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拨备压力有增无减

2016-07-18 19:06刘链
证券市场周刊 2016年26期
关键词:核销不良贷款余额

刘链

虽然多数银行贷款减值准备本年转回的规模逐渐上升,但本年转回与本年计提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反映出资产质量持续恶化时拨备计提对当期利润构成的压力在持续上升。

最近几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节节攀升,与此同时,资产减值准备也相应提高,但似乎仍赶不上不良爆发的速度。对资本市场而言,银行不良率已经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借款按照实际还款能力的高低将贷款质量分为五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在中国长期经济增速下移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承压。

自2012年第三季度起,银行业整体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均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余额已接近1.4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1.75%,较2015年同期上升0.36%;关注类贷款余额也攀升至接近3.2万亿元,占比突破4%,达到4.01%。与此相对应的则是银行业拨备覆盖率不断下降,至2016年一季度末已降至175.03%,较2014年一季度末的273.66%下滑三成多。

根据之前的预测,2016年不良贷款余额将继续提高,预计增加5000亿元-6000亿元,从而到2016年年底,不良贷款余额将达到1.7万亿元-1.8万亿元。如果2016年全年新增12万亿元贷款,余额总计88万亿元,则不良率将逼近2%。尽管目前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等指标仍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2012年以来各类指标的退化速度并无减缓趋势,相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在小幅上升,因此,商业银行如何能够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

从2013年年底至2015年年底,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而且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恶化趋势有增无减。随着管理层不断落实去产、去杠杆的政策,这将进一步推升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未来随着银行增加拨备余额的需求的上升,拨备足额与否成为银行新的考验。

由于中国经济增速放缓,银行资产规模增长速度也随之减慢,加上预期央行将不断减息以增强市场流动性及刺激经济,而此举将令银行业的利息收益率下降,以及信贷资产质量下行令贷款减值损失显著增长,市场普遍预期2016年银行业的盈利增速会就近零,甚至出现负增长。

新规倒逼拨备压力

由于此前监管层公布的82号文规定,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按照原先的全额计提资本,并且按照会处理和风险实际承担情况计提拨备,这实际上使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通过收益权转移现出表这一方式失去了意义。同时,82号文还规定,不得通过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产收益权、不得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此举将打消商业银行和不良资产接手者从事此类业务的积极性。因此,从定性上看,新规将直接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银行拨备压力有所增大,净利润也会相应受到侵蚀。

不过,从定量上来看,新规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短期“负面”影响可能比较有限。2015年7月1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信贷资产流转集中登记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即将所持有的信贷资产及对应的受益权进行转让,应实施集中登记。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年末,在银登中心登记的信贷资产债权及收益转让规模合计仅300多亿元,相比于商业银行近1.4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规模相去甚远。因此,新规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比较有限,不良率的增速或仍将小幅上升。

此外,从进行信贷资产收益权出让的银行类型来看,城市商业银行是主要机构,2015年全年出让金额占当年流转总额的86%;股份制银行占比为13%,国有商业银行仅占比1%。从这个角度看,新规对城商行的影响相对较大。

在不良贷款不断上升的趋势下,如何有效减少不良贷款的出现是问题的关键。在不良贷款出表通道基本被监管政策堵住以后,银行自身的减值准备的充实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不良贷款率高低。根据2012年3月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资产减值准备金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又称拨备)和一般准备。

此次新规虽然只对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做出了限制,但可以看出监管层的监管目标比较明确,即尽可能限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虚假出表,严禁监管套利。在这种监管环境下,加之ABS等新兴处置模式远未成熟,商业银行未来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仍将是采用传统常规的处置方法。其中,资产减值准备的重要作用就凸显出来,它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进行计提且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为处置不良贷款所“开发”出的非常规方式多数属于违规,陆续被监管部门叫停。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方式并没有实现不良贷款风险的真正转移,而是通过将不良贷款暂时出表的方式掩盖了相关风险或是延缓了风险的爆发,不但没有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反而使危险因素逃出监管部门的监测范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当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除此之外,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发放贷款和垫款,至少应当按季进行分析,采取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拆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中贷款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在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占比一般达到70%以上。

在宏观经济L型筑底,银行资产质量恶化的背景下,贷款减值准备各科目变化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值得重视,这也是了解商业银行资产减值准备充分与否的重要手段。

拨备难反哺利润

商业银行贷款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因素的变化。

当贷款发生减值时,商业银行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笔贷款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贷款减值准备变动细项一般包括:本年计提、本年转回、本年收回、本年核销/处置、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折现回拨和汇率变动等。

