥人必备的品格。”在丁新民的倡导和影响下,不少东方员工在施工期间只发生活费的情况下,节衣缩食为社会献爱心。2008年,中组部号召向四川地震灾区缴纳特殊党费捐款时,丁新民个人缴纳100万元, 集团246名员工党员和13名民工党员共缴纳党费516万元,很好地履行了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
“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对自己的约束,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丁新民就是这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谋利,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