本年计提是指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担保人的实际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分析其五级分类情况并结合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等,以个别及组合形式从利润表合理提取贷款减值损失。

本年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即直接引起当期净利润的减少,同时相关资产价值会减少。贷款减值准备的本年计提比例,与该银行的不良率和不良贷款期末余额正相关,即不良率和不良贷款余额越高,本期计提的比例就越高。(本期计提比例=本期计提/贷款和垫款总额×100%)

对于贷款和垫款,一般采用两个方法评估其减值损失:个别方式评估和组合方式评估。个别方式评估是指对于公司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将采用个别评估方法评估其减值损失。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若有客观证据显示其出现减值损失,账面金额与按照原来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为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来调低贷款的账面金额(即现金流量折现法)。

而在计量有抵质押品的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从短期处置抵质押品收回的现金流量中扣除取得和出售该抵质押品的费用,无论该抵质押品是否将被处置。

组合方式评估是指已进行单独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贷款,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会与其他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构成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贷款组合,以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为基础测算该贷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银行一般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贷款减值损失和实际贷款减值损失之间的差异。

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历年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伴随着不良贷款的持续反弹,银行本年计提及转回的贷款减值准备中,个别方式评估的占比会逐渐提高。

本年转回是指贷款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贷款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简而言之,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质量提高时,将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产生以下影响:1.应在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范围内转回,理论上应使拨备余额减少,实际使当期应提拨备少提;2.本期少计提拨备导致当期损益增加(部分银行披露本年计提时,披露的是本年计提和本年转回二者的合计数);3.贷款价值得以恢复,即贷款净额提升。

事实上,银行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下细分的贷款减值损失等于本年计提减值准备本年转回减值准备,部分银行披露本年计提时,综合考虑了本年计提和本年转回两者的合计数,因此,本年转回是直接影响银行当期净利润的,即通常所说的拨备反哺利润。

在银行资产质量稳定或转好时期,拨备对利润反哺的正面效应较为明显,而在不良大幅反弹时期,转回的拨备相比需要新计提的拨备比例较小,对利润的贡献程度不明显。以招商银行为例,虽然其贷款减值准备本年转回的规模逐渐上升,但本年转回与本年计提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反映出资产质量持续恶化时拨备计提对当期利润构成的压力在持续上升。

本年核销/处置是指当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和其他程序后贷款仍然不可回收时,对已全额计提拨备的不良贷款,在符合核销认定条件并经过相关核销程序后进行核销。核销将冲减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拨备余额和贷款总额减少,贷款净额不变,不影响当期利润。

最近几年,随着银行资产质量的不断恶化,不良率持续攀升,银行不良的核销力度日益加大,未来这一趋势仍不容乐观。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折现回拨,有的银行也称为“贷款价值因折现价值上升转出”,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减值贷款因其随后现值增加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减值的贷款,不再按照正常贷款计提并确认利息收入,需要单独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因为这部分贷款很可能收不回来,加上之前已经计提了贷款减值准备,所以产生的高于折现价值的利息收入需要冲减计提的减值准备。这样就会导致:拨备余额减少,贷款净额增加;从客户处收回的利息引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吸收存款)增加;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导致当期净利润增加。

仍以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三家商业银行为例,最近五年,上述三家银行已减值贷款折现回拨额总体呈上升趋势。

本年收回已核销资产是指对于核销后的贷款,银行按“账销案存在、继续清收”的原则进行管理,由经营单位继续负责核销后贷款的清收与处置。收回已核销贷款时,先扣收银行垫付的应由贷款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先抵减贷款本金,再抵减欠息。属于贷款本金部分将增加银行贷款减值准备,收回的利息和费用将增加当期利息收入和增加坏账准备。

根据《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和《银行信贷资产减值准备核算办法》的规定:以现金方式收回的,会计结算部门应首先按照收回的金额将已核销的资产及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表内,然后以现金冲减已核销资产的账面余额;再将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以取得非现金资产方式收回的,会计结算部门应首先按照取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已核销的资产及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表内,然后以取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并冲减已核销资产的账面余额,再将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并抵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

取得的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应按照抵债资产的相关管理办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收回现金金额或取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债权本金的,应确认为利息收入。同时,对相应表外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即,已核销的资产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作增加当期损益处理。已核销的资产收回金额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利息收入等,会引起拨备余额增加。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当期净利润增加,活期存款等相关资产增加。

由于银行资产质量的不断恶化,银行加大了不良资产清收的力度,但总体来看,清收工作的成效难抵资产质量下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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